《溫州市建築施工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是溫州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溫州市建築施工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
- 類別:地方政府規章
《溫州市建築施工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是溫州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
《溫州市建築施工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是溫州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了防治建築施工噪聲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結...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溫州市行政區域內揚塵污染防治及其監督管理活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揚塵污染,是指裸露土地及建築工程施工、道路施工、建(構)築物拆除、物料運輸和堆放、道路保潔、綠化養護、礦山開發及其他活動中產生的顆粒物對...
第三十三條 在城市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內,禁止夜間進行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築施工等作業,但因搶修、搶險作業等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作業前,向所在地縣(市、區)環境...
第一條 為了防治噪聲污染,保障公眾健康,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維護社會和諧,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法。第二條 本法所稱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築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建築施工噪聲污染防治 第二十七條 本法所稱建築施工噪聲,是指在建築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第二十八條 在城市市區範圍內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建築施工噪聲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築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第二十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是中國防治噪聲污染的主要法規。1989年9月26日國務院發布,自1989年12月1日起施行。宗旨是防治環境噪聲污染,保障人們有良好的生活環境,保護人體健康。《條例》規定:環境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築施工、...
五、強化建築施工噪聲污染防治,嚴格夜間施工管理 (十)細化施工管理措施 14.推廣低噪聲施工設備。制定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禁止和限制使用技術目錄,限制或禁用易產生噪聲污染的落後施工工藝和設備。2023年5月底前,發布低噪聲施工...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環境噪聲,是指在工業生產、建築施工、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所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 本條例所稱環境噪聲污染,是指所產生的環境噪聲超過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並干擾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學習的現象。 第三...
承擔生態市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六)污染防治處。負責水體、大氣、噪聲、光、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擬訂污染防治的制度和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重點區域、流域、行業的污染防治工作;組織指導城鎮環境綜合整治...
寧波市建築施工噪聲管理辦法,是各縣(市)和鎮海區、北侖區環境保護部門分別負責本轄區範圍內的建築施工噪聲管理。建築噪聲管理 第一條 為了防治建築施工噪聲污染,保障人們有安靜的生活環境,保護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建設項目需要配套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設施沒有建成或者沒有達到國家規定要求的,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第六條 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應依法申報登記和申領噪聲排放許可證。廣東省噪聲排放許可證管理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為防治建築施工噪聲污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保障人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發布施行 第57號 《蘇州市建築施工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規定》已經...
第十五條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工業企業,應當對設備進行合理布局,採用低噪聲設備,改進工藝,並採取吸聲、消聲、隔聲、隔振和減振等治理措施,減輕環境噪聲污染,達到工業企業廠界噪聲排放標準。第四章建築施工噪聲污染防治 第十六條本辦法所稱...
忻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忻州市建築施工揚塵和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的通知 忻政辦發〔2011〕188號 檔案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忻州市建築施工揚塵和噪聲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的通知 忻政辦發〔2011〕188號 各縣(市、區)人民...
經法定程式,本市對建築施工噪聲污染、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和娛樂、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等污染防治事項實行綜合行政執法的,相關行政處罰及相關行政監督檢查、行政強制措施由綜合行政執法部門實施。第二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規定,未依法申請變更...
公安機關對機動車輛噪聲及相關的社會生活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在實行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區域內,對建築施工噪聲污染進行查處。交通、海事部門對機動船舶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規劃、建設、工商、文化、衛生、...
建設項目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設單位必須提出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規定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的措施,並按分級管理規定報縣級以上環保部門審批。第十五條 建設項目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
第五章 施工噪聲污染防治 第二十條 向周圍生活環境排放施工噪聲的,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第二十一條 在進行工程設計和編制工程預算時,應當包括建設項目工程施工期間噪聲污染的防治措施和專項費用等內容。建設單位...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將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納入環境保護規劃,並制定防治環境噪聲污染的政策和措施。根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的規定,劃定本轄區內各類標準適用區,建設環境噪聲達標區...
須標註噪聲強度的產品的目錄,由市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定期公布。生產產生環境噪聲產品的企業,應當在產品說明書和銘牌中如實標註產品產生的噪聲強度。第三章 建築施工噪聲污染防治 第十四條 需要使用排放環境...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 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將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納入環境保護規劃,並制定防治環境噪聲污染的政策和措施。根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的規定,劃定本轄區內各類標準適用區,建設環境噪聲達標...
因從事本職生產、經營工作受到噪聲危害的防治,不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將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納入環境保護規劃,並採取有利於聲環境保護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在制定城鄉建設規劃時,應當充分考慮建設...
第二十五條在中考、高考等特殊期間,市、縣(市)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對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建築施工作業時間和區域作出限制性規定,並提前七日向社會公告。第二十六條建設工程推廣使用預拌(商品)混凝土、砂漿,具體管理辦法由市人民...
第三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向周圍環境排放噪聲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辦法。第四條 市、縣(市)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所轄區域的環境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並具體負責工業、建築施工噪聲污染防治的日常監督管理。公安部門具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