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名稱:溫州國際會展中心
溫州國際會議展覽中心2001年7月開始施工,2002年10月竣工投入使用。總占地面積達58萬平方米。其中一期工程建築占地2萬平方米,
建築面積72650平方米,
廣場面積10萬平方米;其建築設計畫分為展廳、
會議中心、
酒店三大區域。三期工程,位於溫州國際會展中心的一期東首,總占地面積30多畝,工程共4層,其中地上3層、地下1層。一、二層展館與一期展館一樣,主要用於專業展和綜合展,三層展館將建設成美術館。地下1層用作停車庫。會展中心一期工程總投資3.4億元,三期工程投資約4億元。是
溫州目前規模最大、功能最全、檔次最高的集會議、展覽、商貿、酒店、辦公等多項功能為一體的大型
智慧型化展館。
中心簡介
溫州國際會議展覽中心2001年7月開始施工,2002年10月竣工投入使用。總占地面積達58萬平方米。是按照當代國際會展功能建設的大型會展建築,它是集會議、
展覽、
商務、貿易、旅遊、
賓館、
美食、
休閒、
娛樂等多項功能為一體的大型、綜合性國際會議展覽中心。其配套設施齊全,能承辦單項
國際博覽會、全國性貿易洽談會及區域主題展覽會。
會展中心總用地範圍為34公頃,計畫總建築面積15萬平方米,共6000個展位。總建築面積72500平方米(另地下人防商場15630平方米),設有四個展廳,擁有 922個國際尺度展位,4個可進行同聲傳譯的國際會議廳和一個2400平方米的多功效廳。會展中心西側還建有135間尺度客房的酒店,總建築面積16457平方米,6層板式建築,1-2層為
大堂,貴賓招待室、
餐飲、
酒吧、
商務中心、
海關、
銀行;3-6層為客房,酒店還設有
屋頂花園和康體設施。在酒店中廳的東側3層為大型多功效廳。面積可達 2700平方米,層高14米,淨高9米。可開1800人會議,1500人的時裝表演,1000人宴會。可作為大型
宴會、時裝展現會和文藝運動的主會場,併兼作展現廳。 會展中心二期、三期工程用地約400畝,投資總額4億元,其中酒店部分投資總額約1億元。
一期工程建築占地2萬平方米,建築面積72650平方米,
廣場面積10萬平方米;其建築設籌劃分為展廳、會議中心、酒店三大區域。三號展廳9600平方米,四號展廳6000平方米。倒錐形會議中心衝破屋頂,聯合大平台、時間塔構成“沒有頂蓋的中庭”,發明了鮮明的
空間感、
方向感。中庭安排了主動扶梯、
觀光電梯、
空中走廊、電子大螢幕、景觀水池、T型表演台、大標準生態植物,形成獨具特點的“立體廣場”空間,鮮明表現這就是“溫州標記性的建築”。
會議中心共分五層,設有大、中、小型會議廳。酒店位於會展中心西側,六層板式建築,設有貴賓廳、商務吧、餐飲、客房等。會展中心一期工程總投資3.4億元,是溫州目前規模最大、功能最全、檔次最高的集會議、展覽、商貿、酒店、辦公等多項功能為一體的大型智慧型化展館。
三期工程建設地址位於鹿城區濱江18-02和18-03地塊,總占地面積30多畝,總建築面積49801平方米,其中地上3層共37001平方米,地下1層共12800平方米,總投資約4億元。1、2層展館將與一期展館一樣,主要用於專業展和綜合展,3層展館將建設成美術館。三期展館建成,整個會展中心可基本滿足3000個標準展位的規模需求,有效地提升溫州會展業的規格檔次和辦展水平,對引進全國乃至國際性大展創造條件。
中心一期
展館介紹
一號展廳面積8000平方米,300個展位,層高6.4米,淨高5.5米。
二號展廳面積6400平方米,220個展位,層高7.0米,淨高6.0米。二層的三號展廳為一期會展中心的主展廳,它是本會展中心的主體空間,其面積大、空間高,且與三層展廳間設面積800平方米的“中庭空間”,高達24米。中庭布置四部自動扶梯,滿足人流的上下需要。展廳面積9600平方米,
展位380個,
層高10.0米,
淨高9.0米。兩側設夾層,有14個洽談室。
三層的四號展廳,面積6000平方米,展位200個,層高14.0米,淨高9.0米;兩側設
夾層,有8個洽談室。
展覽設施
名稱
| 面積
| 層高/淨高
| 展位
|
一層1號展廳
| 8000平方米
| 6.4/5.5米
| 300
|
2號展廳
| 6400平方米
| 7.0/6.0米
| 220
|
袖珍展廳
| 400平方米
| 6.4/5.0米
| 珍品展
|
二層3號展廳
| 9600平方米
| 10.0/8.5米
| 380
|
三層4號展廳
| 6000平方米
| 14.0/9.0米
| 200
|
戶外展場
| 12000平方米
| | 500
|
中心廣場
| 12000平方米
| | 表演展示
|
庫房
| 200*10個
| 4.0米
| |
會議設施
根據不同的使用功能及空間要求共設五層倒錐塔外掛電子大螢幕:
二層為小型會議廳,層高9.1米,淨高7.6米;
三層為中型會議廳,層高7.5米,淨高6.0米;
四層為大型會議廳,層高8.5米,淨高7.0米;
五層為
夜光多功能廳(玻璃穹頂)最低處淨高8.0米,最高處淨高9.0米。
名稱
| 面積
| 數量
| 使用人數
|
二層新聞發布室
| 650
| 1
| 200
|
三層中型會議室
| 850
| 1
| 250
|
四層國際會議室
| 1100
| 1
| 300
|
五層夜光多功能廳
| 1380
| 1
| 500
|
大型多功能廳
| 2700
| 1
| 會議1800 SHOW1500 宴會1000
|
普通會議室
| 80
| 10
| 30-40
|
洽談室
| 80
| 22
| 30-40
|
貴賓接待室
| 150
| 1
| 30
|
中心管理
參展指南
主辦單位須提供:
2、展覽策劃書或組展實施方案
4、法人代表身份證複印件
展覽管理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國際科學技術會議與展覽的管理,鼓勵中國內科技界、
學術界、產業界及相關機構積極舉辦各類國際科學技術會議與
展覽,促進國際科學技術交流與合作,根據國家政策和有關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台地區)舉辦國際科學技術會議與展覽(以下簡稱國際科技會展)應當遵守本辦法。
本辦法所指的國際科技會議是指與會代表來自三個或三個以上的
國家或地區(不含港、澳、台地區),以科技學術研討為主要目的的
研討會、
報告會、交流會、
論壇等。
本辦法所指的國際科技展覽是指以
科研、
技術及高技術產品的展示交流為目的,境外參展商比例在20%以上的展覽會、博覽會(一般指規模較大,代表性和綜合性較強的展覽)、技術展示交流會等。
第三條 科學技術部負責國際科技會展的
審批、
協調和管理工作。
第四條 舉辦國際科技會展應有助於實現下列目標:
(一)了解國際科技發展動態,加強中外科技界的
交流,實現資源和信息共享,提高中國在國際學術界的地位;
(三)加強科技界與產業界的合作,促進科技成果的產業化、
商品化和
國際化;
(四)推動
國際科技合作,實現
中國科技進步,促進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
第二章 申報
第五條 舉辦國際科技會展,主辦單位應向審批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按照規定提交有關資料。
第六條 舉辦會展應提前6個月
申請報批,規模較大的會展應提前12個月申請報批。
第七條 舉辦國際科技會展的申請不得通過雙重渠道上報。
第八條 申辦國際科技會展需適時提前提出申請。申辦程式、檔案內容及審批許可權與申請舉辦國際科技會展相同,審批部門將函復意見。如申辦成功,由各級審批單位根據分級審批許可權另行批覆。
第三章 審批
(一)中國國外代表人數在150人以上的國際科技會議,需由主辦單位提出申請,經科學技術部審核後報國務院審批;
(二)中國國外代表人數在150人以下的國際科技會議由
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及事業單位,各
省、自治區、直轄市、
計畫單列市、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主管部門,中國科協、中央直屬企業、行業協會等單位自行審批,但需報科學技術部備案;
(三)舉辦國際科技展覽,展覽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的由科學技術部審批,需抄報海關總署和主管地海關。其中有關
政府機構以外的單位舉辦展覽還需具備主辦資格;
(四)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及
事業單位、中國科協可自行審批本部門單位舉辦與主管業務有關的展覽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國際科技展覽。審批結果需抄報海關總署和主管地海關,並報科學技術部備案;
(五)各
省、
自治區、
直轄市、計畫單列市科技主管部門可自行審批在本地區舉辦的展覽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國際科技展覽。審批結果需抄報主管地
海關,並報
科學技術部備案;
(六)具有主辦資格的單位可自行舉辦展覽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國際科技展覽,但應報當地科技主管部門備案。主管地海關憑主辦單位的申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七)雙邊交流性質的科技會議,由國務院各部委、直屬機構及事業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科技主管部門,中國科協、中央直屬企業、行業協會等單位自行審批;
(八)
海峽兩岸科技會展由科學技術部統一審批。
台灣地區代表或
廠商(不含台商在華投資企業)參加國際科技會展名單需報科學技術部台辦審批。
重要活動
第六屆溫州國際表面處理及環保技術展覽會
2009第四屆中國(溫州)機械裝備展覽會
2009年第七屆中國(溫州)國際眼鏡製造業展覽會
2009第三屆溫州國際奢侈品展覽會
2009第九屆溫州國際塑膠工業及原料展覽會
2009第十六屆中國工具機、工模具展覽會
2012(第三屆)中國 溫州戶外旅遊用品展覽會
2012 第十屆溫州國際商品交易會
2012 第七屆中國(溫州)機械裝備展
2012第四屆中國(永嘉)泵閥博覽會
2013第八屆中國(溫州)機械裝備展覽會——國際數控工具機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