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格爾旗統計局

準格爾旗統計局

準格爾旗統計局是準格爾旗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

準格爾旗統計局貫徹黨中央關於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自治區黨委、市委、旗委相關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統計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準格爾旗統計局
  • 辦公地址:大路新區建業大廈1號樓442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機構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地方性法規規章以及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規章和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的實施。組織協調全旗統計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旗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全旗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旗生產總值,彙編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組織實施全旗人口、經濟、農牧業等重大旗情旗力普查。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旗情旗力的普查及各專項調查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旗情旗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服務業等全旗國民經濟各行各業的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收集、整理旅遊、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旗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全旗能源、投資、消費、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情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匯總、整理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旗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蘇木鄉鎮街道、各部門和各單位的經濟、社會、科技、資源環境和自然資源資產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旗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七)負責對全旗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監測和統計監督,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旗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工作,向旗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備案全旗各蘇木鄉鎮街道和旗直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負責擬訂全旗統計信息化工程建設規劃,建立、管理和維護全旗統計信息化系統、統計資料庫系統、全旗巨觀經濟與社會發展基礎資料庫。指導各蘇木鄉鎮街道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負責旗本級統計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完成旗委、旗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財務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政務信息、政務公開、保密管理、會務組織等工作。制定機關工作制度。負責重要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督查督辦等。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資和管理本級經費等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旗業務培訓和專業資格申報、認定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機關財務審計監督工作。負責統計數據發布及區域網路、外網統計信息的審核、發布,承辦全旗經濟形勢新聞發布會。承擔黨委政府考核中的經濟指標監測工作。負責輿情監測、應對處置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
擬訂全旗統計制度改革規劃和方案,執行國家統計制度、統計標準,擬訂全旗各類統計制度。審核部門統計調查制度、調查方案。組織協調全旗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全旗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受理、辦理統計違法舉報和查處統計違法案件,建立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聯合懲戒機制,完善統計信用制度。組織實施統計執法“雙隨機”抽查工作。組織開展統計法治宣傳。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聽證等法律事務,承擔機關重大事項和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工作。
(三)國民經濟綜合統計股(國民經濟核算股)
負責對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統計預測和綜合分析研究,提出巨觀調控諮詢建議。負責對各專業統計數據開展質量評估。負責全旗地區生產總值、投入產出、資金流量、資產負債和資源環境核算。編制全旗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開展國民經濟核算資料分析研究。開展“三新”經濟和派生產業增加值核算。負責全旗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組織實施工業生產、財務、經營狀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匯總、整理和提供生產運行、經濟效益、企業經營狀況等統計數據。負責開展工業企業聯網直報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組織實施能源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負責主要耗能行業節能和重點耗能企業能源使用的統計監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綠色發展指標體系和生態文明建設年度評價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指導有關部門、行業和基層統計工作。組織實施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行業發展變化、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商業業態與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提供有關調查統計數據。提供進出口貨物、外商投資、對外經濟合作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部門行業統計工作。組織實施交通運輸、郵電軟體業、網際網路經濟等服務業統計調查工作。編制服務業生產指數。進行服務業經濟運行分析研究。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協調全旗服務業統計工作。組織實施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統計調查和對婦女兒童兩個發展綱要執行情況的統計監測。組織開展全旗文化產業統計和科技統計調查,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提供社會和科技統計數據。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承擔有關專項調查和普查工作。組織實施1%人口抽樣調查、年度人口變動抽樣調查和勞動工資統計調查。提供人口、就業和勞動工資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

人員編制

統計局行政編制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機構領導

陳強:準格爾旗統計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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