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湛江市坡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湛江市坡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湛江市坡頭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2019年3月,掛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湛江市坡頭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隸屬:湛江市坡頭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派出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管理。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和智慧財產權有關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食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智慧財產權戰略。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承擔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計量、食品、藥品、醫療器械等行政許可工作,組織推進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行政審批標準化工作。
(四)負責實施市場監管和智慧財產權綜合執法工作。加強全區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和智慧財產權行政執法行為。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組織指導實施食鹽、工業鹽、電力、成品油行政執法。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負責全區市場監管相關安全生產工作。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落實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要求,配合上級市場監管部門查辦大案要案。指導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依法監督標準的實施。推動企業對標先進標準提質升檔。組織制定並實施標準化激勵政策,規範標準化活動。
(七)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激勵獎勵制度、智慧財產權轉化運用和交易運營政策措施。指導落實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的審查、確權相關前置服務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審查評議工作。指導和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統籌指導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智慧財產權信息傳播利用。
(八)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組織實施嚴格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制度措施。研究提出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商標、專利執法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組織智慧財產權預警和涉外保護工作。實施鼓勵新領域、新業態、新模式創新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管理和服務政策。
(九)負責巨觀質量管理。組織實施全區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全區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質量事故調查,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十)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傷害監測工作。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
(十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區食品安全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研判、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實施特殊食品及食鹽安全監督管理。
(十三)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依法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風險防範和傷害監測工作。依法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承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調查工作。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執行國家計量制度,推行法定計量單位,依職責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五)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組織實施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指導協調全區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
(十六)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及分類管理制度,開展質量管理、上市後風險管理和監督檢查,推進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新技術新產品的管理與服務政策。監督執業藥師註冊工作。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風險監測和應急管理工作。配合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開展監督檢查、質量抽查檢驗和行政執法。
(十七)負責市場監督管理、智慧財產權領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交流與合作。統籌協調有關本系統涉外和港澳台事宜。參與開展相關工作對外談判。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八)貫徹落實黨的人才發展政策,履行人才工作相關職責。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和市市場監管局(市知識產權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2.協調應急與綜合規劃股
3.政策法規股
4.行政許可與登記註冊股
5.信用風險監管股
6.智慧財產權與廣告監督管理股
7.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股
8.食品安全監管股
9.藥品與醫療器械安全監管股
10.餐飲安全監管股
11.質量計量標準化股
12.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13.價格監督檢查與反不正當競爭股
14.執法大隊
15.人事教育股(離退休人員服務股)、機關黨辦

派出機構

1.海東市場監督管理所
2.坡頭市場監督管理所
3.龍頭市場監督管理所
4.官渡市場監督管理所
5.乾塘市場監督管理所

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局長 陳康林
黨組成員、副局長 肖如柏
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 雄
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亞東
副局長 吳增錦
黨組成員、副局長 周越姬
黨組成員、副局長 黎建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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