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坡頭區交通運輸局

湛江市坡頭區交通運輸局

湛江市坡頭區交通運輸局是湛江市坡頭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湛江市坡頭區交通運輸局
  • 隸屬:湛江市坡頭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組織擬定本區交通運輸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管理規章、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指導本區交通運輸體制改革工作,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協調發展。
  (三)承擔本區交通運輸市場監管責任。負責本區交通運輸行政管理工作,負責本區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本區出租汽車行業管理工作。
  (四)負責政府撥款的交通建設資金的監督和管理,協調或參與交通建設資金的籌集;負責本區交通稽查站的管理;
  (五)承擔本區交通運輸建設市場的監管責任。負責本區公路、水路、站場及其配套設施的建設、管理和維護;負責本區交通運輸建設項目的審批或審核上報工作。
  (六)負責本區交通運輸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參與交通運輸戰備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本區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等物資運輸。
  (七)制定本區交通運輸科技發展計畫、組織開展科技項目攻關和推廣套用;指導本區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指導、監督交通技術標準和規範的實施;指導本區交通運輸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本區交通運輸信息的匯總、統計、上報和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區公共運輸客運市場的管理,制定全區公共運輸的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承辦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宣傳等工作。
  組織協調局機關工作;起草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擬定年度計畫和工作計畫;撰寫年終總結報告;負責各種會議組織;負責值班和機關的後勤行政管理;管理和安排小車的使用,負責生活環境、衛生等後勤行政管理工作;負責工青婦、計畫生育、綜治保衛工作;負責全局及基層交管站電腦信息化安裝、維護及管理等工作。
  組織制定局財務規章制度,擬定財務收支計畫,嚴格把好財務開支審批手續;負責交通基礎建設資金的使用和監督;負責局房屋、財產、資金管理,負責檢查、監督下屬交管站收支帳目、票據、票證管理、財務報表上報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二)人事股
  負責局交通運輸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審查和執法證件的管理;負責職工幹部考察及協調領導做好各股(室)負責人的配備工作;負責全局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全局幹部職工管理、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勞資統計報表、工資晉升和離退休人員上報審批手續和管理工作;抓好職工思想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務、紀檢監察、黨風、廉政等工作;承辦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交辦的事項;負責局機關及指導交通行業的行風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三)運輸管理股(掛客貨運管理中心牌子)
  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道路運輸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道路、營業性客貨運輸、客貨運站(場)、停車場(所)、交管站和公共運輸等交通運輸管理,負責運政隊伍的管理;負責審核、呈報導路客貨運輸(含出租汽車、城市公共運輸)等行業經營者的開業和停業申請。負責客貨運輸車輛的營運證年審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緊急客貨運輸的疏運工作;負責本區公路運輸、抽樣調查和統計、匯總、分析和管理工作。
  負責組織協調全區道路物資、軍事、防洪搶險、緊急客貨運輸的疏運工作。
  (四)安全技術股
  組織擬訂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的指導、檢查和管理,監督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協助政府落實鄉鎮運輸船舶與橫水渡的安全責任管理;負責水路、港口運輸管理,組織協調港口物資、水路重點物資、防洪搶險的疏運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機動車維修行業經營者的開業和停業申請和服務質量監督;督促、檢查交通運輸行業防風、防汛、防火等工作;按規定組織或參與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統計上報工作;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科技、信息化發展規劃、計畫和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五)規劃建設股(掛交通戰備辦公室牌子)
  負責擬訂交通運輸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計畫;負責交通建設資金管理和資金安排工作;審核、審批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概算、預算及建設項目開工報告;協調交通項目施工招投標工作;維護交通行業基礎建設市場秩序,組織工程項目開工、竣工驗收和質量等級評定;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引資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行業固定資產投資等信息的統計、匯總、上報、分析和管理工作。
  交通戰備辦公室既是區國防動員委員會的辦事機構,也是政府主管這項工作的辦事機構。其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國防交通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定有關規定和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開展交通戰備系統的國防交通工作,為軍事行動和其他緊急任務組織交通保障,負責局機關及指導直屬單位的武裝工作。
  (六)執法監督股(掛坡頭區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局牌子)
  負責交通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監督和宣傳工作;研究制定交通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規範和管理制度;統籌組織、指揮協調全區範圍的交通運輸專項整治和重大執法活動;負責道路運政、水路運政、公路路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交通規費稽查各方面的行政執法工作;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遵守交通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法糾正和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並對違反交通行政管理程式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負責交通行政執法隊伍的培訓、考核、督查和行風建設工作;負責交通行政執法案件的統計匯總和分析;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根據上述職能,為與上級做好對接工作,綜合行政執法局設2個內設機構和2個執法中隊。
  1.綜合執法室:
  負責執法局日常政務、事務工作(文秘、信息、宣傳、檔案、文字綜合、財務等工作);負責執法責任制和綜合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考核;負責執法工作中信訪投訴和行政訴訟;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辦;負責執法人員的執法資格管理。擬訂執法局年度執法目標和階段性任務,審批各中隊執法工作計畫;負責交通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全區統一和重大專項執法行動;指導、監督各中隊的執法工作;負責對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核;負責執法文書的發放和使用情況的登記管理工作;負責聽證、應訴和投訴處理工作。
  2.違章處理室:
  負責轄區內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組織行政自由裁量權並作出處罰決定;建立和保管違章案件檔案,負責違章案件的統計匯總和分析;負責執法諮詢和答覆等工作。
  綜合執法中隊
  坡頭區交通運輸局綜合行政執法局下設2個執法中隊,負責轄區內的道路運政、水路運政、公路路政和交通規費稽查等行政執法工作,協助市組織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執法工作。對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行政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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