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湛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湛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簡稱:《規劃》),是廣東省湛江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也是湛江市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

2023年10月12日,廣東省人民政府正式批覆《湛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湛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
  • 規劃期限:2021—2035年
指導思想,批覆全文,

指導思想

《湛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圍繞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和構建新發展格局戰略任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支撐湛江市建設成為現代化綜合樞紐和生態型海灣都市。

批覆全文

  • 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湛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批覆
(粵府函〔2023〕248號)
湛江市人民政府,省自然資源廳:
《湛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審批〈湛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湛府〔2023〕17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湛江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是湛江市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請認真組織實施。《規劃》實施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圍繞高質量發展首要任務和構建新發展格局戰略任務,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統籌發展和安全,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支撐湛江市建設成為現代化綜合樞紐和生態型海灣都市。
二、構建支撐新發展格局的國土空間體系。湛江市要立足國家戰略、區域功能定位和本地實際,打造成為廣東省域副中心城市、現代化沿海經濟帶重要發展極、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城市和現代化區域性海洋城市。要用足用好國家戰略疊加交匯優勢,全方位對接粵港澳大灣區、深圳先行示範區和前海、橫琴、南沙三大平台建設,深化與海南相向發展,深度參與共建“一帶一路”和西部陸海新通道,推動形成高水平開放合作新格局,推進湛茂一體化發展。
三、嚴守國土空間安全底線。到2035年,湛江市耕地保有量不低於4036.74平方公里(605.51萬畝),其中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於3736.35平方公里(560.45萬畝);陸域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低於257.52平方公里(38.63萬畝);城鎮開發邊界面積控制在660.39平方公里(99.06萬畝)以內。用水總量不超過上級下達任務,其中2025年不超過27.76億立方米;大陸自然海岸線保有率不低於上級下達任務。落實藍線、綠線、黃線、紫線、歷史文化保護線以及洪澇風險控制線等防災減災底線,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嚴格實施空間管控。
四、最佳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以“三區三線”為基礎,最佳化三類空間,強化陸海統籌和城鄉融合,整體謀劃“一帶兩屏,一核一區三軸”的市域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統籌兼顧生態保護修復與集約高效利用,構建沿海陸海空間耦合的濱海發展帶,築牢北部山體生態屏障及雷州半島中部林地生態屏障;持續提升中心城區的核心引領作用,積極推動瓊州海峽一體化高質量發展示範區與海南相向發展,推進東向—南向的城鎮功能集聚軸、西部和北部的兩條城鎮功能拓展軸的集聚整合功能。推動形成“市域中心城市—縣域中心城市—重點鎮—一般鎮”四級城鎮體系結構,引導城鎮體系逐步最佳化。
五、推進土地高質量開發利用。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為約束,合理控制國土開發強度。堅持節約集約利用土地,高效布局新增建設用地,持續推進多種形式的存量低效用地再開發,引導城鎮建設用地混合利用。堅持製造業當家,以大型產業集聚區和承接產業有序轉移主平台為動力引擎,推動各類園區提質增效,引領帶動湛江經濟高質量發展。要將建設人民城市作為新時代湛江城市發展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努力探索出一條內涵式、集約型、綠色化的發展道路。
六、營造美好人居環境品質。構建均衡協調的公共服務體系,以15分鐘城鄉社區生活圈為基本單元,落實教育、醫療、養老、文化、體育等民生配套設施建設。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完善文化遺產保護傳承體系。做好雷州國家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工作,加強對歷史城區的整體保護利用,防止大拆大建破壞各類歷史文化遺存本體及周邊環境。活化利用特色文化資源,保護北部生態山林風貌、管控中部現代都市風貌、強化南部濱海田園風貌,塑造“環灣抱海、島灣相伴、江海連城”的市域風貌格局。穩步推進城市更新改造,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滿足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
七、強化城市安全運行空間保障。做好機場、港口、軌道、航道、高速公路等重大區域交通設施的空間預留管控,構建複合高效的綜合交通網路。統籌保障好水、電、氣、通信、垃圾處理等各類市政基礎設施,確保城市生命線穩定運行。高度重視城市公共安全,做好城市安全風險防控,加強人防、消防設施規劃建設和重大危險品管控,增強抵禦災害事故和處置突發事件能力,讓人民民眾生活得更安全、更放心。
八、促進縣鎮村高質量發展。基於縣域主體功能區定位,差異化最佳化自然資源配置,以縣城為重要載體推進城鎮化建設,完善縣城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引導產業向園區集聚,提升縣城綜合承載能力,保障“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實施。指引鎮級國土空間規劃最佳化建設用地規模布局,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引導村莊分類,強化宅基地、鄉村產業項目用地保障,支撐鄉村振興發展。
九、統籌自然資源保護利用。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統籌山水林田湖草自然資源保護利用與修復,嚴格河湖水域空間管控,實施森林、水、濕地、海洋等生態系統修復,開展湛江灣、徐聞珊瑚礁、九洲江、南渡河等生態修復和綜合治理。科學推進造林綠化工作,加快建設“綠美湛江”。加強礦產資源保護利用,最佳化礦產資源開採布局。做好海洋資源保護利用,加強海岸帶保護利用管控,推動海島分類保護,實現陸海統籌發展。
十、嚴格規劃實施管理,強化規劃實施組織保障。湛江市人民政府要堅決貫徹黨中央“多規合一”改革精神,堅持一張藍圖乾到底,切實維護好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規劃》。同時,加快組織完成縣鎮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詳細規劃、相關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強化對專項規劃的指導和約束。對涉及空間利用的水利、交通、能源、農業、信息、市政等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軍事設施,以及生態環境保護、文物保護、林業等各專項規劃,在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上做好統籌。建立完善規劃實施評估和監督機制,加強考核問責和公眾參與。
湛江市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工作機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做好《規劃》印發和公開,並依據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國土空間開發保護“一盤棋”,提升國土空間規劃、建設、治理水平。省自然資源廳要會同有關方面根據職責分工,密切協調配合,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監督和檢查。《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報告。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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