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由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2年版)
- 發布單位: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時間:2022年6月29日
發布通知
社會影響
序號 | 省級 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備 注 |
1 | 省發展改革委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准(含國發〔2016〕72號檔案規定的外商投資項目) | 省政府(由省發展改革委承辦);設區的市級、縣級政府(由發展改革部門承辦) | 《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條例》 《國務院關於發布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國發〔2016〕72號) | |
2 | 省發展改革委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 | 省發展改革委;設區的市級節能審查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44號) | |
3 | 省發展改革委 | 境外投資項目許可 | 省發展改革委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發布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國發〔2016〕72號) 《企業境外投資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7年第11號) | 投資額3億美元以上或涉及敏感地區、行業的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備案、核准。 |
4 | 省發展改革委 | 稀土礦山開發、稀土冶煉分離和深加工項目核准 | 省政府(由省發展改革委承辦) | 《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條例》 《國務院關於發布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國發〔2016〕72號) | |
5 | 省發展改革委 | 在電力設施周圍或者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作業審批 | 設區的市級、縣級電力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電力設施保護條例》 | |
6 | 省發展改革委 | 煤礦建設項目設計檔案審批 | 省發展改革委;設區的市級煤炭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 | |
7 | 省發展改革委 | 國家重點建設和國家核准水電站項目竣工驗收 | 省發展改革委 | 《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50號) | |
8 | 省發展改革委 | 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核准 | 省政府(由省發展改革委承辦);設區的市級、縣級政府(由其指定部門承辦) | 《企業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管理條例》 《國務院關於發布政府核准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國發〔2016〕72號) | 涉及能源項目核准 |
9 | 省發展改革委 | 新建不能滿足管道保護要求的石油天然氣管道防護方案審批 | 省發展改革委;設區的市級、縣級管道保護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 |
10 | 省發展改革委 | 可能影響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的施工作業審批 | 縣級管道保護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 | |
11 | 省教育廳 | 高等學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機構籌設審批 | 省政府(由省教育廳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普通高等學校設定暫行條例》 | |
12 | 省教育廳 | 高等學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機構設定審批 | 省政府(由省教育廳承辦);省教育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 |
13 | 省教育廳 | 民辦、中外合作開辦中等及以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籌設審批 | 省教育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教育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 | |
14 | 省教育廳 | 中等及以下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設定審批 | 省教育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教育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國務院關於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41號)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8〕80號) | |
15 | 省教育廳 | 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審批 | 省教育廳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16 | 省教育廳 | 中外、內地與港澳、大陸與台灣合作辦學項目審批 | 省教育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實施辦法》(教育部令第20號) | |
17 | 省教育廳 | 高等學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機構章程核准 | 省教育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 《高等學校章程制定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1號) | |
18 | 省教育廳 | 學位授權審核 | 省學位委員會(由省教育廳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 《關於下放學士學位授予單位審批權的通知》(學位〔1999〕3號) 《博士碩士學位授權審核辦法》(學位〔2017〕9號) 《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學位〔2019〕20號) | |
19 | 省教育廳 | 從事文藝、體育等專業訓練的社會組織自行實施義務教育審批 | 縣級教育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 |
20 | 省教育廳 | 中國小課程教材審定 | 省教育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出版管理條例》 《中國小教材管理辦法》(教材〔2019〕3號) | |
21 | 省教育廳 | 中國小教學地圖審定 | 省教育廳會同測繪地理信息主管部門 | 《地圖管理條例》 | |
22 | 省教育廳 | 校車使用許可 | 省政府(由省教育廳承辦);設區的市級、縣級政府(由教育部門承辦)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 |
23 | 省教育廳 | 教師資格認定 | 省教育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教育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教師資格條例》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24 | 省教育廳 |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審批 | 縣級教育部門;鄉鎮政府 | 《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 |
25 | 省科技廳 | 實驗動物生產、使用許可 | 省科技廳 | 《實驗動物管理條例》 《實驗動物質量管理辦法》(國科發財字〔1997〕593號) 《實驗動物許可證管理辦法(試行)》(國科發財字〔2001〕545號) | |
26 | 省科技廳 | 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 | 省科技廳;設區的市級科技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央編辦關於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8〕97號) 《國家外國專家局關於印發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服務指南(暫行)的通知》(外專發〔2017〕36號) | |
27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第二、三類和含磷硫氟的第四類監控化學品生產特別許可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 《國務院關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 | |
28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第二、三類和含磷硫氟的第四類監控化學品生產設施建設審批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初審)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 | |
29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第二、三類和含磷硫氟的第四類監控化學品生產設施竣工驗收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初審)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 | |
30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第二類監控化學品經營許可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48號) | |
31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第一、二類監控化學品使用許可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 | 負責第二類監控化學品使用許可 |
32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變質或者過期失效監控化學品處理方案審批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 | |
33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產許可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安全許可證條例》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4〕5號) | |
34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民用爆炸物品銷售許可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 |
35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市州無線電管理派出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 | |
36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無線電台(站)設定、使用許可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市州無線電管理派出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 | |
37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無線電台識別碼核發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各市州無線電管理派出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 | |
38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未取得型號核准的無線電發射設備進關核准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管理條例》 | |
39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甘草、麻黃草收購許可 |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 《國務院關於禁止採集和銷售髮菜制止濫挖甘草和麻黃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0〕13號) | |
40 | 省民宗委 | 宗教院校設立、變更、合併、分設、終止許可 | 省民宗委(部分初審) | 《宗教事務條例》 | |
41 | 省民宗委 | 宗教教育培訓活動許可 | 設區的市級宗教部門 | 《宗教事務條例》 《宗教事務部分行政許可項目實施辦法》(國宗發〔2018〕11號) | |
42 | 省民宗委 | 宗教活動場所籌備設立審批 | 省民宗委(由設區的市級、縣級宗教部門初審);設區的市級宗教部門(由縣級宗教部門初審) | 《宗教事務條例》 | |
43 | 省民宗委 | 宗教活動場所設立、變更、註銷登記 | 縣級宗教部門 | 《宗教事務條例》 | |
44 | 省民宗委 | 在寺觀教堂內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審批 | 省民宗委(初審) | 《宗教事務條例》 | |
45 | 省民宗委 | 宗教活動場所內改建或者新建建築物許可 | 省民宗委(由設區的市級、縣級宗教部門初審);設區的市級宗教部門(由縣級宗教部門初審);縣級宗教部門 | 《宗教事務條例》 《宗教事務部分行政許可項目實施辦法》(國宗發〔2018〕11號) | |
46 | 省民宗委 | 宗教臨時活動地點審批 | 縣級宗教部門 | 《宗教事務條例》 | |
47 | 省民宗委 | 境內外國人集體進行宗教活動臨時地點審批 | 省民宗委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48 | 省民宗委 | 大型宗教活動許可 | 設區的市級宗教部門會同公安機關 | 《宗教事務條例》 | |
49 | 省民宗委 | 印刷宗教內部資料性出版物和宗教用品審批 | 省民宗委 | 《宗教事務條例》 《印刷業管理條例》 | |
50 | 省民宗委 | 網際網路宗教信息服務許可 | 省民宗委 | 《宗教事務條例》 | |
51 | 省民宗委 | 宗教團體、宗教院校、宗教活動場所接受境外捐贈審批 | 省民宗委;設區的市級、縣級宗教部門 | 《宗教事務條例》 《宗教事務部分行政許可項目實施辦法》(國宗發〔2018〕11號) | |
52 | 省民宗委 | 外國人攜帶用於宗教文化學術交流的宗教用品入境審批 | 省民宗委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宗教事務部分行政許可項目實施辦法》(國宗發〔2018〕11號) | |
53 | 省民宗委 | 邀請以其他身份入境的外國宗教教職人員講經、講道審批 | 省民宗委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宗教事務部分行政許可項目實施辦法》(國宗發〔2018〕11號) | |
54 | 省公安廳 | 公務用槍及槍枝主要零部件、彈藥配備許可 | 省公安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 | |
55 | 省公安廳 | 公務用槍持槍許可 | 省公安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 | |
56 | 省公安廳 | 民用槍枝及槍枝主要零部件、彈藥配置許可 | 省公安廳;設區的市級、縣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 | |
57 | 省公安廳 | 民用槍枝持槍許可 | 省公安廳;設區的市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 | |
58 | 省公安廳 | 民用槍枝及槍枝主要零部件、彈藥配售許可 | 省公安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 | |
59 | 省公安廳 | 槍枝及槍枝主要零部件、彈藥運輸許可 | 省公安廳;設區的市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 | |
60 | 省公安廳 | 射擊競技體育運動槍枝及槍枝主要零部件、彈藥攜運許可 | 省公安廳;設區的市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 《射擊競技體育運動槍枝管理辦法》(體育總局、公安部令第12號) | |
61 | 省公安廳 | 營業性射擊場設立許可 | 省公安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 | |
62 | 省公安廳 | 弩的製造、銷售、購置、進口、運輸許可 | 省公安廳(委託設區的市級公安機關實施)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63 | 省公安廳 | 舉行集會遊行示威許可 | 省公安廳;設區的市級、縣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集會遊行示威法實施條例》 | |
64 | 省公安廳 | 大型民眾性活動安全許可 | 省公安廳;設區的市級、縣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大型民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 | |
65 | 省公安廳 | 公章刻制業特種行業許可 | 縣級公安機關 | 《印鑄刻字業暫行管理規則》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公安部關於深化娛樂服務場所和特種行業治安管理改革進一步依法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工作意見》(公治〔2017〕529號) | |
66 | 省公安廳 | 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 | 縣級公安機關 | 《旅館業治安管理辦法》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公安部關於深化娛樂服務場所和特種行業治安管理改革進一步依法加強事中事後監管的工作意見》(公治〔2017〕529號) | |
67 | 省公安廳 | 保全服務公司設立及法定代表人變更許可 | 省公安廳(由設區的市級公安機關初審) | 《保全服務管理條例》 《保全守護押運公司管理規定》(公通字〔2017〕13號) | |
68 | 省公安廳 | 保全員證核發 | 設區的市級公安機關 | 《保全服務管理條例》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69 | 省公安廳 | 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信息網路安全審核 | 縣級公安機關 | 《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 |
70 | 省公安廳 | 舉辦焰火晚會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許可 | 設區的市級、縣級公安機關 |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公安部辦公廳關於貫徹執行〈大型焰火燃放作業人員資格條件及管理〉和〈大型焰火燃放作業單位資質條件及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公治〔2010〕592號) | |
71 | 省公安廳 | 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 | 縣級公安機關(運達地或者啟運地) |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關於最佳化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審批進一步深化煙花爆竹“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公治安明發〔2019〕218號) | |
72 | 省公安廳 | 民用爆炸物品購買許可 | 縣級公安機關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 |
73 | 省公安廳 | 民用爆炸物品運輸許可 | 縣級公安機關(運達地)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 |
74 | 省公安廳 | 爆破作業單位許可 | 省公安廳;設區的市級公安機關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爆破作業單位資質條件和管理要求》(GA 990—2012) | |
75 | 省公安廳 | 爆破作業人員資格認定 | 設區的市級公安機關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 |
76 | 省公安廳 | 城市、風景名勝區和重要工程設施附近實施爆破作業審批 | 設區的市級公安機關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 |
77 | 省公安廳 | 劇毒化學品購買許可 | 縣級公安機關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
78 | 省公安廳 | 劇毒化學品道路運輸通行許可 | 縣級公安機關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
79 | 省公安廳 | 放射性物品道路運輸許可 | 省公安廳;設區的市級、縣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 《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 | |
80 | 省公安廳 | 運輸危險化學品的車輛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區域審批 | 省公安廳;設區的市級、縣級公安機關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
81 | 省公安廳 | 易製毒化學品購買許可(除第一類中的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外) | 省公安廳;縣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 |
82 | 省公安廳 | 易製毒化學品運輸許可 | 設區的市級、縣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 |
83 | 省公安廳 |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範設施建設方案審批 | 設區的市級、縣級公安機關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範設施建設許可實施辦法》(公安部令第86號) | |
84 | 省公安廳 |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範設施建設工程驗收 | 設區的市級、縣級公安機關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金庫安全防範設施建設許可實施辦法》(公安部令第86號) | |
85 | 省公安廳 | 境外非政府組織代表機構登記 | 省公安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非政府組織境內活動管理法》 | |
86 | 省公安廳 | 機動車登記 | 省公安廳;設區的市級、縣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
87 | 省公安廳 | 機動車臨時通行牌證核發 | 省公安廳;設區的市級、縣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
88 | 省公安廳 | 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核發 | 省公安廳;設區的市級、縣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
89 | 省公安廳 | 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審驗 | 設區的市級、縣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
90 | 省公安廳 | 校車駕駛資格許可 | 設區的市級、縣級公安機關 | 《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 |
91 | 省公安廳 | 非機動車登記 | 設區的市級、縣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 |
92 | 省公安廳 | 涉路施工交通安全審查 | 省公安廳;設區的市級、縣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 |
93 | 省公安廳 | 戶口遷移審批 | 設區的市級、縣級公安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 |
94 | 省公安廳 | 犬類準養證核發 | 縣級公安機關或者設區的市級政府指定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 | |
95 | 省公安廳 | 普通護照簽發 | 省公安廳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局(受國家移民局委託實施);設區的市級、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國家移民局委託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 |
96 | 省公安廳 | 出入境通行證簽發 | 省公安廳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局(受國家移民局委託實施);設區的市級、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國家移民局委託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 《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 | |
97 | 省公安廳 | 邊境管理區通行證核發 | 設區的市級公安機關(含部分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縣級公安機關(含指定的派出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98 | 省公安廳 | 內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證、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簽發 | 省公安廳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局;設區的市級、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國家移民局委託實施) | 《中國公民因私事往來香港地區或者澳門地區的暫行管理辦法》 | |
99 | 省公安廳 | 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及簽注簽發 | 省公安廳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局(受國家移民局委託實施);設區的市級、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國家移民局委託實施) | 《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 | |
100 | 省公安廳 | 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簽發 | 省公安廳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局(受國家移民局委託實施);設區的市級、縣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受國家移民局委託實施) | 《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 | |
101 | 省公安廳 | 台灣居民定居證明簽發 | 省公安廳人口與出入境管理局(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委託實施) | 《中國公民往來台灣地區管理辦法》 | |
102 | 省民政廳 | 基金會設立、變更、註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准 | 省民政廳(實行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雙重負責管理體制的,由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實施前置審查) | 《基金會管理條例》 | |
103 | 省民政廳 | 社會團體成立、變更、註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准 | 省民政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民政部門(實行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雙重負責管理體制的,由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實施前置審查) | 《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 | |
104 | 省民政廳 | 民辦非企業單位成立、變更、註銷登記及修改章程核准 | 省民政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民政部門(實行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雙重負責管理體制的,由有關業務主管單位實施前置審查) | 《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 |
105 | 省民政廳 | 宗教活動場所法人成立、變更、註銷登記 | 縣級民政部門(由縣級宗教部門實施前置審查) | 《宗教事務條例》 | |
106 | 省民政廳 | 慈善組織公開募捐資格審批 | 省民政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民政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 | |
107 | 省民政廳 | 殯葬設施建設審批 | 設區的市級政府;設區的市級民政部門;縣級政府;縣級民政部門 | 《殯葬管理條例》 | |
108 | 省民政廳 | 地名命名、更名審批 | 省民政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民政部門 | 《地名管理條例》 | |
109 | 省司法廳 | 法律職業資格認定 | 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部門(受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法務部令第140號) 《法律職業資格管理辦法》(法務部令第146號)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110 | 省司法廳 | 律師執業、變更執業機構許可(含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居民及台灣居民申請律師執業、變更執業機構) | 省司法廳(由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部門初審)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
111 | 省司法廳 |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 | 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 | |
112 | 省司法廳 | 律師事務所及分所設立、變更、註銷許可 | 省司法廳(由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部門初審)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 |
113 | 省司法廳 | 香港、澳門律師事務所駐內地代表機構設立、變更、註銷許可 | 省司法廳 | 《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機構管理條例》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律師事務所駐內地代表機構管理辦法》(法務部令第70號) | |
114 | 省司法廳 | 香港、澳門律師事務所駐內地代表機構派駐代表執業、變更許可 | 省司法廳 | 《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機構管理條例》 《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律師事務所駐內地代表機構管理辦法》(法務部令第70號) | |
115 | 省司法廳 | 香港、澳門律師事務所與內地律師事務所聯營核准 | 省司法廳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116 | 省司法廳 | 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機構設立、變更、註銷許可 | 省司法廳(初審) | 《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機構管理條例》 | |
117 | 省司法廳 | 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機構派駐代表執業、變更許可 | 省司法廳(初審) | 《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機構管理條例》 | |
118 | 省司法廳 | 公證員執業許可 | 省司法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 |
119 | 省司法廳 | 司法鑑定機構及分支機構設立、變更、延續、註銷登記 | 省司法廳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 《司法鑑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法務部令第95號) | |
120 | 省司法廳 | 司法鑑定人執業、變更、延續、註銷登記 | 省司法廳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司法鑑定管理問題的決定》 《司法鑑定人登記管理辦法》(法務部令第96號) | |
121 | 省司法廳 | 仲裁委員會設立、註銷登記 | 省司法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仲裁委員會登記暫行辦法》 | |
122 | 省財政廳 | 中介機構從事代理記賬業務審批 | 省財政廳(委託縣級財政部門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 |
123 | 省財政廳 | 註冊會計師註冊 | 省註冊會計師協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124 | 省財政廳 | 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支機構設立審批 | 省財政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 | |
125 | 省財政廳 | 境外會計師事務所在境內臨時辦理審計業務審批 | 省財政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 | |
126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 民辦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籌設審批 | 省政府(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承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委託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 省政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承辦)負責技師學院籌設審批;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民辦技工學校委託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實施) |
127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 技工學校、技師學院辦學許可 | 省政府(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承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委託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省政府(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承辦)負責技師學院辦學許可;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技工學校委託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實施) |
128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 職業培訓學校籌設審批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設區的市級、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中外合作職業培訓學校籌設審批;設區的市級、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職業培訓學校籌設審批 |
129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 職業培訓學校辦學許可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設區的市級、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負責中外合作職業培訓學校辦學許可;設區的市級、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職業培訓學校辦學許可 |
130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 中外、內地與港澳、大陸與台灣合作職業技能培訓項目審批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 《中外合作職業技能培訓辦學管理辦法》(勞動保障部令第27號) | |
131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 以技能為主的國外職業資格證書及發證機構資格審核和註冊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 | |
132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 人力資源服務許可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設區的市級、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 | |
133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 勞務派遣經營許可 | 設區的市級、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 《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9號) | |
134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 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設區的市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國家外國專家局關於印發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服務指南(暫行)的通知》(外專發〔2017〕36號) 《中央編辦關於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職責分工的通知》(中央編辦發〔2018〕97號) | |
135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 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審批 |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設區的市級、縣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勞部發〔1994〕503號) | |
136 | 省自然資源廳 | 勘查礦產資源審批 | 省自然資源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 《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 | |
137 | 省自然資源廳 | 開採礦產資源審批 | 省自然資源廳;設區的市級、縣級自然資源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 《礦產資源開採登記管理辦法》 | |
138 | 省自然資源廳 | 礦山閉坑地質報告審批 | 省自然資源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實施細則》 | |
139 | 省自然資源廳 | 地圖審核 | 省自然資源廳;設區的市級自然資源部門 | 《地圖管理條例》 | |
140 | 省自然資源廳 | 城鄉規劃編制單位資質認定 | 省自然資源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 |
141 | 省自然資源廳 | 從事測繪活動的單位測繪資質審批 | 省自然資源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 |
142 | 省自然資源廳 |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需要利用屬於國家秘密的基礎測繪成果審批 | 省自然資源廳;設區的市級、縣級自然資源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 《基礎測繪成果提供使用管理暫行辦法》(國測法字〔2006〕13號) | |
143 | 省自然資源廳 | 對外提供屬於國家秘密的測繪成果審批 | 省自然資源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 | |
144 | 省自然資源廳 | 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審批 | 省自然資源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 |
145 | 省自然資源廳 | 拆遷永久性測量標誌或者使永久性測量標誌失去效能審批 | 省自然資源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 |
146 | 省自然資源廳 |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核發 | 省自然資源廳;設區的市級、縣級自然資源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68號) | |
147 | 省自然資源廳 | 地質災害防治單位資質審批 | 省自然資源廳 |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 |
148 | 省自然資源廳 | 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床審批 | 省自然資源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 《國土資源部關於進一步做好建設項目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37號) | |
149 | 省自然資源廳 | 古生物化石發掘審批 | 省自然資源廳 | 《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 | |
150 | 省自然資源廳 | 古生物化石進出境審批 | 省自然資源廳 | 《古生物化石保護條例》 | |
151 | 省自然資源廳 |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后土地使用權分割轉讓批准 | 設區的市級、縣級自然資源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 |
152 | 省自然資源廳 | 鄉(鎮)村企業使用集體建設用地審批 | 縣級政府(由自然資源部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 | |
153 | 省自然資源廳 | 鄉(鎮)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使用集體建設用地審批 | 縣級政府(由自然資源部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 | |
154 | 省自然資源廳 | 臨時用地審批 | 設區的市級、縣級自然資源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
155 | 省自然資源廳 | 建設用地、臨時建設用地規劃許可 | 設區的市級、縣級自然資源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 |
156 | 省自然資源廳 | 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生產審查 | 省政府(由省自然資源廳承辦);設區的市級、縣級政府(由自然資源部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 |
157 | 省自然資源廳 | 建設工程、臨時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 城市、縣城鄉規劃部門;省政府確定的鎮政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 | |
158 | 省自然資源廳 |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 | 城市、縣城鄉規劃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辦法》 | |
159 | 省生態環境廳 | 一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 省生態環境廳;設區的市級、縣級生態環境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 |
160 | 省生態環境廳 | 核與輻射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 省生態環境廳;設區的市級、縣級生態環境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 | |
161 | 省生態環境廳 | 排污許可 | 省生態環境廳;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 《排污許可管理條例》 | |
162 | 省生態環境廳 | 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擴大排污口審批 | 省生態環境廳;設區的市級、縣級生態環境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 《中央編辦關於生態環境部流域生態環境監管機構設定有關事項的通知》(中編辦發〔2019〕26號) | |
163 | 省生態環境廳 | 防治污染設施拆除或閒置審批 | 省生態環境廳;設區的市級、縣級生態環境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防治海洋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 | |
164 | 省生態環境廳 |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 | 省生態環境廳;設區的市級、縣級生態環境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 |
165 | 省生態環境廳 | 延長危險廢物貯存期限審批 | 省生態環境廳;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 |
166 | 省生態環境廳 | 危險廢物跨省級行政區域轉移審批 | 省生態環境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 |
167 | 省生態環境廳 | 必需經水路運輸醫療廢物審批 | 省生態環境廳;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部門 | 《醫療廢物管理條例》 | |
168 | 省生態環境廳 |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企業資格審批 | 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部門 | 《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 | |
169 | 省生態環境廳 | 一般固體廢物跨省級行政區域貯存、處置審批 | 省生態環境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 |
170 | 省生態環境廳 | 放射性核素排放許可 | 省生態環境廳;設區的市級、縣級生態環境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 |
171 | 省生態環境廳 | 輻射安全許可 | 省生態環境廳;設區的市級生態環境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 《國務院關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 | |
172 | 省生態環境廳 | 放射性同位素轉讓審批 | 省生態環境廳 |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 | |
173 | 省生態環境廳 | 在野外進行放射性同位素示蹤試驗審批 | 省生態環境廳 |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許可管理辦法》(環保總局令第31號公布,生態環境部令第20號修正) | |
174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建築業企業資質認定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電子通信、鐵路、民航總承包和專業承包資質的,審批時徵求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意見);設區的市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電子通信、鐵路、民航總承包和專業承包資質的,審批時徵求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意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公布,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45號修正) | |
175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建設工程勘察企業資質認定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設區的市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公布,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45號修正) | |
176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建設工程設計企業資質認定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電子通信、鐵路、民航行業和專業資質的,審批時徵求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意見);設區的市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涉及公路、水運、水利、電子通信、鐵路、民航行業和專業資質的,審批時徵求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意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0號公布,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45號修正) | |
177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認定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涉及電子通信、鐵路、民航專業資質的,審批時徵求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意見);設區的市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涉及電子通信、鐵路、民航專業資質的,審批時徵求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意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8號公布,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45號修正) | |
178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37號公布,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32號修正)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179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建造師執業資格認定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部分專業會同同級有關部門審批)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53號公布,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32號修正)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180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註冊建築師執業資格認定 | 省註冊建築師管理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條例實施細則》(建設部令第167號)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181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設區的市級、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8號公布,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52號修正) | |
182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註冊造價工程師註冊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註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公布,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50號修正)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183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審批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41號公布,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4號修正) | |
184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28號公布,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3號修正) | |
185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建築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17號)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186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建築施工特種作業人員職業資格認定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187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超限高層建築工程抗震設防審批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建設工程抗震管理條例》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188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商品房預售許可 | 設區的市級、縣級住房和城鄉建設(房產)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 |
189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核定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設區的市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 《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77號公布,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令第54號修改) | |
190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關閉、閒置、拆除城市環境衛生設施許可 | 設區的市級、縣級環境衛生部門會同生態環境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 |
191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拆除環境衛生設施許可 | 設區的市級、縣級環境衛生部門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
192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 | 設區的市級、縣級環境衛生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193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 | 設區的市級、縣級環境衛生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194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 | 設區的市級、縣級城鎮排水部門 |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 |
195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拆除、改動、遷移城市公共供水設施審核 | 設區的市級、縣級城市供水部門 | 《城市供水條例》 | |
196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拆除、改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審核 | 設區的市級、縣級城鎮排水部門 |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 |
197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由於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等原因確需停止供水的審批 | 設區的市級、縣級城市供水部門 | 《城市供水條例》 | |
198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燃氣經營許可 | 設區的市級、縣級燃氣管理部門 |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 |
199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燃氣經營者改動市政燃氣設施審批 | 設區的市級、縣級燃氣管理部門 | 《城鎮燃氣管理條例》 《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 | |
200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 | 設區的市級、縣級政府(由市政工程部門承辦);設區的市級、縣級市政工程部門 |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 |
201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特殊車輛在城市道路上行駛審批 | 設區的市級、縣級市政工程部門 |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 |
202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審批 | 設區的市級、縣級園林綠化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203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工程建設涉及城市綠地、樹木審批 | 設區的市級、縣級園林綠化部門 | 《城市綠化條例》 | |
204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歷史建築實施原址保護審批 | 城市、縣政府依法確定的部門會同文物部門 |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 | |
205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歷史文化街區、名鎮、名村核心保護範圍內拆除歷史建築以外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審批 | 城市、縣政府依法確定的部門會同文物部門 |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 | |
206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歷史建築外部修繕裝飾、添加設施以及改變歷史建築的結構或者使用性質審批 | 城市、縣政府依法確定的部門會同文物部門 | 《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 | |
207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設區的市級、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51號) | |
208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建設工程消防驗收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設區的市級、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51號) | |
209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公共場所修建臨時建築等設施審批 | 鄉級政府 | 《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 | |
210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設定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設區的市級、縣級市容環境衛生部門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
211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臨時性建築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審批 | 設區的市級、縣級市容環境衛生部門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
212 |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 建築起重機械使用登記 | 設區的市級、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 |
213 | 省交通運輸廳 | 公路建設項目設計檔案審批 | 省交通運輸廳;設區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4號) | |
214 | 省交通運輸廳 | 公路建設項目施工許可 | 省交通運輸廳;設區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公路建設市場管理辦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14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5年第11號修正) | |
215 | 省交通運輸廳 | 公路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 省交通運輸廳;設區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 《公路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號) 《農村公路建設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4號) | |
216 | 省交通運輸廳 | 公路水運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 | 省交通運輸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25號) | |
217 | 省交通運輸廳 | 公路超限運輸許可 | 省交通運輸廳;設區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 |
218 | 省交通運輸廳 | 涉路施工許可 | 省交通運輸廳;設區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路政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81號修正) | |
219 | 省交通運輸廳 | 公路周邊修築堤壩、壓縮或者拓寬河床許可 | 省交通運輸廳會同省水利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 |
220 | 省交通運輸廳 | 更新採伐護路林審批 | 省交通運輸廳;設區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部門或者政府指定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路政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3年第2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81號修正) | |
221 | 省交通運輸廳 | 公路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許可 | 省交通運輸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7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37號修正) 《國務院關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 | |
222 | 省交通運輸廳 | 公路養護作業單位資質審批 | 省交通運輸廳 | 《公路安全保護條例》 | |
223 | 省交通運輸廳 | 公路水運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審批 | 省交通運輸廳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 |
224 | 省交通運輸廳 | 公路收費審批 | 省政府(部分事項由省交通運輸廳承辦,部分事項由交通運輸廳會同有關廳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收費公路管理條例》 | |
225 | 省交通運輸廳 | 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 | 設區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
226 | 省交通運輸廳 | 道路旅客運輸站經營許可 | 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
227 | 省交通運輸廳 |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從事普通貨運經營外) | 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17號修正) | |
228 | 省交通運輸廳 |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 | 設區的市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 | |
229 | 省交通運輸廳 | 國際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 | 省交通運輸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
230 | 省交通運輸廳 | 出租汽車經營許可 | 設區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部門或者政府指定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16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16號修正) 《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網信辦令2016年第60號公布,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令2019年第46號修正) | |
231 | 省交通運輸廳 | 出租汽車車輛運營證核發 | 設區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部門或者政府指定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巡遊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16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16號修正) 《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網信辦令2016年第60號公布,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令2019年第46號修正) | |
232 | 省交通運輸廳 | 港口岸線使用審批 | 省交通運輸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港口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港口岸線使用審批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2年第6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5號修正) | |
233 | 省交通運輸廳 | 水運建設項目設計檔案審批 | 省交通運輸廳;設區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 | |
234 | 省交通運輸廳 | 通航建築物運行方案審批 | 省交通運輸廳;設區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 《通航建築物運行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6號) | |
235 | 省交通運輸廳 | 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 | 省交通運輸廳;設區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 《航道通航條件影響評價審核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1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35號修正) | |
236 | 省交通運輸廳 | 水運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 省交通運輸廳;設區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 《港口工程建設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2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32號修正) 《航道工程建設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44號) | |
237 | 省交通運輸廳 | 從事大陸與台灣、內地與港澳間海上運輸業務許可 | 省交通運輸廳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238 | 省交通運輸廳 | 國內水路運輸經營許可 | 省交通運輸廳;設區的市級交通運輸部門 |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2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20年第4號修正) | |
239 | 省交通運輸廳 | 新增國內客船、危險品船運力審批 | 省交通運輸廳;設區的市級交通運輸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2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20年第4號修正) | |
240 | 省交通運輸廳 | 經營國內船舶管理業務審批 | 省交通運輸廳 | 《國內水路運輸管理條例》 《國內水路運輸輔助業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4年第3號) | |
241 | 省交通運輸廳 | 港口經營許可 | 省交通運輸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港口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 |
242 | 省交通運輸廳 | 危險貨物港口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 | 省交通運輸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港口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2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34號修正) | |
243 | 省交通運輸廳 | 危險貨物港口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省交通運輸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港口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2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34號修正) | |
244 | 省交通運輸廳 | 港口採掘、爆破施工作業許可 | 省交通運輸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港口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 |
245 | 省交通運輸廳 | 港口內進行危險貨物的裝卸、過駁作業許可 | 省交通運輸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港口行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 《港口危險貨物安全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7年第2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34號修正) | |
246 | 省交通運輸廳 | 港口設施保全證書核發 | 省交通運輸廳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設施保全規則》(交通部令2007第10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33號修正) | |
247 | 省交通運輸廳 | 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許可 | 省交通運輸廳 |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7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37號修正) 《國務院關於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 | |
248 | 省交通運輸廳 | 在內河通航水域載運、拖帶超重、超長、超高、超寬、半潛物體或者拖放竹、木等物體許可 | 設區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直屬海事系統權責清單制度的通知》(交辦海〔2018〕19號) | |
249 | 省交通運輸廳 | 內河專用航標設定、撤除、位置移動和其他狀況改變審批 | 省交通運輸廳;設區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標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 | |
250 | 省交通運輸廳 | 船舶進行散裝液體污染危害性貨物或者危險貨物過駁作業許可 | 設區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直屬海事系統權責清單制度的通知》(交辦海〔2018〕19號) | |
251 | 省交通運輸廳 | 船舶載運污染危害性貨物或者危險貨物進出港口許可 | 設區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直屬海事系統權責清單制度的通知》(交辦海〔2018〕19號) | |
252 | 省交通運輸廳 | 海域或者內河通航水域、岸線施工作業許可 | 設區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 |
253 | 省交通運輸廳 | 船舶國籍登記 | 設區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登記條例》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直屬海事系統權責清單制度的通知》(交辦海〔2018〕19號) | |
254 | 省交通運輸廳 | 設定或者撤銷內河渡口審批 | 縣級政府(由其指定部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 |
255 | 省交通運輸廳 | 經營性客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認定 | 設區的市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256 | 省交通運輸廳 | 經營性貨運駕駛員從業資格認定(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的駕駛人員外) | 設區的市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257 | 省交通運輸廳 | 出租汽車駕駛員客運資格證核發 | 設區的市級交通運輸部門或者政府指定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1年第13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15號修正) 《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國家網信辦令2016年第60號公布,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令2019年第46號修正)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258 | 省交通運輸廳 |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認定 | 設區的市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放射性物品運輸安全管理條例》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259 | 省交通運輸廳 | 危險化學品水路運輸人員從業資格認定 | 省交通運輸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危險貨物水路運輸從業人員考核和從業資格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6年第59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29號修正)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直屬海事系統權責清單制度的通知》(交辦海〔2018〕19號)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260 | 省交通運輸廳 | 船員適任證書核發 | 設區的市級、縣級交通運輸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直屬海事系統權責清單制度的通知》(交辦海〔2018〕19號)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261 | 省交通運輸廳 | 造價工程師(交通運輸工程)註冊 | 省交通運輸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水利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2018〕67號)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262 | 省交通運輸廳 | 國防交通工程設施建設項目和有關貫徹國防要求建設項目設計審定 | 省交通運輸廳;設區的市級國防交通主管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交通法》 《國防交通條例》 | |
263 | 省交通運輸廳 | 國防交通工程設施建設項目和有關貫徹國防要求建設項目竣工驗收 | 省交通運輸廳;設區的市級國防交通主管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交通法》 《國防交通條例》 | |
264 | 省交通運輸廳 | 國防交通物資改變用途或者報廢處理審核 | 省交通運輸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交通法》 | |
265 | 省交通運輸廳 | 調用儲備的國防交通物資審批 | 省交通運輸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交通法》 《國防交通條例》 | |
266 | 省交通運輸廳 | 貫徹國防要求的民用運載工具及相關設備驗收登記 | 省交通運輸廳 | 《民用運力國防動員條例》 | |
267 | 省交通運輸廳 | 對動員或徵用的運載工具、設備進行重大改造審批 | 省交通運輸廳 | 《國防交通條例》 | |
268 | 省交通運輸廳 | 占用國防交通控制範圍土地審批 | 省交通運輸廳;設區的市級、縣級國防交通主管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交通法》 《國防交通條例》 | |
269 | 省水利廳 | 水利基建項目初步設計檔案審批 | 省水利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水利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270 | 省水利廳 | 取水許可 | 省水利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水利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條例》 | |
271 | 省水利廳 | 洪水影響評價類審批 | 省水利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水利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 | |
272 | 省水利廳 | 河道管理範圍內特定活動審批 | 設區的市級、縣級水利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一批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湘政發〔2020〕15號) | |
273 | 省水利廳 | 河道采砂許可 | 岳陽市水利局;縣級水利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長江河道采砂管理條例》 | |
274 | 省水利廳 | 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 | 省水利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水利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 | |
275 | 省水利廳 | 國家基本水文測站設立和調整審批 | 省水利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 | |
276 | 省水利廳 | 專用水文測站設立、撤銷審批 | 省水利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文條例》 | |
277 | 省水利廳 | 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認定 | 省水利廳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水利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規定》(水利部令第36號公布,水利部令第50號修正) | |
278 | 省水利廳 | 造價工程師(水利工程)註冊 | 省水利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住房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 水利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2018〕67號)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279 | 省水利廳 |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 | 省水利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水利水電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辦法》(水安監〔2011〕374號) | |
280 | 省水利廳 |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修建水庫審批 | 省水利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水利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 |
281 | 省水利廳 | 城市建設填堵水域、廢除圍堤審批 | 設區的市級、縣級政府(由水利部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 |
282 | 省水利廳 | 占用農業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設施審批 | 省水利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水利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283 | 省水利廳 | 利用堤頂、戧台兼做公路審批 | 省水利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河道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 | |
284 | 省水利廳 | 壩頂兼做公路審批 | 省水利廳;設區的市級、縣級大壩主管部門 | 《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 | |
285 | 省水利廳 | 蓄滯洪區避洪設施建設審批 | 省水利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水利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286 | 省水利廳 | 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規劃審核 | 省水利廳 | 《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 | |
287 | 省水利廳 | 大壩管理和保護範圍內修建碼頭、漁塘許可 | 省水利廳;設區的市級、縣級大壩主管部門 | 《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 | |
288 | 省水利廳 | 圍墾河道審核 | 省政府(由省水利廳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 | |
289 | 省農業農村廳 | 農藥登記 | 省農業農村廳(受理) | 《農藥管理條例》 | |
290 | 省農業農村廳 | 農藥生產許可 | 省農業農村廳 | 《農藥管理條例》 | |
291 | 省農業農村廳 | 農藥經營許可 | 省農業農村廳;設區的市級、縣級農業農村部門 | 《農藥管理條例》 | |
292 | 省農業農村廳 | 農藥廣告審查 | 省農業農村廳(委託設區的市級農業農村部門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 |
293 | 省農業農村廳 | 肥料登記 | 省農業農村廳(部分為受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 《肥料登記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0年第32號公布,農業部令2017年第8號修正) | |
294 | 省農業農村廳 | 飼料添加劑產品批准文號核發 | 省農業農村廳 |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 | |
295 | 省農業農村廳 | 從事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的企業審批 | 省農業農村廳 |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 | |
296 | 省農業農村廳 | 獸藥生產許可 | 省農業農村廳 | 《獸藥管理條例》 | |
297 | 省農業農村廳 | 獸藥經營許可 | 省農業農村廳;設區的市級、縣級畜牧獸醫部門 | 《獸藥管理條例》 | |
298 | 省農業農村廳 | 獸藥廣告審批 | 省農業農村廳(委託設區的市級畜牧獸醫部門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獸藥管理條例》 | |
299 | 省農業農村廳 | 國家重點保護的天然種質資源的採集、採伐批准 | 省農業農村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 |
300 | 省農業農村廳 | 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 | 省農業農村廳;設區的市級、縣級農業農村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轉基因棉花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規定》(農業部公告第2436號公布,農業農村部令2019年第2號修正) | |
301 | 省農業農村廳 | 食用菌菌種生產經營許可 | 省農業農村廳(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受理);縣級農業農村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食用菌菌種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6年第62號公布,農業部令2015年第1號修正) | |
302 | 省農業農村廳 | 農作物種子、食用菌菌種質量檢驗機構資質認定 | 省農業農村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 |
303 | 省農業農村廳 | 對外提供種質資源與農作物種子、食用菌菌種進出口審批 | 省農業農村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 |
304 | 省農業農村廳 | 使用低於國家或地方規定的種用標準的農作物種子審批 | 省政府(由省農業農村廳承辦);設區的市級、縣級政府(由農業農村部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 |
305 | 省農業農村廳 | 畜禽、蜂、蠶遺傳資源引進、輸出、對外合作研究審批 | 省農業農村廳(部分為受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蠶種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6年第68號) | |
306 | 省農業農村廳 | 培育新的畜禽品種、配套系中間試驗審批 | 省農業農村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 |
307 | 省農業農村廳 | 新選育或引進蠶品種中間試驗審批 | 省農業農村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蠶種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6年第68號) | |
308 | 省農業農村廳 | 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 | 省農業農村廳;設區的市級、縣級農業農村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養蜂管理辦法(試行)》(農業部公告第1692號) | |
309 | 省農業農村廳 | 蠶種生產經營許可 | 省農業農村廳(由設區的市級、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受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蠶種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6年第68號) | |
310 | 省農業農村廳 | 從國外引進農業種子、苗木檢疫審批 | 省農業農村廳(部分為受理) | 《植物檢疫條例》 《植物檢疫條例實施細則(農業部分)》(農業部令1995年第5號公布,農業部令2007年第6號修正) | |
311 | 省農業農村廳 | 農業植物檢疫證書核發 | 省農業農村廳;設區的市級、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或者其所屬的植物檢疫機構 | 《植物檢疫條例》 | |
312 | 省農業農村廳 | 農業植物產地檢疫合格證簽發 | 省農業農村廳;設區的市級、縣級農業農村部門或者其所屬的植物檢疫機構 | 《植物檢疫條例》 | |
313 | 省農業農村廳 | 出口國家重點保護的農業野生植物或進出口中國參加的國際公約限制進出口的農業野生植物審批 | 省農業農村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 | |
314 | 省農業農村廳 | 農業野生植物採集、出售、收購、野外考察審批 | 省農業農村廳(採集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的,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受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 | |
315 | 省農業農村廳 | 農業轉基因生物研究、試驗、加工、進口和廣告審批 | 省農業農村廳 |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農業轉基因生物進口安全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2年第9號公布,農業部令2017年第8號修正) 《農業轉基因生物加工審批辦法》(農業部令2006年第59號) | |
316 | 省農業農村廳 | 運輸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者樣本審批 | 省農業農村廳(部分為受理) |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 |
317 | 省農業農村廳 | 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審批 | 省農業農村廳(部分為受理) |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 |
318 | 省農業農村廳 | 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核發 | 省農業農村廳;設區的市級、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動物檢疫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0年第6號公布,農業農村部令2019年第2號修正) | |
319 | 省農業農村廳 | 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核發 | 省農業農村廳;設區的市級、縣級農業農村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 |
320 | 省農業農村廳 | 向無規定動物疫病區輸入易感動物、動物產品的檢疫審批 | 省農業農村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動物檢疫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0年第6號公布,農業農村部令2019年第2號修正) | |
321 | 省農業農村廳 | 動物診療許可 | 設區的市級、縣級農業農村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動物診療機構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8年第19號公布,農業部令2017年8號修正) | |
322 | 省農業農村廳 | 執業獸醫資格認定 | 省農業農村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323 | 省農業農村廳 | 生豬定點屠宰廠(場)設定審查 | 設區的市級政府(由農業農村部門承辦) | 《生豬屠宰管理條例》 | |
324 | 省農業農村廳 | 生鮮乳收購站許可 | 縣級畜牧獸醫部門 |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 |
325 | 省農業農村廳 | 生鮮乳準運證明核發 | 縣級畜牧獸醫部門 | 《乳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 |
326 | 省農業農村廳 | 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駕駛證核發 | 縣級農業農村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 |
327 | 省農業農村廳 | 拖拉機和聯合收割機登記 | 縣級農業農村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 | |
328 | 省農業農村廳 |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 | 省農業農村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 《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機構考核辦法》(農業部令2007年第7號公布,農業部令2017年8號修正) | |
329 | 省農業農村廳 | 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土地經營權審批 | 省政府(由省農業農村廳承辦);設區的市級、縣級、鄉鎮政府(由農業農村部門或者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農村部令2021年第1號) | |
330 | 省農業農村廳 | 農村村民宅基地審批 | 鄉鎮政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 |
331 | 省農業農村廳 | 獵捕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審批 | 省農業農村廳(部分為受理;部分委託設區的市級漁業部門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 | 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的審批委託下放至設區的市級漁業部門 |
332 | 省農業農村廳 | 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審批 | 省農業農村廳(部分為受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 《國家林業局受理10種(類)陸生野生動物相關行政許可事項》(國家林業局公告2017年第14號) | |
333 | 省農業農村廳 | 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審批 | 省農業農村廳(部分為受理;部分委託設區的市級漁業部門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利用特許辦法》(農業部令1999年第15號公布,農業部令2017年第8號修正) 《國家林業局受理10種(類)陸生野生動物相關行政許可事項》(國家林業局公告2017年第14號) | 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審批委託下放設區的市級漁業部門 |
334 | 省農業農村廳 | 外國人在我國對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進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攝電影、錄像等活動審批 | 省農業農村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 |
335 | 省農業農村廳 | 漁業船舶船員證書核發 | 省農業農村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漁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員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14年第4號公布,農業部令2017年第8號修正)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336 | 省農業農村廳 | 水產苗種進出口審批 | 省農業農村廳(部分為受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水產苗種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5年第46號) | |
337 | 省農業農村廳 | 水產苗種生產經營審批 | 省農業農村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漁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水產苗種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5年第46號)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 |
338 | 省農業農村廳 | 水域灘涂養殖證核發 | 省政府(由省農業農村廳承辦);設區的市級、縣級政府(由漁業部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 |
339 | 省農業農村廳 | 漁業船網工具指標審批 | 省農業農村廳(部分為受理);設區的市級、縣級漁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農業農村部令2018年第1號) | |
340 | 省農業農村廳 | 漁業捕撈許可 | 省農業農村廳(部分為受理);設區的市級、縣級漁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細則》 《漁業捕撈許可管理規定》(農業農村部令2018年第1號) | |
341 | 省農業農村廳 | 專用航標的設定、撤除、位置移動和其他狀況改變審批 | 省農業農村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漁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航標條例》 《漁業航標管理辦法》(農業部令2008年第13號) | |
342 | 省農業農村廳 | 漁港內新建、改建、擴建設施或者其他水上、水下施工審批 | 省農業農村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漁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 |
343 | 省農業農村廳 | 漁港內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裝卸審批 | 省農業農村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漁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 | |
344 | 省商務廳 | 報廢機動車回收企業資質認定 | 省政府(由負責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的部門承辦) | 《報廢機動車回收管理辦法》 | |
345 | 省商務廳 | 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 | 設區的市級政府指定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346 | 省商務廳 | 從事拍賣業務許可 | 省商務廳(由設區的市級商務部門受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拍賣管理辦法》(商務部令2004年第24號公布,商務部令2015年第2號修正) | |
347 | 省商務廳 | 限制進出口貨物進出口許可 | 省商務廳(部分事項受商務部委託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 | |
348 | 省商務廳 | 限制進出口技術進出口許可 | 省商務廳;省商務廳會同省科技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進出口管理條例》 | |
349 | 省商務廳 | 易製毒化學品進出口許可 | 省商務廳(受商務部委託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 |
350 | 省商務廳 | 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核准 | 省商務廳;設區的市級商務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 | |
351 | 省文化和 旅遊廳 | 文藝表演團體設立審批 | 省文化和旅遊廳;縣級文化和旅遊部門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 |
352 | 省文化和 旅遊廳 | 境外投資演出場所經營單位設立審批 | 省文化和旅遊廳(委託市級文化和旅遊部門實施)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 |
353 | 省文化和 旅遊廳 | 演出經紀機構設立審批 | 省文化和旅遊廳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 |
354 | 省文化和 旅遊廳 | 營業性演出審批 | 省文化和旅遊廳;縣級文化和旅遊部門 |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 《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文化部令第47號公布,文化部令第57號修正) | |
355 | 省文化和 旅遊廳 | 娛樂場所經營活動審批 | 省文化和旅遊廳(委託市級文化和旅遊部門實施);縣級文化和旅遊部門 | 《娛樂場所管理條例》 | |
356 | 省文化和 旅遊廳 | 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籌建審批 | 省文化和旅遊廳;縣級文化和旅遊部門 | 《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 |
357 | 省文化和 旅遊廳 | 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經營活動審批 | 省文化和旅遊廳;縣級文化和旅遊部門 | 《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 |
358 | 省文化和 旅遊廳 | 設立經營性網際網路文化單位審批 | 省文化和旅遊廳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359 | 省文化和 旅遊廳 | 美術品進出口經營活動審批 | 省文化和旅遊廳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360 | 省文化和 旅遊廳 | 設定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機構審批 | 省文化和旅遊廳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361 | 省文化和 旅遊廳 | 境外組織或者個人在境內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審批 | 省文化和旅遊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 | |
362 | 省文化和 旅遊廳 | 旅行社設立許可 | 省文化和旅遊廳(委託設區的市級文化和旅遊部門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旅行社條例》 | |
363 | 省文化和 旅遊廳 | 外商投資旅行社業務許可 | 省文化和旅遊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旅行社條例》 | |
364 | 省文化和 旅遊廳 | 導遊人員資格認定 | 省文化和旅遊廳(受文化和旅遊部委託實施) | 《導遊人員管理條例》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365 | 省文化和 旅遊廳 | 導遊證核發 | 省文化和旅遊廳(委託市級文化和旅遊部門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 《導遊人員管理條例》 | |
366 | 省衛生健康委 | 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產品衛生許可 | 省衛生健康委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367 | 省衛生健康委 | 飲用水供水單位衛生許可 | 設區的市級、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 |
368 | 省衛生健康委 |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 | 設區的市級、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 |
369 | 省衛生健康委 | 消毒產品生產單位審批 | 省衛生健康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 |
370 | 省衛生健康委 | 高致病性或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審批 | 省衛生健康委(部分為受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人間傳染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和實驗活動生物安全審批管理辦法》(衛生部令第50號公布,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8號修正) | |
371 | 省衛生健康委 | 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運輸審批 | 省衛生健康委(部分為初審) |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 《可感染人類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或樣本運輸管理規定》(衛生部令第45號) | |
372 | 省衛生健康委 | 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可 | 省衛生健康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健康委令第4號) 《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衛監督發〔2012〕25號公布,國衛職健函〔2020〕340號修正) | |
373 | 省衛生健康委 | 醫療機構建設項目放射性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報告審核 | 省衛生健康委;設區的市級、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衛生部令第46號公布,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8號修正) | |
374 | 省衛生健康委 | 醫療機構建設項目放射性職業病防護設施竣工驗收 | 省衛生健康委;設區的市級、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衛生部令第46號公布,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8號修正) | |
375 | 省衛生健康委 | 醫療機構設定審批 | 省衛生健康委;設區的市級、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
376 | 省衛生健康委 | 醫療機構執業登記 | 省衛生健康委;設區的市級、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
377 | 省衛生健康委 | 醫療機構人體器官移植診療科目登記 | 省衛生健康委 | 《人體器官移植條例》 | |
378 | 省衛生健康委 | 母嬰保健技術服務機構執業許可 | 省衛生健康委;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 《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許可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衛婦發〔1995〕7號公布,國家衛生健康委令第7號修正) | |
379 | 省衛生健康委 | 醫療機構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許可 | 省衛生健康委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380 | 省衛生健康委 | 放射源診療技術和醫用輻射機構許可 | 省衛生健康委;設區的市級、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 《放射診療管理規定》(衛生部令第46號公布,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8號修正) | |
381 | 省衛生健康委 | 設定戒毒醫療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從事戒毒治療業務許可 | 省衛生健康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 |
382 | 省衛生健康委 | 醫療機構設定人類精子庫審批 | 省衛生健康委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第四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7〕33號) | |
383 | 省衛生健康委 | 醫療機構購用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許可 | 設區的市級衛生健康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 |
384 | 省衛生健康委 | 血站設定審批和執業登記 | 省衛生健康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 | |
385 | 省衛生健康委 | 單採血漿站設定審批 | 省衛生健康委(由縣級衛生健康部門初審;設區的市級衛生健康部門二審) | 《血液製品管理條例》 | |
386 | 省衛生健康委 | 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 | 省衛生健康委 |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與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國衛規劃發〔2018〕12號) | 乙類大型醫用設備由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配置管理並核發配置許可證。 |
387 | 省衛生健康委 | 醫師資格認定 | 省衛生健康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 《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衛生部令第4號公布,衛醫發〔2008〕32號修正)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388 | 省衛生健康委 | 醫師執業註冊 | 省衛生健康委;設區的市級、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 《醫師執業註冊管理辦法》(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13號) | |
389 | 省衛生健康委 | 鄉村醫生執業註冊 | 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 | |
390 | 省衛生健康委 | 人體器官移植執業醫師註冊 | 省衛生健康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 | |
391 | 省衛生健康委 | 職業病診斷執業醫師資格認定 | 省衛生健康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職業病診斷與鑑定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健康委令第6號) | |
392 | 省衛生健康委 | 母嬰保健服務人員資格認定 | 省衛生健康委;設區的市級、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 《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許可及人員資格管理辦法》(衛婦發〔1995〕7號公布,國家衛生健康委令第7號修正)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393 | 省衛生健康委 | 外籍醫師在華短期執業許可 | 設區的市級衛生健康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394 | 省衛生健康委 | 護士執業註冊 | 省衛生健康委;設區的市級、縣級衛生健康部門 | 《護士條例》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395 | 省衛生健康委 | 醫療廣告審查 | 省衛生健康委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醫療廣告管理辦法》(國家工商局、衛生部令第16號公布,工商總局、衛生部令第26號修正) | |
396 | 省衛生健康委 | 確有專長的中醫醫師資格認定 | 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由縣級中醫藥主管部門受理並逐級上報)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15號) | |
397 | 省衛生健康委 | 確有專長的中醫醫師執業註冊 | 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設區的市級、縣級中醫藥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註冊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衛生計生委令第15號) | |
398 | 省衛生健康委 | 中醫醫療廣告審查 | 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 |
399 | 省衛生健康委 | 中醫醫療機構設定審批 | 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設區的市級、縣級中醫藥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
400 | 省衛生健康委 | 中醫醫療機構執業登記 | 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設區的市級、縣級中醫藥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 |
401 | 省應急廳 | 石油天然氣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省應急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應急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6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7號修正)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明確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監管職責等事項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一〔2013〕143號) | |
402 | 省應急廳 | 石油天然氣企業安全生產許可 | 省應急廳 |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0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8號修正) | |
403 | 省應急廳 | 金屬冶煉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省應急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應急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 (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6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7號修正) 《冶金企業和有色金屬企業安全生產規定》(安全監管總局令第91號) | |
404 | 省應急廳 |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條件審查 | 省應急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應急管理部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5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9號修正) | |
405 | 省應急廳 | 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省應急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應急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5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9號修正) | |
406 | 省應急廳 |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 | 省應急廳 |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 |
407 | 省應急廳 | 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 | 設區的市級應急管理部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危險化學品安全使用許可證實施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7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9號修正) | |
408 | 省應急廳 |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 | 設區的市級、縣級應急管理部門 |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5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9號修正) | |
409 | 省應急廳 | 生產、儲存煙花爆竹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省應急廳;設區的市級、縣級應急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6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7號修正) | |
410 | 省應急廳 |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 | 省應急廳 |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54號) | |
411 | 省應急廳 |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 | 設區的市級、縣級應急管理部門 |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5號) | |
412 | 省應急廳 | 第一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許可 | 省應急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 |
413 | 省應急廳 | 第一類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許可 | 省應急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 |
414 | 省應急廳 | 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資質認定 | 省應急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海洋石油安全生產規定》 (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8號修正) 《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應急管理部令第1號) | |
415 | 省應急廳 | 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 | 省應急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416 | 省應急廳 | 特種作業人員職業資格認定 | 省應急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0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0號修正)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417 | 省應急廳 | 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 省應急廳(各類煤礦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由省應急廳實施);設區的市級、縣級應急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煤礦安全監察條例》 《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監察規定》(安全監管總局令第6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1號修正) 《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6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7號修正)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國家取消和下放投資審批有關建設項目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安監總廳政法〔2013〕120號)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明確非煤礦山建設項目安全監管職責等事項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一〔2013〕14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公告》(2021年第1號) | |
418 | 省應急廳 | 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 | 省應急廳 | 《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 《非煤礦礦山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0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8號修正) | |
419 | 省應急廳 | 礦山特種作業人員職業資格認定 | 省應急廳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安全監管總局令第30號公布,安全監管總局令第80號修正)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420 | 省林業局 | 林草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 | 省林業局;設區的市級、縣級林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 |
421 | 省林業局 | 國家重點保護林草種質資源採集、採伐審批 | 省林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 | |
422 | 省林業局 | 從國外引進林草種子、苗木檢疫和隔離試種審批 | 省林業局 | 《植物檢疫條例》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423 | 省林業局 | 林草植物檢疫證書核發 | 省林業局;設區的市級、縣級林業部門(植物檢疫機構) | 《植物檢疫條例》 | |
424 | 省林業局 | 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建設審批 | 省林業局;設區的市級、縣級林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 《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 |
425 | 省林業局 | 建設項目使用草原審批 | 省林業局;設區的市級、縣級林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 | |
426 | 省林業局 | 林木採伐許可證核發 | 省林業局;設區的市級、縣級林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 | |
427 | 省林業局 | 從事營利性治沙活動許可 | 省林業局;設區的市級、縣級林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 | |
428 | 省林業局 | 在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內修建纜車、索道等重大建設工程項目選址方案核准 | 省林業局 | 《風景名勝區條例》 | |
429 | 省林業局 | 在風景名勝區內從事建設、設定廣告、舉辦大型遊樂活動以及其他影響生態和景觀活動許可 | 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 | 《風景名勝區條例》 | |
430 | 省林業局 | 進入自然保護區從事有關活動審批 | 省林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 《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 | |
431 | 省林業局 | 獵捕陸生野生動物審批 | 省林業局;設區的市級、縣級林業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 | |
432 | 省林業局 | 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許可證核發 | 省林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 |
433 | 省林業局 | 採集及出售、收購野生植物審批 | 省林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 《國務院關於禁止採集和銷售髮菜制止濫挖甘草和麻黃草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00〕13號) | |
434 | 省林業局 | 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審批 | 省林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 |
435 | 省林業局 | 野生動植物進出口審批 | 省林業局(受國家林草局委託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植物保護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436 | 省林業局 | 外國人對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進行野外考察或在野外拍攝電影、錄像審批 | 省林業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 | |
437 | 省林業局 | 森林草原防火期內在森林草原防火區野外用火審批 | 縣級政府(由林業部門承辦) | 《森林防火條例》 《草原防火條例》 | |
438 | 省林業局 | 森林草原防火期內在森林草原防火區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動審批 | 省林業局;設區的市級、縣級林業部門 | 《森林防火條例》 《草原防火條例》 | |
439 | 省林業局 | 進入森林高火險區、草原防火管制區審批 | 省政府(由省林業局承辦);設區的市級、縣級政府(由林業部門承辦);省林業局;設區的市級、縣級林業部門 | 《森林防火條例》 《草原防火條例》 | |
440 | 省林業局 | 工商企業等社會資本通過流轉取得林地經營權審批 | 省政府(由省林業局承辦);設區的市級、縣級政府(由林業部門承辦)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 |
441 | 省市場監管局 | 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 | 省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 |
442 | 省市場監管局 | 食品生產許可 | 省市場監管局;設區的市級、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市場監管總局令第24號) | |
443 | 省市場監管局 | 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 | 省市場監管局;設區的市級、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市場監管總局令第24號) | |
444 | 省市場監管局 | 食品經營許可 | 設區的市級、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 |
445 | 省市場監管局 | 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許可 | 省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 |
446 | 省市場監管局 | 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許可 | 省市場監管局(委託設區的市級市場監管部門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 |
447 | 省市場監管局 |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 設區的市級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 |
448 | 省市場監管局 |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准 | 省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 |
449 | 省市場監管局 |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人員資格認定 | 省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450 | 省市場監管局 |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資格認定 | 省市場監管局;設區的市級、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70號公布,質檢總局令第140號修正)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451 | 省市場監管局 | 計量標準器具核准 | 省市場監管局;設區的市級、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 |
452 | 省市場監管局 | 計量器具型式批准 | 省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計量器具監督管理辦法》 | |
453 | 省市場監管局 | 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授權 | 省市場監管局;設區的市級、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 |
454 | 省市場監管局 | 註冊計量師註冊 | 省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455 | 省市場監管局 |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 | 省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質檢總局令第163號公布,市場監管總局令第38號修正) | |
456 | 省市場監管局 | 藥品廣告審查 | 省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市場監管總局令第21號) | |
457 | 省市場監管局 | 醫療器械廣告審查 | 省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市場監管總局令第21號) | |
458 | 省市場監管局 | 保健食品廣告審查 | 省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市場監管總局令第21號) | |
459 | 省市場監管局 |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 | 省市場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管理暫行辦法》(市場監管總局令第21號) | |
460 | 省市場監管局 | 企業登記註冊 | 省市場監管局;設區的市級、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登記管理辦法》 | |
461 | 省市場監管局 | 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 | 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個體工商戶條例》 | |
462 | 省市場監管局 | 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註冊 | 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 《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 | |
463 | 省市場監管局 |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 | 省市場監管局 | 《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登記管理條例》 | |
464 | 省市場監管局 | 外國(地區)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核准 | 省市場監管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465 | 省市場監管局 | 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審批 | 省市場監管局 | 《食鹽專營辦法》 | |
466 | 省市場監管局 | 食鹽定點批發企業審批 | 省市場監管局 | 《食鹽專營辦法》 | |
467 | 省廣電局 | 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單位設立審批 | 省廣電局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
468 | 省廣電局 | 國產電視劇片審查 | 省廣電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電視劇內容管理規定》(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63號公布,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令第8號修正) | |
469 | 省廣電局 | 影視節目製作機構與外方合作製作電視劇審批 | 省廣電局(受理)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470 | 省廣電局 | 境外廣播電視節目審批 | 省廣電局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境外電視節目引進、播出管理規定》(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42號) | |
471 | 省廣電局 | 廣播電台、電視台以衛星等傳輸方式進口、轉播境外廣播電視節目審批 | 省廣電局(受理)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
472 | 省廣電局 | 舉辦廣播電視節目交流、交易活動審批 | 省廣電局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
473 | 省廣電局 | 廣播電視專用頻段頻率使用許可 | 省廣電局(受理並逐級上報);設區的市級、縣級廣電部門(受理並逐級上報)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
474 | 省廣電局 | 無線廣播電視發射設備訂購證明核發 | 省廣電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475 | 省廣電局 | 廣播電台、電視台設立、終止審批 | 省廣電局(受理並逐級上報);設區的市級、縣級廣電部門(受理並逐級上報)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
476 | 省廣電局 | 廣播電台、電視台變更台名、台標、節目設定範圍或節目套數審批 | 省廣電局(部分為受理);設區的市級、縣級廣電部門(受理並逐級上報)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
477 | 省廣電局 | 鄉鎮設立廣播電視站和機關、部隊、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設立有線廣播電視站審批 | 省廣電局(由設區的市級、縣級廣電部門初審)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廣播電視站審批管理暫行規定》(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32號) | |
478 | 省廣電局 | 有線廣播電視傳輸覆蓋網工程驗收審核 | 省廣電局;設區的市級、縣級廣電部門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 |
479 | 省廣電局 | 付費頻道開辦、終止和節目設定調整及播出區域、呼號、標識、識別號審批 | 省廣電局(受理)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480 | 省廣電局 | 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審批 | 省廣電局(由本級廣電部門受理並逐級上報)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廣播電視視頻點播業務管理辦法》(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35號公布,廣播電視總局令第9號修正) | |
481 | 省廣電局 | 信息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核發 | 省廣電局(部分為受理)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修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71號) | |
482 | 省廣電局 | 經營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業務審批 | 省廣電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483 | 省廣電局 |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安裝服務許可 | 省廣電局(初審部分廣電總局事權事項);省廣電局(由設區的市級、縣級廣電部門初審) |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安裝服務暫行辦法》(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60號公布,廣播電視總局令第10號修正) 《廣電總局關於設立衛星地面接收設施安裝服務機構審批事項的通知》(廣發〔2010〕24號) | |
484 | 省廣電局 | 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審批 | 省廣電局(由設區的市級、縣級廣電部門初審) |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 | |
485 | 省廣電局 | 廣播電視播音員、主持人資格認定 | 省廣電局(受理)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486 | 省廣電局 | 廣播電台、電視台使用方言播音審批 | 省廣電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 |
487 | 省體育局 | 舉辦健身氣功活動及設立站點審批 | 縣級體育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健身氣功管理辦法》(體育總局令2006年第9號) 《國務院關於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層級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0〕21號) | |
488 | 省體育局 | 從事射擊競技體育運動單位審批 | 省體育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 | |
489 | 省體育局 | 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 | 設區的市級、縣級體育部門 | 《全民健身條例》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19號) | |
490 | 省體育局 | 臨時占用公共體育設施審批 | 省體育局;設區的市級、縣級體育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 | |
491 | 省統計局 | 涉外統計調查資格認定 | 省統計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 | |
492 | 省統計局 | 涉外社會調查項目審批 | 省統計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 | |
493 |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 設立典當行及分支機構審批 |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商務部辦公廳關於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和典當行管理職責調整有關事宜的通知》(商辦流通函〔2018〕165號) | |
494 |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 融資擔保公司設立、合併、分立、減少註冊資本及跨省設立分支機構審批 |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 《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 | |
495 | 省人防辦 | 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項目報建審批 | 省人防辦;設區的市級、縣級人防主管部門 | 《中共中央 國務院 中央軍委關於加強人民防空工作的決定》 | |
496 | 省人防辦 | 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審批 | 省人防辦;設區的市級、縣級人防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 | |
497 | 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 軍糧供應站、軍糧代供點資格認定 | 省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498 | 省國家保密局 | 國家秘密載體製作、複製、維修、銷毀資質認定 | 省國家保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 《國家秘密載體印製資質管理辦法》(國家保密局令2020年第2號) | |
499 | 省國家保密局 | 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認定 | 省國家保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 《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辦法》(國家保密局令2020年第1號) | |
500 | 省國家保密局 |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認定 | 省國家保密局會同省國防科工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 《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認定辦法》(國保發〔2016〕15號) | |
501 | 省檔案局 | 贈送、交換、出賣國有檔案複製件審批 | 省檔案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 | |
502 | 省檔案局 | 檔案及其複製件出境審批 | 省檔案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 | |
503 | 省檔案局 | 延期移交檔案審批 | 省檔案局;設區的市級、縣級檔案主管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 | |
504 | 省新聞出版局(省著作權局) | 出版單位設立、變更、合併、分立、設立分支機構審批 | 省新聞出版局(初審) | 《出版管理條例》 《音像製品管理條例》 《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網路出版服務管理規定》(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號) | |
505 | 省新聞出版局(省著作權局) | 報紙、期刊、連續型電子出版物出版審批 | 省新聞出版局(初審) | 《出版管理條例》 《電子出版物出版管理規定》(新聞出版總署令第34號公布,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令第3號修正) | |
506 | 省新聞出版局(省著作權局) | 報紙、期刊、連續型電子出版物變更刊期、開版審批 | 省新聞出版局 | 《出版管理條例》 | |
507 | 省新聞出版局(省著作權局) | 圖書、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重大選題核准 | 省新聞出版局(初審) | 《出版管理條例》 | |
508 | 省新聞出版局(省著作權局) | 出版國產網路遊戲作品審批 | 省新聞出版局(初審) | 《出版管理條例》 《網路出版服務管理規定》(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5號) | |
509 | 省新聞出版局(省著作權局) | 中學國小教科書出版資質審批 | 省新聞出版局(受理) | 《出版管理條例》 | |
510 | 省新聞出版局(省著作權局) | 出版物批發業務經營許可 | 省新聞出版局 | 《出版管理條例》 | |
511 | 省新聞出版局(省著作權局) | 出版物零售業務經營許可 | 縣級新聞出版部門 | 《出版管理條例》 | |
512 | 省新聞出版局(省著作權局) | 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設立、變更、合併、分立、設立分支機構審批 | 省新聞出版局(受理) | 《出版管理條例》 《音像製品管理條例》 | |
513 | 省新聞出版局(省著作權局) | 進口出版物目錄核准 | 省新聞出版局 | 《出版管理條例》 | |
514 | 省新聞出版局(省著作權局) | 接受境外機構或個人贈送出版物審批 | 省新聞出版局(初審) | 《出版管理條例》 《新聞出版總署 教育部關於接受境外機構或個人贈送境外出版物有關事項的通知》(新出聯〔2010〕13號) | |
515 | 省新聞出版局(省著作權局) | 訂戶訂購境外出版物審批 | 省新聞出版局 | 《出版管理條例》 《訂戶訂購進口出版物管理辦法》(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1號) | |
516 | 省新聞出版局(省著作權局) | 境外出版機構在境內設立辦事機構審批 | 省新聞出版局(受理)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517 | 省新聞出版局(省著作權局) | 音像製品製作業務許可 | 省新聞出版局 | 《音像製品管理條例》 | |
518 | 省新聞出版局(省著作權局) | 電子出版物製作業務許可 | 省新聞出版局 | 《音像製品管理條例》 | |
519 | 省新聞出版局(省著作權局) | 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複製單位設立、變更、兼併、合併、分立審批 | 省新聞出版局 | 《音像製品管理條例》 | |
520 | 省新聞出版局(省著作權局) | 音像複製單位、電子出版物複製單位接受委託複製境外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審批 | 省新聞出版局 | 《音像製品管理條例》 《出版管理條例》 | |
521 | 省新聞出版局(省著作權局) | 印刷企業設立、變更、兼併、合併、分立審批 | 省新聞出版局;設區的市級新聞出版部門 | 《印刷業管理條例》 《出版管理條例》 | |
522 | 省新聞出版局(省著作權局) | 內部資料性出版物準印審批 | 省新聞出版局 | 《印刷業管理條例》 《內部資料性出版物管理辦法》(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令第2號) | |
523 | 省新聞出版局(省著作權局) | 印刷企業接受委託印刷境外出版物審批 | 省新聞出版局 | 《印刷業管理條例》 《出版管理條例》 | |
524 | 省新聞出版局(省著作權局) | 宗教用品準印審批 | 省新聞出版局 | 《印刷業管理條例》 | |
525 | 省新聞出版局(省著作權局) | 新聞單位設立駐地方機構審批 | 省新聞出版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修改〈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71號) | |
526 | 省電影局 | 電影發行單位設立、變更業務範圍、兼併、合併、分立審批 | 省電影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電影管理條例》 | |
527 | 省電影局 | 電影放映單位設立審批 | 省電影局;縣級電影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電影管理條例》 《外商投資電影院暫行規定》(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商務部、文化部令第21號公布,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令第52號修正) | |
528 | 省電影局 | 電影劇本梗概審查 | 省電影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電影管理條例》 | |
529 | 省電影局 | 電影片審查 | 省電影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電影管理條例》 | |
530 | 省電影局 | 中外合作攝製電影片審批 | 省電影局(部分初審)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電影管理條例》 | |
531 | 省電影局 | 境外人員參加電影製作審批 | 省電影局(部分初審)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電影管理條例》 | |
532 | 省電影局 | 舉辦中外電影展、國際電影節審批 | 省電影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影產業促進法》 《電影管理條例》 | |
533 | 省委統戰部(省政府僑辦) | 華僑回國定居審批 | 省政府僑辦(由設區的市級、縣級僑務部門初審);設區的市級僑務部門(由縣級僑務部門初審)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華僑回國定居辦理工作規定》(國僑發〔2013〕18號) | |
534 | 省網信辦 | 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許可 | 省網信辦(部分為初審)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網際網路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國家網信辦令第1號) | |
535 | 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 | 事業單位登記 | 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設區的市級、縣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 |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 《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中央編辦發〔2014〕4號) | |
536 | 省國防科工局 | 國防計量技術機構設定審批 | 省國防科工局 | 《國防計量監督管理條例》 | |
537 | 省文物局 | 建設工程文物保護許可 | 省政府(由省文物局承辦,徵得上一級文物部門同意);設區的市級、縣級政府(由文物部門承辦,徵得上一級文物部門同意);省文物局;設區的市級、縣級文物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
538 | 省文物局 | 文物保護單位原址保護措施審批 | 省文物局;設區的市級、縣級文物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
539 | 省文物局 | 文物保護單位的遷移、拆除或者不可移動文物的原址重建審批 | 省政府(由省文物局承辦,遷移或者原址重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批准前報國務院同意,遷移或者拆除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批准前徵得國家文物局同意)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
540 | 省文物局 | 核定為文物保護單位的屬於國家所有的紀念建築物或者古建築改變用途審批 | 省政府(由省文物局承辦);設區的市級(由文物部門承辦,徵得省文物局同意)、縣級政府(由文物部門承辦,徵得設區的市級文物部門同意)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
541 | 省文物局 | 不可移動文物修繕審批 | 省文物局;設區的市級、縣級文物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
542 | 省文物局 | 文物保護工程資質審批 | 省文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 | |
543 | 省文物局 | 考古發掘單位保留少量出土文物作為科研標本許可 | 省文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
544 | 省文物局 | 外國公民、組織和國際組織參觀未開放的文物點和考古發掘現場審批 | 省文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考古涉外工作管理辦法》 | |
545 | 省文物局 | 境外機構和團體拍攝考古發掘現場審批 | 省文物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546 | 省文物局 | 境外機構和團體拍攝文物審批 | 省文物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547 | 省文物局 | 非國有文物收藏單位和其他單位借用國有館藏文物審批 | 省文物局;設區的市級、縣級文物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
548 | 省文物局 | 國有文物收藏單位交換館藏文物審批 | 省文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
549 | 省文物局 | 館藏文物修復、複製、拓印資質許可 | 省文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 | |
550 | 省文物局 | 館藏文物修復、複製、拓印許可 | 省文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 | |
551 | 省文物局 | 博物館藏品取樣審批 | 省文物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552 | 省文物局 | 博物館處理不夠入藏標準、無保存價值的文物或標本審批 | 省文物局;設區的市級、縣級文物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553 | 省文物局 | 文物商店設立審批 | 省文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 |
554 | 省文物局 | 文物拍賣經營許可 | 省文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 | |
555 | 省文物局 | 文物拍賣標的審核 | 省文物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 |
556 | 省藥品監管局 | 藥品上市註冊審批 | 省藥品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 |
557 | 省藥品監管局 | 藥品生產許可 | 省藥品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 |
558 | 省藥品監管局 | 藥品批發企業籌建審批 | 省藥品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 |
559 | 省藥品監管局 | 藥品批發企業經營許可 | 省藥品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 |
560 | 省藥品監管局 | 藥品零售企業籌建審批 | 省藥品監管局;設區的市級、縣級藥監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 |
561 | 省藥品監管局 | 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許可 | 省藥品監管局;設區的市級、縣級藥監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 |
562 | 省藥品監管局 | 醫療機構配製製劑許可 | 省藥品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 |
563 | 省藥品監管局 | 醫療機構配製製劑品種註冊審批 | 省藥品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 |
564 | 省藥品監管局 | 醫療機構配製製劑調劑審批 | 省藥品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 |
565 | 省藥品監管局 | 中藥保護品種審批 | 省藥品監管局(初審) | 《中藥品種保護條例》 | |
566 | 省藥品監管局 | 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生產企業許可 | 省藥品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 |
567 | 省藥品監管局 | 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批發企業審批 | 省藥品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 |
568 | 省藥品監管局 | 第二類精神藥品零售業務審批 | 設區的市級藥監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 |
569 | 省藥品監管局 | 全國性批發企業向醫療機構銷售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區域性批發企業跨省級行政區域向醫療機構銷售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許可 | 省藥品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 |
570 | 省藥品監管局 | 區域性批發企業從定點生產企業購買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審批 | 省藥品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 |
571 | 省藥品監管局 | 麻醉藥品、精神藥品購買審批 | 省藥品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 |
572 | 省藥品監管局 | 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運輸許可 | 設區的市級藥監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 |
573 | 省藥品監管局 | 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郵寄許可 | 設區的市級藥監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 | |
574 | 省藥品監管局 | 醫療用毒性藥品收購企業許可 | 省藥品監管局 | 《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 | |
575 | 省藥品監管局 | 醫療用毒性藥品批發企業許可 | 省藥品監管局 | 《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 | |
576 | 省藥品監管局 | 醫療用毒性藥品零售企業許可 | 設區的市級藥監部門 | 《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 | |
577 | 省藥品監管局 | 科研和教學用毒性藥品購買審批 | 省藥品監管局;設區的市級、縣級藥監部門 | 《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 | |
578 | 省藥品監管局 | 第一類中的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許可 | 省藥品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 |
579 | 省藥品監管局 | 第一類中的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經營許可 | 省藥品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 |
580 | 省藥品監管局 | 第一類中的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購買許可 | 省藥品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 《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 |
581 | 省藥品監管局 | 放射性藥品生產企業審批 | 省藥品監管局會同省國防科工局 | 《放射性藥品管理辦法》 | |
582 | 省藥品監管局 | 放射性藥品經營企業審批 | 省藥品監管局會同省國防科工局 | 《放射性藥品管理辦法》 | |
583 | 省藥品監管局 | 醫療單位使用放射性藥品許可 | 省藥品監管局 | 《放射性藥品管理辦法》 | |
584 | 省藥品監管局 | 藥品批發企業經營蛋白同化製劑、肽類激素審批 | 省藥品監管局 | 《反興奮劑條例》 | |
585 | 省藥品監管局 | 蛋白同化製劑、肽類激素進出口審批 | 省藥品監管局 | 《反興奮劑條例》 | |
586 | 省藥品監管局 | 執業藥師註冊 | 省藥品監管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587 | 省藥品監管局 | 醫療器械註冊審批 | 省藥品監管局 |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 |
588 | 省藥品監管局 | 第二、三類醫療器械生產許可 | 省藥品監管局 |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 |
589 | 省藥品監管局 | 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 | 設區的市級藥監部門 |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 | |
590 | 省藥品監管局 | 藥品、醫療器械網際網路信息服務審批 | 省藥品監管局 | 《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網際網路藥品信息服務管理辦法》(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令第9號公布,食品藥品監管總局令第37號修正) | |
591 | 省藥品監管局 | 化妝品生產許可 | 省藥品監管局 | 《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 | |
592 | 省國家安全廳 | 涉及國家安全事項的建設項目審批 | 設區的市級國家安全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593 | 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 | 商業銀行、信用社代理支庫業務審批 | 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由地市中心支行受理)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商業銀行、信用社代理支庫業務審批工作規程(暫行)》(銀髮〔2005〕89號) | |
594 | 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 | 黃金及其製品進出口審批 | 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分支機構受理)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黃金及黃金製品進出口管理辦法》(人民銀行、海關總署令〔2015〕第1號公布,人民銀行、海關總署令〔2020〕第3號修正) | |
595 | 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 | 銀行賬戶開戶許可 | 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596 | 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 | 國庫集中收付代理銀行資格認定 | 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597 | 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 | 人民幣圖樣使用審批 | 中國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 | |
598 | 國家外匯局湖南省分局 | 經常項目收支企業核准 | 國家外匯局分支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負責進口單位進口付匯核查,包括進口單位名錄登記和進口付匯事前審核 |
599 | 國家外匯局湖南省分局 | 經常項目特定收支業務核准 | 國家外匯局分支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負責出口單位出口收匯核查,包括出口單位名錄登記和出口收匯事前審核 |
600 | 國家外匯局湖南省分局 | 經常項目外匯存放境外核准 | 國家外匯局分支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負責外匯賬戶的開立、變更、關閉、撤銷以及賬戶允許保留限額核准—服務貿易外匯收入存放境外外匯賬戶審批、貨物貿易外匯收入存放境外外匯賬戶審批 |
601 | 國家外匯局湖南省分局 | 境外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核准 | 國家外匯局分支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602 | 國家外匯局湖南省分局 | 境內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登記核准 | 國家外匯局分支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603 | 國家外匯局湖南省分局 | 外幣現鈔提取、出境攜帶、跨境調運核准 | 國家外匯局分支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負責外幣現鈔提取、調運和攜帶出境審核—服務貿易項下外幣現鈔提取、個人提取外幣現鈔、個人外幣現鈔攜帶出境審核 |
604 | 國家外匯局湖南省分局 | 跨境證券、衍生產品外匯業務核准 | 國家外匯局分支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 |
605 | 國家外匯局湖南省分局 | 境內機構外債、跨境擔保核准 | 國家外匯局分支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606 | 國家外匯局湖南省分局 | 境內機構(不含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外債權核准 | 國家外匯局分支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 |
607 | 國家外匯局湖南省分局 | 資本項目外匯資金結匯核准 | 國家外匯局分支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 |
608 | 國家外匯局湖南省分局 | 資本項目外匯資金購付匯核准 | 國家外匯局分支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 |
609 | 國家外匯局湖南省分局 | 經營或者終止結售匯業務審批 | 國家外匯局分支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 |
610 | 國家外匯局湖南省分局 | 非銀行金融機構經營、終止結售匯業務以外的外匯業務審批 | 國家外匯局分支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 負責保險、證券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外匯業務市場準入、退出審批—保險機構外匯業務市場準入審批,其中“保險機構外匯業務市場準入審批”事項實施機關僅為國家外匯局湖南省分局 |
611 | 國家外匯局湖南省分局 | 金融機構本外幣轉換核准 | 國家外匯局分支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 | |
612 | 長沙海關 | 保稅倉庫設立審批 | 長沙海關(由所在地主管海關受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倉庫及所存貨物的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令第105號公布,海關總署令第240號修正) | |
613 | 長沙海關 | 出口監管倉庫設立審批 | 長沙海關(由所在地主管海關受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出口監管倉庫及所存貨物的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33號公布,海關總署令第243號修正) | |
614 | 長沙海關 | 保稅物流中心設立審批 | 海關總署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外匯局(由長沙海關受理);長沙海關(由所在地主管海關受理)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物流中心(A型)的暫行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29號公布,海關總署令第243號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物流中心(B型)的暫行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30號公布,海關總署令第243號修正) | |
615 | 長沙海關 | 海關監管貨物倉儲企業註冊 | 長沙海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區管理暫行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32號公布,海關總署令第240號修正) | |
616 | 長沙海關 | 過境動物、進境特定動植物及其產品檢疫審批 | 長沙海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 |
617 | 長沙海關 | 出境特定動植物及其產品和其他檢疫物的生產、加工、存放單位註冊登記 | 長沙海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 |
618 | 長沙海關 | 進出境動植物檢疫除害處理單位核准 | 長沙海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 |
619 | 長沙海關 | 特殊物品出入境衛生檢疫審批 | 長沙海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 | |
620 | 長沙海關 | 國境口岸衛生許可 | 長沙海關(長沙黃花機場海關、岳陽海關、張家界海關實施)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 《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 | |
621 | 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 | 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審批 | 縣級稅務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622 | 國家能源局湖南監管辦公室 | 電力業務許可 | 國家能源局湖南監管辦公室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 《電力監管條例》 《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 《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27號) | |
623 | 國家能源局湖南監管辦公室 | 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 | 國家能源局湖南監管辦公室 | 《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 《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號) 《國務院關於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 | |
624 | 省菸草專賣局 | 菸草製品生產企業設立、分立、合併、撤銷審批 | 省菸草專賣局(初審) | 《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 |
625 | 省菸草專賣局 | 菸草專賣品生產企業許可 | 省菸草專賣局(初審) | 《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 |
626 | 省菸草專賣局 | 設立菸葉收購站(點)審批 | 設區的市級菸草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 |
627 | 省菸草專賣局 | 菸草專賣品批發企業許可 | 省菸草專賣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 |
628 | 省菸草專賣局 | 菸草專賣零售許可 | 設區的市級、縣級菸草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 |
629 | 省菸草專賣局 | 菸草專賣品運輸許可 | 省菸草專賣局;設區的市級菸草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 《菸草專賣品準運證管理辦法》(工業信息化部令第36號) | |
630 | 省通信管理局 | 設立網際網路域名註冊服務機構審批 | 省通信管理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631 | 省通信管理局 | 電信業務經營許可 | 省通信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 | |
632 | 省通信管理局 | 非經營性網際網路信息服務核准 | 省通信管理局 | 《網際網路信息服務管理辦法》 | |
633 | 省通信管理局 | 電信網碼號資源使用和調整審批 | 省通信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 《電信網碼號資源管理辦法》(信息產業部令第28號) | |
634 | 省通信管理局 | 通信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 | 省通信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通信工程施工企業主要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管理規定》(工信部通信〔2016〕255號) | |
635 | 湖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 | 台灣居民登入證核發 | 出入境邊防檢查站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636 | 湖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 | 港、澳、台船員及其隨行家屬登入許可 | 出入境邊防檢查站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邊防檢查條例》 | |
637 | 湖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 | 船舶搭靠外輪許可 | 出入境邊防檢查站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邊防檢查條例》 | |
638 | 湖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 | 人員上下外輪許可 | 出入境邊防檢查站 |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邊防檢查條例》 | |
639 | 湖南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 | 入境槍枝、彈藥攜運許可 | 出入境邊防檢查站 | 《中華人民共和國槍枝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邊防檢查條例》 | |
640 | 民航湖南監管局 | 運輸機場專業工程驗收 | 民航湖南監管局 | 《民用機場管理條例》 | |
641 | 民航湖南監管局 | 民用機場使用許可 | 民航湖南監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 《民用機場管理條例》 《運輸機場使用許可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14號公布,交通運輸部令2019年第25號修正) | |
642 | 民航湖南監管局 | 民用機場不停航施工審批 | 民航湖南監管局 | 《民用機場管理條例》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643 | 省郵政管理局 |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 | 省郵政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快遞暫行條例》 | |
644 | 省郵政管理局 | 郵政企業撤銷普遍服務營業場所審批 | 省郵政管理局;設區的市級郵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 |
645 | 省郵政管理局 | 郵政企業停限辦普遍服務和特殊服務業務審批 | 省郵政管理局;設區的市級郵政管理部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 |
646 | 省郵政管理局 | 經營進出境郵政通信業務審批 | 省郵政管理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647 | 省郵政管理局 | 仿印郵票圖案審批 | 省郵政管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實施細則》 | |
648 | 省地震局 | 重大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審定 | 省地震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 《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條例》 | |
649 | 省消防救援總隊 | 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 設區的市級、縣級消防救援機構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 |
650 | 省消防救援總隊 | 註冊消防工程師註冊 | 省消防救援總隊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651 | 省消防救援總隊 | 消防設施操作員職業資格認定 | 省消防救援總隊 |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 | |
652 | 省氣象局 | 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資質認定 | 省氣象局 | 《氣象災害防禦條例》 | |
653 | 省氣象局 | 雷電防護裝置設計審核 | 省氣象局;設區的市級、縣級氣象部門 | 《氣象災害防禦條例》 | |
654 | 省氣象局 | 雷電防護裝置竣工驗收 | 省氣象局;設區的市級、縣級氣象部門 | 《氣象災害防禦條例》 | |
655 | 省氣象局 | 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單位資質認定 | 省氣象局;設區的市級氣象部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656 | 省氣象局 | 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或者系留氣球活動審批 | 省氣象局;設區的市級、縣級氣象部門 | 《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 《國務院關於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 | |
657 | 省氣象局 | 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避免危害氣象探測環境審批 | 省氣象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 | |
658 | 省氣象局 | 氣象台站遷建審批 | 省氣象局(部分為初審)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 《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條例》 | |
659 | 湖南銀 保監局 | 中資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範圍審批 | 湖南銀保監局;銀保監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 |
660 | 湖南銀 保監局 | 非銀行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範圍審批 | 湖南銀保監局;銀保監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 |
661 | 湖南銀 保監局 | 中資銀行業金融機構及非銀行金融機構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准 | 湖南銀保監局;銀保監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 |
662 | 湖南銀 保監局 | 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對外從事股權投資審批 | 湖南銀保監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663 | 湖南銀 保監局 | 外資銀行營業性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範圍審批 | 湖南銀保監局;銀保監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 | |
664 | 湖南銀 保監局 | 外資銀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首席代表任職資格核准 | 湖南銀保監局;銀保監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 | |
665 | 湖南銀 保監局 | 外國銀行代表處設立、變更、終止審批 | 湖南銀保監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 | |
666 | 湖南銀 保監局 | 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範圍審批 | 湖南銀保監局;銀保監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667 | 湖南銀 保監局 | 保險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准 | 湖南銀保監局;銀保監分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668 | 湖南銀 保監局 | 保險代理業務經營許可 | 湖南銀保監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 |
669 | 湖南銀 保監局 | 保險代理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准 | 湖南銀保監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 |
670 | 湖南銀 保監局 | 保險經紀業務經營許可 | 湖南銀保監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 |
671 | 湖南銀 保監局 | 保險經紀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核准 | 湖南銀保監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 |
672 | 湖南銀 保監局 | 保險公司次級定期債發行審批 | 湖南銀保監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673 | 湖南銀 保監局 | 保險公司拓寬保險資金運用形式審批 | 湖南銀保監局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674 | 湖南 證監局 | 證券公司設立及變更許可 | 湖南證監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 | 負責湖南轄區證券公司變更業務許可 |
675 | 湖南 證監局 | 境外證券經營機構駐華代表機構設立及名稱變更核准 | 湖南證監局 | 《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
676 | 湖南 證監局 | 公募基金服務機構註冊 | 湖南證監局 |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 |
677 | 湖南 證監局 | 期貨公司設立及變更許可 | 湖南證監局 |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 負責期貨公司僅變更5%以上股權(不涉及變更控股股東、第一大股東,且不涉及境外股東)情形、期貨投資諮詢業務資格的審批 |
序號 | 省級主管部門 | 事項名稱 | 實施機關 | 設定和實施依據 |
678 | 省交通運輸廳 | 專用鐵路、鐵路專用線建設工程施工許可 | 省交通運輸廳 | 《湖南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 |
679 | 省交通運輸廳 | 港口設施建設工程項目施工許可 | 縣級以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辦法》 |
680 | 省農業農村廳 | 從省外引入外來物種許可 | 省農業農村廳 | 《湖南省外來物種管理條例》 |
681 | 省林業局 | 出售、收購、利用省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審批 | 省林業局(委託設區的市級、省直管縣級林業部門實施) | 《湖南省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條例》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一批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湘政發〔2020〕15號)委託下放 |
682 | 省林業局 | 人工繁育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審批 | 省林業局(委託設區的市級、省直管縣級林業部門實施) | 《湖南省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條例》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調整一批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湘政發〔2020〕15號)委託下放 |
683 | 省林業局 | 人工繁育或者培植從國外引進的野生動植物審批 | 省林業局 | 《湖南省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條例》 |
684 | 省林業局 | 獵采省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審批 | 省林業局(由設區的市級林業部門審核,經縣級林業部門同意) | 《湖南省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條例》 |
685 | 省林業局 | 移植古樹名木審批 | 省林業局;設區的市級、縣級林業部門 | 《湖南省林業條例》 《湖南省古樹名木保護辦法》 |
686 | 省林業局 | 植物園設立許可 | 縣級政府(由林業部門承辦)審核,報上級人民政府批准 | 《湖南省植物園條例》 |
687 | 省市場監管局 | 小餐飲經營許可 | 縣級市場監管部門 | 《湖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 |
688 | 省人防辦 | 許可權內單獨修建人防工程許可 | 省人防辦;設區的市級、縣級人防主管部門 |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湖南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維護管理規定》(省政府令第297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