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糧食部門兩條線運行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糧食部門兩條線運行工作的通知》是湖南省政府下發的一個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糧食部門兩條線運行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湖南省政府
  • 發布日期:1996-07-08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發布單位】81702
【發布文號】湘政發[1996]29號
【發布日期】1996-07-08
【生效日期】1996-01-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
做好糧食部門兩條線運行工作的通知
(1996年7月8日湘政發〔1996〕29號)
各行政公署,自治州、市、縣人民政府,省直機關各單位: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糧食部門實行兩條線運行的通知》(湘政發〔1995〕30號)下發後,各地積極貫徹執行,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少數地方重視不夠,配套措施跟不上,運行不規範,發展不平衡。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國發〔1995〕15號檔案精神,省人民政府要求各地必須按照“三統三分”(即統一領導、統一管理國有資產、統一財務管理和業務分開、人員分應、財務分帳)的原則,全面推進糧食部門兩條線運行工作,狠抓落實,特作如下通知:
一、堅持統一領導,部門密切配合,做好業務分開、人員分流工作
糧食部門實行兩條線運行是貫徹落實“米袋子”行政首長負責制的一項重要措施,各級政府必須高度重視,納入工作議程,專員、州長、市長、縣長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直接負責,精心組織,搞好指導和協調工作。財政、銀行、稅務、物價等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全面落實對糧食部門的各項優惠政策,今後還要繼續對糧食部門予以照顧和扶持,為兩條線運行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要加強對糧食部門兩條線運行工作的統一領導,各級糧食局、糧食總公司實行“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對糧食企業進行管理,將糧食部門承擔的糧油政策性業務與商業性經營分開,實行兩條線運行。對主要承擔政策性業務的單位要保留一支精幹、高效的隊伍從事政策性業務,並根據政策性業務的需要定崗定員,其他人員從事商業性經營和附營業務。從事政策性業務人員,在保證完成政策性業務的前提下,結合實際,因地制宜,積極開展多種經營。城鎮經營單位要擴大經營網點,發展連鎖經營,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農村糧站要同農民結合,做好種養文章,大力開展多種經營,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二、建立健全與兩條線運行相適應的財務管理制度
糧食財務下放地、州、市、縣(市、區)管理後,各級政府必須加強對糧食財務工作的領導,糧食財務核算及其盈虧處理,按照各級現行財務管理體制和財會制度規定納入同級財政管理。要不斷完善糧食財務管理辦法,堅持政策性業務與商業性經營分開核算,政策性業務由縣市糧食局統一管理,統一經營,集中核算,基層企業實行代理制;企業代理政策性業務與開展商業性經營,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各級政府要根據省政府對糧食事權的劃分,具體確定政策性業務定額補貼範圍和項目,按照合理費用加微利的原則制定補貼標準,不得以財政困難為由,對糧食補貼搞“指標包乾”,將應由地方政府承擔的政策性虧損轉嫁給糧食企業。要明確補貼來源,穩定補貼渠道。其費用補貼來源:1、列中央財政、省財政預算的國家儲備糧油費用補貼、國家和省專項儲備糧油費用利息補貼、軍供糧補貼以及列地、州、市、縣財政預算的地方儲備糧油利息、費用補貼等;2、1995年省財政下放到地、州、市糧食補貼基數;3、政策性糧油購銷順差。對糧食財務體制下放的補貼基數和應由當地政府自行負擔的糧食補貼,要足額安排財政預算,不得留有缺口,不得掛帳。列中央預算的補貼,按中央規定的撥補渠道撥補。列省以及省以下各級財政預算的,由財政部門通過在農業發展銀行及其代理行設立的糧油政策性補貼專戶逐級下撥。任何部門不得以任何藉口截留、挪用,違者由上一級財政部門負責在預算中扣回直接轉撥給糧食企業,並追究有關部門責任。糧食補貼款實行按季預撥,年終清算。因補貼不及時造成占用銀行貸款的利息支出由責任單位承擔。
經清理核實的1992年3月底以前的政策性掛帳除應由地市政府負擔的部分外,其餘由省政府承擔,掛帳利息由中央根據消化進度撥補;1992年4月到1994年底的掛帳經同級財政、審計清算,劃清責任,並全部劃到縣市糧食局集中管理,專戶核算。政策性掛帳根據省政府確定的消化方案由各級分別籌集資金予以彌補;經營性掛帳由企業自行消化。1995年起哪一級出現新掛帳,由哪一級負責消化。
各級政府和財政、糧食部門要積極籌集消化掛帳資金,按時完成中央規定的消化掛帳任務,從1996年起的5年內,企業實現的利潤按照《商品流通企業財務制度》規定,首先用於消化企業財務掛帳。
財務分帳、核算分開是搞好兩線運行的關鍵。糧食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糧食財務工作的領導,配備與業務相適應的財會人員。各級糧食主管部門和大中型糧食企業應按照國務院的要求設定總會計師,切實加強兩線運行糧食財務管理工作。
三、建立內部結算中心,加強資金管理
糧食政策性業務和商業性經營所需資金,要嚴格按照國務院國發〔1995〕12號檔案精神切實加強管理,確保良性循環。總的要求是:政策性資金要保證供應,管住管好,封閉運行;商業性資金要積極支持,促進企業經營。結算辦法要科學規範,加快資金回籠。
為加強資金管理,各級糧食局(主要是指縣、市、區糧食局)要建立內部結算中心,在農業發展銀行及其代理行統一開戶,實行糧油政策性信貸資金“上貸下劃,統貸統還,集中管理”。內部結算中心屬於非金融性的事業單位,實行內部核算,主要負責糧食系統所需資金的統貸統還,調銷結算、企業之間資金的餘缺調劑工作。
農業發展銀行及其代理行要加強對糧食部門內部結算中心的業務指導,支持其工作。政策性業務所需資金要按照貸款與庫存掛鈎的原則,切實安排解決;商業性經營所需資金要根據業務需要合理核定貸款基數,並保持適度規模的增長。各地銀行要嚴格執行國家利率政策,對糧油收購政策性貸款一律實行優惠利率,不得違反規定加息罰息。
四、實行國有資產統一管理,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
糧食部門國有資產是實行兩線運行的基本物質保障。為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兩條線運行後,省人民政府授權各級糧食局對糧食系統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對同級財政、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負責。為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在各級糧食主管局內設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省糧食局內設國有資產管理處),接受同級財政、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業務指導,負責糧食政策性業務和商業性經營占有國有資產的管理、處置和安全完整及保值增值工作。糧食部門占有使用的糧食倉庫、主要碼頭、鐵路專線等重要流通設施的出售、出租、轉讓、報廢必須報經省財政廳、省國有資產管理局和省糧食局批准後才能辦理。國有資產的內部調撥,由同級糧食主管局審批,報同級財政、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備案;其他國有資產的出售、產權轉讓等經同級糧食主管局審核後,報同級財政、國有資產管理部門審批;其它固定資產損失、壞帳損失、存貨損失以及國家儲備糧、國家專項儲備糧、省儲糧和其他糧食的損失報批許可權按省財政廳湘財(95)商字第358號檔案規定執行。本通知從1996年1月1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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