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是湖南省政府辦公廳2002年發布的一則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81702
- 發布日期:2002-01-22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發布文號】湘政辦發[2002]5號
【發布日期】2002-01-22
【生效日期】2002-01-22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湘政辦發[2002]5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我省法律援助制度自1997年建立以來,為實現社會平等、促進司法公正、推動社會文明進步發揮了積極作用。為了進一步做好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省司法廳要制定具體措施,鼓勵、支持社會團體、法律院校以自身的人力、財力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對符合條件的,經省司法廳批准可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處)。省直有關部門和工、青。婦等民眾團體應積極協助開展法律援助工作,儘可能滿足不同層次法律援助對象的需求,擴大法律援助工作覆蓋面。
各級法律援助機構要切實加強自身建設,一律不得從事有償法律服務;要制定法律援助的具體實施方案,使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城鄉特困居民、殘疾人、未成年人等社會弱勢群體及其他法律規定的人員,通過向當地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或者以法律規定的形式獲得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人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時,可憑法律援助機構統一印製的公函依法進行,有關部門、單位應予接待、配合,並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00二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