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湖南省洞庭湖蓄洪區安全與建設管理辦法〉的決定》是1991年湖南省人民政府頒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湖南省洞庭湖蓄洪區安全與建設管理辦法》的決定 附:修正本
- 頒布時間:1997年12月30日
- 實施時間:1997年12月30日
- 頒布單位:湖南省人民政府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湖南省洞庭湖蓄洪區安全與建設管理辦法〉的決定》是1991年湖南省人民政府頒布的檔案。
湖南省人民政府 頒布時間 1997.12.30 實施時間 1997.12.30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湖南省洞庭湖蓄洪區安全與建設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1997年11月3日省人民政府第17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省...
1982年3月29日湖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5年12月26日湖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湖南省洞庭湖區水利管理條例〉的決定》修正。
湖南省洞庭湖區水利管理條例 (2009年11月27日經湖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8年7月19日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2023年5月31日,...
1、將下列省政府規章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者“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1)《湖南省洞庭湖蓄洪區安全與建設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2)《湖南省水利水電工程管理辦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湖南省水利水電工程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1997年11月3日省人民政府第17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省人民政府決定對《湖南省水利水電工程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1、第十三條第二款修改為:“用水單位和個人,...
1995年12月21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發布,根據1997年12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的決定 附:修正本 ...
防洪方案經批准或者制定後,有關地市人民政府必須執行。 第二十八條 洞庭湖區國家指定的蓄洪區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和國有農場應當根據當地實際,制定所轄蓄洪區安全與建設規劃,報省防汛指揮機構批准後實施。 蓄洪區內興建永久性建築...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湖南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的決定,已經1997年11月3日省人民政府第17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省人民政府決定對《湖南省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規定》作如下修改:...
1989年2月1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發布,根據1997年12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湖南省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湖南省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
1993年2月28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發布,根據1997年12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湖南省城市市政公用設施管理辦法》的決定 附:修正本 頒布單位 湖南省...
《湖南省公共場所治安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正,重新發布。湖南省公共場所治安管理辦法(修正)(1995年3月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發布,根據1997年12月3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湖南省公共場所治安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
經過清理,省人民政府決定修改《湖南省耕地占用稅實施辦法》等28件規章(附後)。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湖南省耕地占用稅實施辦法》等28件省人民政府規章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改,重新公布。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 (2001年3月30日湖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8年7月19日湖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等十一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條例全文...
省罰沒財物和追繳贓款贓物管理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辦法》、《湖南省取水許可和水資源費徵收管理辦法》、《湖南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湖南省公眾聚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並...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湖南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是湖南省人民政府1998年發布的一項決定。(1998年4月4日)省人民政府決定對《湖南省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
2023年5月31日,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決定對《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作出修改:刪除第十二條第二款。辦法全文 第一條 根據《中華...
2022年9月2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省人民政府規章的決定》經省人民政府第150次常務會議通過,2022年10月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對《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辦法》作出修改 1.將第七條第二款...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省級行政審批項目(第一批)清理結果的決定》在2002.09.10...40、洞庭湖蓄滯洪區安全建設規劃(審批) 省水利廳 41、取水許可(審批) 省...16、省直、中央在湘事業單位工資總額包乾和工效掛鈎管理辦法(方案)(核 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