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止和糾正我省一些地方出賣城鎮戶口違法行為的決定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止和糾正我省一些地方出賣城鎮戶口違法行為的決定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止和糾正我省一些地方出賣城鎮戶口違法行為的決定由1988年10月29日湖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制止和糾正我省一些地方出賣城鎮戶口違法行為的決定
  • 發布單位: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湖南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卓康寧《關於制止和糾正我省一些地方出賣城鎮戶口錯誤作法的情況匯報》。
今年(1988年)4月以來,我省冷水灘、祁陽、道縣、江永、祁東、衡南、永興、邵東、懷化等市、縣,以各種藉口先後非法出賣城鎮戶口。省人民政府雖然採取了一些措施制止和糾正這種違法行為。但到目前為止,清退工作進展緩慢,沒有做到令行禁止。為此,特作如下決定:
一、出賣城鎮戶口,嚴重違反了國家關於戶口管理的法律和政策,損害了黨和人民政府的聲譽,擾亂了社會和經濟秩序,造成了很壞的影響。對這種有法不依、明知故犯的行為,省人民政府必須堅決制止和糾正,決不能姑息遷就,搞“下不為例”。
二、省人民政府必須嚴令出賣戶口的市、縣的人民政府限期退還購買戶口的錢款,註銷已賣出的戶口,在購買者原常住戶口所在地恢復戶口。對出賣戶口情節嚴重的,以各種藉口拒不糾正或弄虛作假的,在出賣戶口中敲詐勒索、貪污受賄的,必須嚴肅查處,直至追究法律責任。不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而且要追究有關領導人員的責任。會議責成省人民政府在以後的常務委員會會議上,再次匯報清退和處理情況。
三、省人民政府必須責成有關市、縣的人民政府,向民眾檢討錯誤,做好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清退善後工作,維護社會的安定。
四、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經常檢查督促,做好戶口管理工作。各級公安機關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和國家有關戶口政策,對違反戶口管理法律和政策的違法行為應予以抵制,並及時向上級公安機關和人民政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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