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

近日閉幕的湖南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上,表決通過了關於廢止、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廢止了2件地方性法規,並對部分地方性法規進行了修改。據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委一處處長吳秋菊介紹,目前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對於在清理中發現有的不能打捆修改的,擬列入今後立法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
  • 地點:湖南
  • 會議: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
  • 廢止:2件地方性法規
部分地方性法規,刪除了罰款條款,

部分地方性法規

據了解,今年湖南對現行有效的省本級地方性法規進行了清理,並決定對10件法規進行修改。同時,自去年10月以來,湖南還對法規中有關行政強制的規定進行了專項清理,並決定對16件法規進行修改。
據介紹,在對現行有效的省本級地方性法規進行清理後,此次決定修改的10件法規中,主要針對下列三類情況進行修改:一是法規中與上位法不一致的規定,二是法規中與現實情況明顯不相符的規定,三是法規中引用法律名稱及條文順序不對應的規定。同時,通過專項清理後,決定修改的16件法規,都是有關條款超出了《行政強制法》賦予的地方政府行政強制權。

刪除了罰款條款

記者發現,一些法規被修改的地方刪除了罰款條款,還有的則提高了罰款標準,例如燃氣企業“無正當理由停止供氣”,原本“可以處四千元以上四萬元以下罰款”,而今後將“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長沙市燃氣熱力局局長楊彩蘭就此表示,就燃氣行業而言,本身是高危行業,加強管理勢在必行,用提高準入門檻、加大處罰的方式,可以對燃氣企業和使用者帶來更大的約束,規範運行以降低風險,同時,條例修改後,燃氣管理部門也將加強執法力度,通過更嚴格的管理,促進行業的穩定運行和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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