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方案

為了貫徹落實2014年中央和省委一號檔案精神,啟動我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和《湖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方案
  • 發布文號:鄂辦發〔2014〕17號
通知,方案,

通知

中共湖北省委辦公廳
鄂辦發〔2014〕17號
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
關於印發《湖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縣黨委和人民政府,省軍區黨委,省委各部委,省級國家機關各委辦廳局,各人民團體:
《湖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方案》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湖北省委辦公廳 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4月18日

方案

湖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方案
為了貫徹落實2014年中央和省委一號檔案精神,啟動我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和《湖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目的要求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認真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適應現代農業發展和新農村建設要求,推進農村承包土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離,明晰所有權,穩定承包權,放活經營權,為維護穩定、推動發展探索經驗,為完善農村經營體制機制、落實土地承包關係保持穩定並長久不變打好基礎。
(二)目的要求。通過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把承包地塊的面積、空間位置和權屬證書等落實到戶,依法保障農民對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權利,為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探索經驗,為依法規範土地流轉、增加農民財產收入和促進農村發展奠定基礎。
(三)基本原則。一是保持穩定。在保持現有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穩定前提下,以已經簽訂的土地承包契約和已經頒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為基礎,開展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二是依法規範。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有關規定,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規定的登記內容和程式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三是民主協商。充分動員農民民眾參與,充分尊重農民意願,試點中的重大事項均應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民主討論決定。四是因地制宜。按照農民土地承包現狀,缺什麼補什麼,可以確地確權,也可以確股確權不確地,積極探索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妥善解決遺留問題。五是注重實效。充分利用現代空間信息技術,明確承包土地的面積、空間位置和權屬等,將農戶承包地成圖、登記、造冊,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統。六是地方負責。試點工作實行省級統籌安排,市州協同推進,縣級組織實施,強化部門協作,形成整體合力,確保試點任務順利完成。
二、試點任務和範圍
(一)試點任務。嚴格執行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在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耕地和“四荒地”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以現有土地承包契約、權屬證書和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成果為依據,查清承包地塊的面積和空間位置,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妥善解決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登記簿不健全等問題,把承包地塊、面積、契約、權屬證書全面落實到戶,依法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二)試點範圍。2014年,在全省所有涉農縣(市、區)啟動試點,省及轄縣的市州,分別確定一個縣(市、區)開展整縣推進,其他縣(市、區)各選擇3個村開展試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各確定一個整鄉(鎮)推進。一般應從5類村中選擇確定試點:一是人地矛盾突出,已明顯影響穩定與發展的;二是延包工作不到位,遺留問題較多的;三是應開展集體產權制度創新而沒有開展的;四是適宜發展現代農業或已經引入新型經營主體發展現代農業的;五是納入新農村建設規劃的。
三、試點內容和確權方式
(一)試點內容
1.開展土地承包檔案清理。按照《農業部、國家檔案局關於加強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工作的意見》(農經發〔2010〕12號),全面組織清理土地承包檔案,著重解決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契約、承包台賬種類不齊全、管理不規範等問題。
2.查清承包地塊面積和空間位置。在對土地承包情況進行摸底調查的基礎上,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為基礎,以已簽訂的土地承包契約、發放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和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成果為依據,因地制宜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權屬調查勘測,進一步查清承包地塊面積、四至和空間位置。對與現有土地承包檔案記載的土地承包狀況有較大誤差且農民民眾要求實測的,要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為基礎,採取科學簡便的方式測量查實。實測結果經鄉(鎮)、村公示、民眾確認後,作為確認、變更、解除土地承包契約以及確認、變更、註銷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依據。
3.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縣級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建立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已建立登記簿的,要進一步健全、充實完善承包地塊的面積、四至、地類和空間位置。未建立的,要在現有土地承包契約、證書的基礎上,結合經依法確認的承包地塊、面積和空間位置等登記信息,抓緊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根據國土資源部門提供的基本農田有關信息,將基本農田落實到戶並標註到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上。建立統一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管理系統,實行信息化管理。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信息資料實行有關部門共享。以確股方式確權的,參照以上內容建立健全股權登記簿,將股權證書落實到人到戶。
4.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註銷登記。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的基礎上,適時開展土地承包契約變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註銷等工作,並對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進行完善,變更或者補換髮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註銷登記的情形和程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湖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條例》執行。試點期間,凡申請登記、變更、註銷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應當對涉及的每宗承包地塊實測確認,並向申請方提供書面證明。
5.對其他承包方式開展確權登記頒證。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當事人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辦理登記。經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審核,符合登記有關規定的,報請同級人民政府依法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
6.做好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資料歸檔。要在檔案管理部門的支持和指導下,做好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檔案資料的歸檔工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檔案由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機關負責集中保管,並依法按期移交同級國家綜合檔案館。不具備保管條件的,可提前移交。
(二)確權方式
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以村、組為單位進行。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可以選擇確地確權,也可以選擇確股確權。
1.確地到戶。以家庭方式承包的,依照《農業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國務院法制辦、國家檔案局關於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的意見》(農經發〔2011〕2號)檔案規定進行。以其他方式承包的,當事人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2.確股到戶。選擇確股的,依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農業廳關於城中村、城郊村、園中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創新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辦文〔2006〕82號)和《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農業廳關於擴大城中村城郊村園中村集體資產產權制度創新試點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鄂辦文〔2008〕47號)檔案的有關規定進行,主要包括:(1)清產核資。可以單一就承包地進行,也可以包括其他資產。(2)清人分類。做好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界定和特殊群體界定工作。(3)配置股份。可以平均配股到人到戶,也可以按成員類別或家庭承包份額配股到人到戶。(4)建立組織。依託村“兩委”和農民代表,建立新“三會”,即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5)建章立制。著重就“三會”的運作、以土地為核心的集體資產經營、集體財務管理等確定規章制度。
四、進度安排
試點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到2014年12月底結束。
(一)前期準備階段(2014年1—3月)。各市、州要組織、指導所轄縣(市、區)選好試點、制定方案、分解任務、落實責任。各縣(市、區)要採取多種形式擴大宣傳,營造氛圍。省里組織培訓各級工作人員,準確理解和把握政策,明確技術操作規程。
(二)組織實施階段(2014年4—10月)。各縣(市、區)要認真組織清理試點村的歷次確權方案、台賬、承包契約等有關檔案資料,按要求、分步驟實施試點方案,將權證發放到戶,並將全部確權資料錄入信息管理系統,進行常態化管理。
(三)驗收總結階段(2014年11—12月)。承擔試點任務的地方要認真總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經驗,搞好檢查驗收。特別是對試點之前存在的問題,要逐項查看解決和落實情況。試點工作結束後,各地、各級工作班子要及時上報專題總結報告。省農業廳會同有關部門將其中好的做法上升至政策層面,報省委、省政府制定政策,以指導全面開展確權登記頒證工作。
五、政策要點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把握以下政策要點,大膽探索確權登記頒證的有效辦法,保證試點工作平穩推進,同時為下一步制定政策、全面推開積累經驗。
(一)正確處理此次確權和歷次確權的關係。此次確權頒證應以歷次確權的成果為基礎。已經以家庭承包方式確權頒證的,應保持總體穩定,並根據實際情況完善承包契約和經營權證書,確權頒證到戶。沒有以家庭承包方式確權頒證的,原則上以其他承包方式確權頒證。本著有錯必糾的原則,對以往確權缺位、確權錯位等問題妥善解決,規範承包契約,補發、換髮權證。
(二)正確處理穩定和調整的關係。總體上,堅持大面穩定、銜接調整。在地塊過於細碎的地方,應鼓勵農戶之間互換並地,以方便農業生產。確需在適當範圍內調整並地的,應按照法定程式進行。
(三)正確處理法、約、情、理的關係。化解各類矛盾主要以民主協商方式進行。民主協商要以法律法規政策為準繩,不能以約、情、理代法,不能以簡單的少數服從多數的方法損害少數人的合法權益。
(四)正確處理權利和義務的關係。履行公民義務、享受土地權益,兩者相輔相成。對已經實行家庭承包,在二輪延包前後棄田拋荒的,只要承包經營權沒有轉讓,應尊重農民意願,按照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對其確權頒證。
(五)正確處理老成員和新成員的關係。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應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權。對新、老成員在土地分配等方面產生的矛盾,在兼顧各方利益的前提下,通過民主協商方式妥善解決。
(六)正確處理田多戶和田少戶的關係。應注意保護和發展適度規模經營等先進生產力。對人地對應關係過於懸殊的,應在不破壞現有生產力的前提下,協商調整承包面積,引導繼續流轉給大戶耕種。
(七)正確處理一般成員與特殊群體的關係。應有效保障特殊群體的合法權益。對農村婚嫁婦女、入贅男子、原戶籍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現役義務兵、士官、大中專學生等,應將其作為一般成員同等對待。
(八)正確處理以往平調和此次確權的關係。對在大辦鄉鎮企業、普九達標建校等時期被鄉鎮和村委會平調的土地,應尊重歷史、面對現實,依據有關規定,當事各方平等協商,進行利益調整後再確權。
(九)正確處理30年與“長久不變”的關係。經過延包,基層幹部和農民普遍認同二輪延包截止期為2028年。在中央未重新作出具體規定之前,此次確權頒證應以二輪延包為起點,以2028年為截止點。
(十)正確處理確權與穩定、發展的關係。確權是基礎,穩定是前提,發展是目的。應將確權與穩定、發展扭在一起抓,培育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發展現代農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在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由省農業農村改革專項領導小組具體組織實施。省農業農村改革專項領導小組下設湖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省農業廳。各級明確相應的領導機構和工作專班,縣級由黨政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掛帥,強力推動試點工作。
(二)加強宣傳培訓。充分利用各種方式加大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的輿論宣傳和引導力度,形成良好氛圍和輿論環境。要加強對試點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政策水平和業務技能。
(三)落實工作經費。為保障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順利進行,2014年度,省財政安排1億元專項資金,根據各地資金到位情況和工作情況實行以獎代補。在全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進行期內,省級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於省本級開展宣傳、培訓、軟體開發、建立資料庫等。各縣(市、區)配套落實試點工作經費,並納入本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四)加強協調配合。各級各相關部門要加強配合協調,上下左右形成合力,共同推動試點工作。農業(經管)部門負責牽頭和組織實施試點工作;財政部門負責保障試點工作經費;國土資源部門免費提供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和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等相關資料;農辦負責政策研究和試點指導工作;政府法制辦負責試點的法制建設和制度規範;測繪部門負責測繪數據資料和測繪技術支持;檔案部門負責指導土地承包檔案管理工作;信訪部門負責做好試點地區信訪維穩工作;司法行政部門負責為試點工作提供法制宣傳和法律服務。
(五)加強監督檢查。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辦公室要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組織督查。各地要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試點工作納入“三農”工作年度目標考核。
中共湖北省委辦公廳2014年4月2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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