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整省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以下簡稱“土地確權”)工作,結合我省試點工作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農村土地確權工作要在保持現有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穩定的前提下,查清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以及承包地面積、四至和空間位置等情況,依法完善農村土地承包契約和承包經營權證,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頒證信息管理系統,實現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妥善解決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登記簿不健全等問題,依法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
全省凡採取農戶家庭承包方式經營的耕地,都要進行確權登記頒證。對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耕地,經當事人申請,按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予以確權登記頒證。村組集體建設用地、農戶宅基地、集體機動地、林地和草原等土地,不納入此次確權登記頒證範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結合我省實際,都要確權到戶到地。如確需確權確股不確地的,必須報省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
從2015年起,農村土地確權工作在全省各縣市區全面推開,用3年時間全面完成。其中,在2014年完成金川區、臨夏縣、金塔縣3個縣土地確權的基礎上,2015年完成40%的縣市區(名單附後);2016年基本完成;2017年總結驗收。
二、基本原則
(一)把握政策、確保穩定。開展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是對現有土地承包關係的進一步完善,不能藉機調整或收回農戶承包地。要以現有農村土地承包契約、證書、台賬為依據,確認承包地權益歸屬。對個別村組民眾要求調地的,要按照法律政策規定,慎重把握,妥善處理。在尊重農民意願的前提下,可採取先互換、再確權的方式,解決農戶承包地“細碎化”問題。對延包不完善、權利不落實和管理工作不規範的,依法予以糾正。
(二)依法確權、規範登記。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法規開展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有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的,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解決;沒有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據的,採取民主協商、村民議決方式解決;對存在爭議和糾紛的,先依法解決爭議糾紛,再予以確權登記頒證。要按照規範的程式和標準開展確權登記,加強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成果的保密管理,保護土地承包權利人的隱私。要實行程式、內容、方法和結果“四公開”,切實保障農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
(三)縣級為主、分級負責。土地確權工作實行屬地管理,層層落實責任。省級承擔組織領導責任,市州承擔組織協調責任,縣鄉兩級承擔組織實施責任。
(四)把握進度,注重質量。堅持質量優先,科學把握進度。充分利用現代空間信息技術,選擇符合國家標準規範、切合本地實際、農民民眾認可的技術方法,明確工作時間表和路線圖,提高工作效率。堅持進度服從質量,實行全程質量控制,注重關鍵環節,把好質量關口。
三、方法步驟
(一)準備工作階段。
1制定工作方案。市州要制定本地區的工作方案,縣市區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並將工作方案和實施方案於2015年4月15日前報省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2宣傳動員部署。各地要及時進行宣傳動員、部署安排,廣泛宣傳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政策、目的、作用和程式等,使之家喻戶曉,充分調動廣大幹部民眾參與的積極性。
3集中開展培訓。要制定業務培訓計畫,分層、分期開展培訓。省級培訓市縣兩級農業部門領導幹部和業務骨幹,市級培訓縣級業務部門和鄉鎮領導幹部及工作人員,縣級培訓鄉村幹部和工作人員,進一步提高各級幹部的政策水平和業務素質,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4清理核查土地承包檔案。全面收集整理村集體組織土地所有權證、現有農村土地承包契約、承包經營權證、承包經營權登記簿、農戶家庭戶籍及土地測繪成果等檔案資料,以村、組為單位,核實確認承包權屬關係信息。
5開展技術招投標。以縣為單位,組織完成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技術招投標工作,由中標單位負責編制本地區調查專業技術設計書。農村土地確權所需的調查軟體、資料庫軟體和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統軟體由省級統一採購配置,確保系統的兼容性和統一性。
6建立健全基層工作機構。各村要成立土地確權工作組,組織協調本村範圍內各村民小組的土地確權工作。村民小組要推舉公道正派、有威望、有經驗的老黨員、老幹部和民眾代表等,組成監督小組,負責本組農戶承包地權屬調查、地塊指認和審核公示等環節的監督。
(二)權屬調查階段。
1調查確認發包方。組織完成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名稱、村組集體所有土地界址、農戶家庭承包經營土地界址等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權屬狀況調查確認工作。
2調查確認承包方。組織完成農戶家庭土地承包代表人和共有人等土地承包方身份、權屬等信息調查確認工作。對於外出不在家的農戶,要採取多種方式及時通知到人,充分保障其知情權、選擇權、決策權;確實無法取得聯繫的,可暫緩登記,但不得收回其承包地。
3調查核准農戶承包地法定權屬關係。組織村組發包方代表、承包地農戶及毗鄰地塊承包經營農戶,完成農戶承包地指界確認工作,核實農戶承包地四至界限、空間位置等法定權屬關係。
4測量核定承包地面積。根據本地實際,充分利用現有土地測繪成果,合理選擇符合當地特點的測繪技術方式,組織完成耕地測繪工作,測量核准農戶承包地面積、四至、空間位置等情況,形成反映農戶承包權屬關係、信息編碼等情況的地籍圖件。航測或購買衛星測繪圖片,由市州或縣市區統一組織;採取實地測量方式的,可充分利用甘肅省衛星定位連續運行基準站網等測繪技術設備,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5規範填制權屬調查表格。規範填制各類土地承包權屬關係調查表,形成合法、規範、完整的農村土地承包權屬關係調查核實檔案。
(三)審核公示階段。
1編制公示表。根據權屬調查結果,以發包方為單位,編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信息公示表》。
2審核公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信息公示表》經村組工作組和鄉鎮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後,在村組範圍內進行張榜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天。
3勘誤修正。在公示過程中,發包方和承包方對權屬調查結果提出異議的,應對相關問題重新進行核實、修正,並對核實、修正後的結果再次進行公示。
4結果確認。公示無異議的,以村組為單位,根據調查和公示結果,填制公示結果歸戶表,由發包方簽章、法人代表簽字和承包方簽字、摁手印確認。
(四)完善數據信息管理階段。
1建立資料庫。以縣為單位,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管理資料庫,完成農戶承包地地理信息和承包經營權權屬數據入庫工作。
2建立管理信息系統。以縣級土地確權登記結果和現有資源為基礎,建立中央、省、市、縣四級聯網的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統,實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數據管理、承包契約管理、確權登記頒證管理、土地流轉管理、承包糾紛仲裁管理等信息化動態管理功能。
(五)完善承包法律關係階段。
1完善土地承包契約。村組集體經濟組織依據查實核准後的農戶家庭土地承包信息,按照國家統一制定的契約文本,重新簽訂土地承包契約。原有土地承包契約按照分級管理原則,由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存檔,長久保留備案。土地承包契約記載期限應以當地統一組織二輪延包的時點起算,承包期為30年。
2建立健全登記簿。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要按照一戶一簿原則建立健全登記簿,明確承包地的塊範圍、面積及權利歸屬。登記簿應當記載發包方、承包方的姓名、地址,承包共有人,承包方式,承包地塊的面積、坐落、界址、編碼、用途、權屬、地類及是否屬於基本農田,承包契約編號、成立時間、期限,權利的內容及變化等內容。
3頒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根據完善後的土地承包契約和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在確保信息準確無誤、責任權利明確的基礎上,由縣級人民政府向農戶依法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原已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收回銷毀。承包經營權證書載明的戶主或共有人,要體現男女平等的原則,把婦女土地承包權益落到實處。
(六)成果整理階段。
1建立健全檔案管理制度。以縣為單位,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檔案管理制度,明確檔案管理主體。檔案管理工作與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同步部署、實施、檢查和驗收,做到組織有序、種類齊全、責任明確和保管安全。
2分類整理檔案資料。對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形成的文字、圖表、聲像、數據等材料進行收集、整理、鑑定、保管、編研,以電子和紙質兩種形式存儲介質資料。
3形成標準成果資料。由村組和鄉鎮將土地確權登記成果資料逐級匯交至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管理部門,經檢查匯總後,形成標準成果資料,分級歸檔管理,用於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和農村土地承包日常管理使用。
(七)檢查驗收階段
1開展階段性檢查。建立階段性檢查制度,由各級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領導小組採取縣級自查、市級全面檢查、省級抽查等方式開展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整改,確保工作質量。
2開展確權成果驗收。土地確權工作全面完成後,由各級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領導小組按照全國統一標準,採取縣市區自檢、市州核查和省上驗收的方式組織驗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上成立以分管副省長為組長,省農牧廳、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公安廳、省林業廳、省政府法制辦、省檔案局、省測繪地理信息局、省婦聯等部門為成員的省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農牧廳,承擔日常指導、管理和協調工作。市州要成立黨委、政府分管領導任正副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縣、鄉兩級是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關鍵主體,要成立以黨委或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工作機構,選配業務骨幹,充實工作隊伍,精心組織,切實抓好落實。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形成密切配合、協作高效的工作機制。農業部門負責牽頭組織、統籌協調和政策指導;財政部門負責經費保障和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國土資源及測繪地理信息部門免費提供最新的全國土地調查及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成果資料,提供本區域已有測繪地理信息成果,做好測繪工作監督管理及測繪技術指導工作;公安部門配合做好土地承包方身份、戶籍等調查工作;檔案部門負責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指導工作;政府法制部門負責研究完善有關法律法規及指導依法開展工作;婦聯指導做好農村婦女土地承包經營權益保障工作。
(三)落實工作經費。土地確權工作經費按照分級承擔的原則,納入各級政府年度財政預算,不得向農戶收取任何費用。在中央財政每畝補助10元的基礎上,省級財政每畝補助6元,其中:甘南、臨夏、隴南、天水、定西等地形地貌較為複雜的5個市州每畝補助7元,其他地區每畝補助5元,從2015年起分3個年度安排,不足部分由市、縣兩級按現行財政管理體制予以解決。各地要切實加強資金管理,嚴格執行預算法律法規及財政資金管理規定,嚴格支出標準,嚴禁擠占挪用,確保資金使用安全、高效。
(四)加強工作指導。建立健全土地確權工作定期報告制度。按照確權頒證進展情況及時上報月報、季報和年報報表,掌握工作進程,定期通報各地進展情況。要加強調查研究,及時掌握情況,認真梳理帶有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提出政策建議和解決的辦法。要注重總結好的做法和經驗,通報交流,相互學習借鑑。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對農業設施產權確權登記頒證與這次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一併考慮,統籌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