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的管理,規範行政執法行為,督促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湖北省發布了《湖北省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管理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管理辦法
- 發布單位:81802
- 發布文號:鄂政發[1996]12號
- 發布日期:1996-01-23
為加強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的管理,規範行政執法行為,督促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湖北省發布了《湖北省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管理辦法》。
為加強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的管理,規範行政執法行為,督促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湖北省發布了《湖北省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管理辦法》。【生效日期】1996-01...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 (第82號)省長 蔣祝平 一九九五年八月十二日 湖北省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暫行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省行政執法監督檢查,保證法律、法規、規章的正確實施,督促和保障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
《湖北省行政執法條例》經2006年12月1湖北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24次會議修訂通過,2006年12月1日湖北省人大常委會以第68號公告公布。該《條例》分總則、行政執法機關及其行政執法人員、行政執法行為、行政執法監督、法律責任、附則6章51條,...
湖北省行政許可監督檢查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行政許可的監督,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以下簡稱《行政許可法》)、《湖北省行政執法條例》和其他...
各相關部門在省信用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建成前,要運用湖北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台,及時認領涉及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或屬於本部門主管職責的市場主體登記信息,做好後續行政審批服務和監督管理工作。 [1] ...
因行政執法引起行政訴訟的,由行政執法機關委託本機關法制工作機構組織應訴,依法行使訴訟權利,履行訴訟義務。第十八條 對執法違法案件,行政執法機關應及時查處。上級行政機關法制工作機構有權直接督查,可以使用《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建議書》;...
湖北省民政廳 2015年9月2日 湖北省民政廳行政執法責任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和省委十屆五次全會精神,進一步規範民政行政執法行為,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民政行政執法體制和結構...
河北省人民政府決定對《河北省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 第十九條修改為:“行政執法證件、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的記憶體功能不能滿足行政執法必備條件確需換髮時,經省政府批准及時予以換髮。換髮前應對申請...
2001年11月,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對《湖北省國土資源監督檢查條例(草 案)》(以下簡稱草案)進行了審議。委員們認為,為了保證國土資源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 ,規範國土資源執法行為,切實保護國土資源,制定國土資源監督檢查方面...
《規定》分總則、證件申領、證件發放與管理、監督檢查與責任追究、附則5章37條,自2011年3月1日起實施。《交通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規定》(交通部1997年第16號令)予以廢止。檔案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令 2011 年第1號 《交通運輸...
2014年1月14日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2014年3月27日湖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行政執法行為,保障和監督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履行職責,...
環境監察執法證件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環境監察執法證件管理,規範環境監察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環境...
對其他違反城建管理的行為,城建監察機構可以依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有關城建專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託,依法實施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第六條 城建監察人員執行公務時,不得少於兩人,必須佩戴統一的城建監察標誌,主動出示國家或者省人民政府...
第二十條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對《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證》的申領、核發、使用和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第二十一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應當對所管轄區域內持證人使用《工商行政管理執法證》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所稱專利行政執法標識,是指由國家知識產權局統一監督製作、監督頒發,專利行政執法人員在執行公務時著裝上佩帶的專用標誌。第三條 專利行政執法證件的主要內容包括:持證人的姓名、性別、照片、工作單位、職務、執法地域、發證機關、...
《湖南省行政執法證和行政執法監督證管理辦法》已經1996年3月12日省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省長 楊正午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二日 湖南省行政執法證和行政執法監督證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行政執法證件和管理,保障和...
(六)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認定,要求調查處理的。第四十條 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投訴、檢舉,行政執法責任追究機關應在自接到投訴、檢舉之日起7日內審查並決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應當告知不受理的理由。第四十一條 決定進行調查的案件...
各級新聞出版行政機關應當教育和監督其行政執法人員依法正確使用新聞出版行政執法證。新聞出版行政執法證核發和管理的具體工作由本機關的法制工作部門負責。第五條 申請領取新聞出版行政執法證,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系新聞出版行政機關的...
五、有的委員以及財經委員會提出,城建監察機構實行集中統一執法是十分必要的,但草案第五條規定的城建監察機構“獨立行使本條例規定範圍內的監督檢查權和行政處罰權”,法律依據不夠充分,建議改為由有關部門委託城建監察機構執法。根據行政...
河北省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管理辦法 (1993年9月2日省政府第88號令公布)第一條 為加強政府法制建設,規範行政執法主體資格,防止違法和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保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全面、準確地實施,根據憲法和有...
1993年9月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88號頒布《河北省行政執法證件和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件管理辦法》,1994年1月1日起實行。2007年1月23日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1號第一次修訂,2007年3月1日起實行,1993年9月2日河北省人民...
《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於2002年11月6日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30號公布,根據2016年12月6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186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於修改〈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行政執法證件管理辦法〉的決定...
交通行政執法證件包括《交通行政執法證》和《水上安全監督行政執法證》。第四條 省級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地區交通行政執法證件的發證機關。交通部直屬及雙重領導行政管理機構是本部門交通行政執法證件的發證機關。第五條 發證機關對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