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幾項增值稅政策業務問題的批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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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公布稅收規範性檔案清理結果目錄的公告
(2011年5月26日湖北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1年第5號公布)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規章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0]2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開展省級稅務機關稅收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11]60號)要求,我局對1994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間,由省局機關制定發布或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在本轄區內對征納雙方具有普遍約束力並反覆適用的全部稅收規範性檔案,包括對規制某一區域、某一行業、某一系統、某一特定群體乃至企業分支機構間不特定相對人的稅政和征管問題的檔案進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結果已經2011年5月13日局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將《湖北省國家稅務局現行有效的稅收規範性檔案目錄》(附屬檔案1)、《湖北省國家稅務局全文廢止或者失效的稅收規範性檔案目錄》(附屬檔案2)、《湖北省國家稅務局全文廢止或者失效轉發、翻印、摘轉的稅收規範性檔案目錄》(附屬檔案3)、《湖北省國家稅務局全文廢止或者失效處室發文的檔案目錄》(附屬檔案4)、《湖北省國家稅務局全文廢止或者失效未查到檔案文本的稅收規範性檔案目錄》(附屬檔案5)予以發布。並將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1.凡是未列入《湖北省國家稅務局現行有效的稅收規範性檔案目錄》(附屬檔案1)的稅收規範性檔案,自目錄向社會公布之日起,一律不得作為稅收執法的依據。
2.凡是轉發、翻印、摘轉的稅收規範性檔案一律作廢,其效力以原檔案主辦單位的清理結果為依據。
3.凡是以內設機構名義主辦的檔案一律作廢。
4.凡是未查到檔案文本的稅收規範性檔案一律作廢。
5.《湖北省國家稅務局現行有效的稅收規範性檔案目錄》中,《省國家稅務局印發<實施所得稅精細化管理的意見>的通知》(鄂國稅發[2005]142號),其依據“核實稅基,完善匯繳,強化評估,分類管理”現公告修正為“分類管理,最佳化服務,核實稅基,完善匯繳,強化評估,防範避稅”,其他內容不變。
6.湖北省國家稅務局現行有效的稅收規範性檔案目錄》中,《省國家稅務局關於第二批擴大車輛購置稅業務範圍的縣市區車輛購置稅征管問題的通知》(鄂國稅函[2010]168號)、《省國家稅務局關於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水上油站管理分公司繳納增值稅有關問題的通知》(鄂國稅函[2010]200號)兩份檔案,根據《稅收規範性檔案制定管理辦法》的規定,應該採用公告的形式發布,現予修正。
特此公告。

檔案目錄

湖北省國家稅務局全文廢止或者失效的稅收規範性檔案目錄
191 1998 省國稅局關於非常損失有關稅收處理問題的通知 鄂國稅函[1998]294號 失效
192 1998 關於幾項增值稅政策業務問題的批覆 鄂國稅函[1998]300號 失效
193 1998 省國家稅務局關於農村電網維護費增值稅問題的補充通知 鄂國稅函[1998]309號 失效
194 1998 三峽工程建設期中有關增值稅問題的補充通知 鄂國稅函[1998]325號 失效
195 1998 關於衛生防疫站調撥分發生物製品徵收增值稅問題的批覆 鄂國稅函[1998]329號 失效
196 1998 關於貫徹國務院有關完善小規模商業企業增值稅政策的決定的緊急通知 鄂國稅明傳字[1998]18號 失效
197 1999 關於印發《稅收專項檢查實施辦法》的通知 鄂國稅發[1999]80號 失效
198 1999 省國家稅務局關於認真貫徹省人民政府加強漏征漏管稅收徵收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 鄂國稅發[1999]93號 失效
199 1999 關於印發《湖北省國家稅務局稽查收入專戶管理辦法》的通知 鄂國稅發[1999]97號 失效
200 1999 關於印發《稅務違法案件舉報受理辦法》的通知 鄂國稅發[1999]98號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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