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血液製品增值稅政策的批覆》是國家稅務總局在2004年發布的一份檔案。
【發布單位】國家稅務總局
【發布文號】國稅函[2004]335號
【發布日期】2004-03-08
【生效日期】2004-03-0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發布文號】國稅函[2004]335號
【發布日期】2004-03-08
【生效日期】2004-03-08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血液製品增值稅政策的批覆
(國稅函[2004]335號)
(國稅函[2004]335號)
海南省國家稅務局:?
你省《關於血液製品增值稅政策的請示》(瓊國稅發〔2003〕261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人體血液不屬於購進免稅農產品,也不得比照購進免稅農業產品按照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抵扣進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