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區水利局

1、負責《水法》、《漁業法》、《河道管理條例》、《防洪法》及《水資源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在我區的貫徹執行;負責擬定全區貫徹法規和水利改革政策的實施細則,並負責各項工作政策的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渭城區水利局
  • 地點:渭城區
  • 類別:政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
2、統一管理全區水資源(地表水、地下水)。負責全區水利資源的監測和調查評比;組織實施取水許可證制度,搞好水資源費的徵收和管理工作;根據全區經濟發展計畫對水的要求,制定長期供需水規劃,對全區節約用水和水資源的開採、利用實施監督管理
鹹陽市水利局
3、協調處理有關水事糾紛,執行水費廉政建設。
4、編制本區水利發展長遠規劃及中長期、年度計畫;負責本區水利工程的前期工作及建設管理。
5、負責轄區內河道、灘涂等水域岸線的綜合治理和開發利用工作。
6、主管全區防汛抗旱工作,負責防洪工程的建設與管理。
7、主管全區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搞好農村水土保持、水利排灌、鄉鎮供水、人畜飲水工作。
8、負責城鄉供水、水源工程規劃、以及水環境保護等工作。
9、監督水利行業財務政策及用水收費價格的執行情況,制定水利專項資金使用規章制度,對本部門及所屬單位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
10、指導全區水產和漁政工作。
11、搞好轄區水利、水產科技以及科技成果的交流和推廣工作。
12、負責全區水利職工業務培訓、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工作;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搞好所屬單位人事勞資工作。
13、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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