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學校體育場地向社會開放工作規定》是清遠市施行的規定。清遠市學校體育場地向社會開放工作規定根據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為促進全民健身運動的開展,充分盤活學校體育場地,現就學校體育場地向社會開放工作作如下規定:一、充分認識...
第八條 各級教育、體育行政管理部門應牽頭組織成立由相關單位參加的領導機構和工作小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組織實施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工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並加強管理和監督檢查。第九條 各級物價、財政行政...
推進全市體育場地設施空間規劃編制工作,力爭規劃建設3個體育公園,因地制宜配置社區體育公園、全民健身中心、小型足球場、多功能運動場等民眾身邊的體育健身場地;落實社區體育場地設施配套要求——新建居住小區要按照有關要求和規定配建社區...
根據《全民健身條例》、《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體育局省教育廳關於推進學校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實施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2011〕109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公共體育設施和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的通知》(浙政...
2014年12月4日,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溫政辦〔2014〕140號轉發溫州市體育局、溫州市教育局、溫州市財政局《溫州市中小學校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的實施意見(試行)》。該《意見》分工作目標、職責分工、工作任務、開放辦法、有關要求5...
工作小組要加強對各活動場地的管理,並指定專人對活動場地、活動器材的安全性在開放前和開放過程中及時進行檢查和監控,指導並管理對活動場地的使用,協調處理活動者意外傷害事故;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治安管理方面的規定,制訂應急預案,預防並及...
為加強學校體育場地對外開放工作的領導,市政府成立寶雞市學校體育場地對外開放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教育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市教育局、財政局、體育局、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
市教育局:負責實施城區內市(區)直滿足開放的中小(含幼稚園)學校的體育場地向社會開放工作,制定學校體育設施開放工作方案,做好學校體育場地向社會開放的協調工作,指導學校體育場地向社會開放的綜合管理工作。市衛健委:負責衛生應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