鹹寧市中心城區公共體育設施對外開放實施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促進全民健身和體育消費推動體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發辦〔2019〕43號)、《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關於推進學校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的實施意見》(教體藝〔2017〕1號)、國家體育總局《關於推進大型體育場館免費低收費開放的通知》(體經字〔2012〕34號)等檔案精神,為推動我市中心城區內市(區)直機關、大中院校、城區學校、企事業單位、社區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全面提升現有體育設施的使用率,緩解廣大民眾日益增長的健身需求,著力解決好“健身去哪兒”的問題。現結合我市中心城區體育設施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鹹寧市中心城區公共體育設施對外開放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鹹寧市人民政府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推進實施《全民健身條例》《“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鹹寧市疫後重振補短板強功能“十大工程”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堅持以政府治理為主導、居民需求為導向、改革創新為動力,健全體系、整合資源、增強能力,完善中心城區體育設施。充分利用好社會公共體育資源,最大程度地組織引導社會公共體育資源對外開放,最大限度地發揮政府投入的社會資源的效用,加快推進健康鹹寧建設步伐。
(二)基本原則。
1.政府統籌,多方參與。以政府為主導、以各單位為主體,加強部門協作,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形成市(區)直機關、城區學校、企事業單位、街道社區現存的公共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的良好格局。
2.互惠互利,共建共享。市(區)直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社區的體育設施開放要以正常工作、學習秩序不受干擾、確保全全為前提,妥善處理好工作、教學與開放的關係。全面提升政府資金投入效益,盤活現有體育場地設施,加大開放步伐,提高設施使用率。
3.突出重點,有序實施。積極探索市(區)直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社區的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的有效機制,積極創造條件,逐步擴大開放範圍,分批次、分階段推進市(區)直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社區的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
4.因地制宜,分類管理。根據市(區)直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實際情況,採取科學合理開放形式和服務管理方式,推進具備條件的單位全面實施體育場地及設施向社會開放,並能堅持長期向社會公眾開放。
5.制度保障,長效運行。建立健全體制機制,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合理配置公共資源,完善制度建設,多渠道、多途徑推進市(區)直機關、城區學校、企事業單位體育場館向社會公眾開放工作。
(三)主要目標。
推進我市體育設施建設,完成“十四五”期間人均運動場地2.5㎡的建設目標。進一步促進我市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社區體育場館向社會開放,全面提升體育場館設施使用率,有效緩解廣大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健身需求與體育場館資源供給不足之間的矛盾,全面提升體育場地設施使用效率及管理水平,著力解決好民眾“健身去哪兒”的問題,完善中心城區“15分鐘健身圈”,促進我市全民健身事業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二、開放範圍
鹹寧市中心城區(涵蓋3個街道辦事處轄區44個社區)體育場地設施對外開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嚴格執行“誰擁有、誰管理、誰負責、誰組織、誰開放”工作要求,將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建設的具備安全管理條件的體育場地設施(用於開展體育活動的各類體育場館、場地和設施),全部納入開放範圍,實施向社會公眾開放。
三、開放要求
鼓勵市(區)直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管理的、具備安全管理條件、有穩定資金支持、體育設施正常維護的體育場館和設施於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向社會開放工作。
四、開放辦法
(一)開放時間。
(1)市(區)直機關、企事業單位的體育設施。充分利用晚上、雙休日、法定節假日等時間向社會開放。
(2)大型綜合體育場館。按照國家體育總局《關於推進大型體育場館免費低收費開放的通知》檔案精神執行。
(3)學校體育設施。學校的體育場館開放應該在教學和體育活動時間之外進行。充分利用寒暑假、法定節假日等學生不在校期間的非教學時間向社會開放,具體開放時間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並向社會公布。因各種原因需要暫停開放時,應提前向社會告知。
(4)社區體育設施。充分對外開放,對已被占用的體育設施恢復原有的功能。
(二)開放對象。
全市所有社會公眾、學生群體、體育組織和團體。
(三)開放項目。
(1)室外場地:田徑場、籃球場、排球場、羽毛球場、網球場、室外桌球台、足球場、排球場、健身路徑、健身器械。健身活動場地等先行實施對外開放。
(2)室內場地:包括籃球館、羽毛球館、桌球館、門球場、健身房等綜合性的室內場館設施。
(四)收費標準。
公共體育場館根據國家體育總局《關於推進大型體育場館免費低收費開放的通知》相關要求對外開放,進行免費、低收費開放方式,低收費開放不能以營利為目的,根據維持設施運營的需要向使用體育設施的開放人群收取必要的費用。對青少年學生、老年人、殘疾人等原則上實行免費開放。
(五)運營模式。
積極探索體育場館開放的運營方式,建立切合當地實際的運營模式。鼓勵開放單位開展以自主管理為主的運營模式,探索建立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委託第三方專業組織運營的模式,推進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體育場館開放工作。力爭開放工作實現“六個有”(有充足經費、有安全保障、有保險措施、有場地器材、有管理隊伍、有健身指導),推動實現管理有序,責任落實,指導專業,服務優質的目標。
五、組織機構
(一)成立領導小組。由分管體育工作的副市長任組長,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衛健委、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鹹安區政府等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辦公室主任由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主任擔任。
(二)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由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牽頭召開聯席會,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由宣傳、教育、體育、財政、公安、住建、自然資源和規劃等部門和鹹安區政府及城區學校、部分大型企業單位負責人組成,進一步加強對體育場地設施等資源開放實施工作的領導、推進和協調工作。主要職能部門工作職責如下:
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負責綜合性公益性體育場館的開放工作,按時公示場館對外開放方案,接受上級體育部門的檢查;推進市直機關單位體育設施對外開放工作,指導機關、企事業單位體育場地向社區開放的綜合管理工作。
市委宣傳部:加強宣傳報導工作,將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體育場地對外開放工作中好的做法進行宣傳。
市教育局:負責實施城區內市(區)直滿足開放的中小(含幼稚園)學校的體育場地向社會開放工作,制定學校體育設施開放工作方案,做好學校體育場地向社會開放的協調工作,指導學校體育場地向社會開放的綜合管理工作。
市衛健委:負責衛生應急救護,配合教育、體育部門開展科學健身的指導和培訓工作。
市財政局:統籌各類資金安排用於運動場地和場館開放必要支出;配合教育、體育等市直有關部門做好低收費開放資金使用工作,用足用活體育彩票公益金,充分利用體育彩票公益金支持場館開放,推進體育場館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正常進行。
市公安局:負責指導市(區)直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的公共安全防範,開放期間轄區派出所要加強開放區域和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周邊的治安巡查,及時處置影響學校、機關、企事業單位體育場地設施正常開放的治安糾紛事件。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照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嚴格執行國家新建住宅區“室內建築面積不低於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面積不低於0.3平方米”的標準配建全民健身設施,完善鹹寧市中心城區“15分鐘健身圈”設施內容。
市住建局:牽頭做好市城區新建住宅小區工程綜合驗收工作,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驗收合格意見作為辦理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手續的前置條件。
鹹安區政府:用好轄區內體育場館、健身廣場、健身步道、體育公園,推動城中社區(三個街道辦事處)、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公共體育設施對外開放,結合全民健身等主題,開展系列體育健身活動。逐步推進轄區內體育場館對外開放工作完成,統籌各類經費安排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的各項合理支出。組織召開本級體育場地設施向社會開放的部門聯席會議,強化聯席會議制度,加快開放步伐,提升開放效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體育設施管理。明確責任義務,加強配合,分期分批推進,共同做好體育場館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一是大型體育場館的開放由市體育部門直接管理。按照國家體育總局有關規定對外開放,嚴格明確對外開放的時間、舉辦活動次數、接待人數、收費標準,每年接受上級體育主管部門對體育場館的專項考核。二是城區學校體育設施由教育部門負責統籌,城區各學校具體實施。充分挖掘學校體育設施的開放潛力,通過加強管理和財政補貼的方式鼓勵開放,解決學校設施管理與維護的資金問題。三是市(區)直單位和社區體育設施管理。體育設施所在的單位和社區按照屬地原則進行管理。採取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全面推進市直單位和企事業單位體育場館設施向社會開放,努力實現公共體育設施以及符合條件的市直單位和企事業單位體育場館設施100%向社會開放。
(二)強化資金保障。將全市體育設施開放資金納入市財政預算中,用於補貼對外開放體育設施的日常管理和基礎支出,考慮從2021年開始,每年預算不少於100萬元,用於公共體育設施對外開放的補貼,市體育事業發展中心和市財政局出台補貼辦法,有序推進體育場館和設施開放工作。市區兩級政府要將各部門和學校公共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多渠道籌措資金,為開放公共體育設施的各市(區)直部門、學校、社區在維修、管理、安全等方面建立相應的獎補機制。
(三)強化監督檢查。市政府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加強體育設施開放管理的監督,引入考評機制,把體育設施開放納入屬地單位的日常考評,完善評價體系和獎懲機制,對體育設施開放實施情況綜合評價,對做得好的單位予以獎勵,對外開放不到位的單位視情進行通報。
(四)加強宣傳力度。大力營造全民健身的濃厚氛圍。通過新聞媒體多渠道宣傳體育場館設施的開放工作,提高居民民眾的知曉率與參與度,積極營造“科學健身、健康生活”的體育健身氛圍,引導居民積極參與到全民健身活動中來。
(五)加強安全管理。有條不紊地推動體育設施開放,高度重視體育場地開放工作的安全管理。縣級人民政府對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的學校給予支持,為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的學校辦理有關責任保險,鼓勵大型體育場館以及其他有條件的開放場地在向社會免費或低收費開放期間辦理公眾責任險。並切實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定期對體育場地進行全面的檢查維修,平時加強安全巡查,確保開放工作安全、有序、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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