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微淡遠——琴史述略

清微淡遠——琴史述略

清微淡遠——琴史述略是主要是講述琴文化的歷史,古琴是中華民族最早的彈弦樂器,是中華傳統文化之瑰寶。她以其歷史久遠,文獻瀚浩、內涵豐富和影響深遠為世人所珍視。

《琴當序》中記載:“伏羲之琴,一弦,長七尺二寸。”桓譚《新論》中記載:“神農之琴以純絲為弦,刻桐木為琴。”

尚書》載:“舜彈五弦之琴,歌南國之詩,而天下治”,可知琴最初為五弦,東漢應劭《風俗通》:“七弦者,法七星也,大弦為君,小弦為臣,文王、武王加二弦,以合君臣之恩。”古籍記載定琴為5弦,文王增一弦,武王伐紂又增一弦為七弦。

湖北曾侯乙墓出土的實物距今有二千四百餘年,唐宋以來歷代都有古琴精品傳世。存見南北朝至清代的琴譜百餘種,琴曲達三千首,還有大量關於琴家、琴論、琴制、琴藝的文獻,遺存之豐碩堪為中國樂器之最。古時,琴、棋、書、畫並稱,用以概括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歷代湧現出許多著名演奏家,他們是歷史文化名人,代代傳頌至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古琴
  • 外文名:guqin
  • 代表琴師:伯牙
  • 代表作:《高山》、《流水
歷史,演奏形式,古琴結構,漢弦歌俑,隋唐時期,宋朝,明清,清末,

歷史

古琴,亦稱瑤琴、玉琴、七弦琴,中國最古老的彈撥樂器之一,有很深的文化底蘊。古琴又有太古遺音,上古遺音之稱,創製者傳說有“昔伏羲作琴”、“神農作琴”、黃帝造琴、唐堯造琴和虞舜造琴等傳說,有“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風”,舜定琴為五弦,文王增一弦,武王伐紂又增一弦為七弦,可見中華古琴文化的源遠流長,博大精深。
古琴是在孔子時期就已盛行的樂器,到現在至少也有3000年以上的歷史了,本世紀初才被稱作"古琴"。有關古琴的記載最早見於《詩經》、《尚書》等文獻。《尚書》載:“舜彈五弦之琴,歌南國之詩,而天下治。”可知琴最初為五弦,周代時已有七弦。《琴操》載:“伏羲作琴。” 《琴當序》中記載:“伏羲之琴,一弦,長七尺二寸。”漢代桓譚《新論》中記載:“神農之琴,以純絲做弦,刻桐木為琴。至五帝時,始改為八尺六寸。虞舜改為五弦,武王改為七弦。”東漢應劭《風俗通》:“七弦者,法七星也,大弦為君,小弦為臣,文王、武王加二弦,以合君臣之恩。”
關於琴的最早文字記載見於《詩經》,根據文獻記載,先秦時期,古琴除用於郊廟祭祀、朝會、典禮等雅樂外,一度盛興於民間,深得人們喜愛,用以抒情詠懷。關於這一點,我們可以從當時的民間詩歌集《詩經》中得到印證。《詩經·周南·關雎》:“窈窕淑女,琴瑟友之”;《詩經·小雅·鹿鳴》:“呦呦鹿鳴,食野之萍。我有嘉賓,鼓瑟鼓琴”;《詩經·小雅·常棣》:“妻子好合,如鼓瑟琴”;《詩經·小雅·鼓鐘》:“鼓鐘欽欽,鼓瑟鼓琴”;《詩經·小雅·甫田》:“琴瑟擊鼓,以御田祖”;《詩經·鄘風·定之方中》:“椅桐梓漆,爰伐琴桑”;《詩經·鄭風·女曰雞鳴》:“琴瑟在御,莫不靜好”;這說明古琴至少在周朝,便是一件在民間非常普遍、非常受古人喜愛的樂器,在古代人們的認知度是相當廣泛的。
從漢朝至三國時期,古琴七弦、十三徽的型制已基本穩定,一直流傳延續到現在。

演奏形式

古琴的演奏形式主要有琴歌、獨奏兩種。根據文獻記載,先秦時期,古琴除用於郊廟祭祀、朝會、典禮等雅樂外,主要在士以上的階層中流行,秦以後盛興於民間。關於以琴為聲樂伴奏的形式,早在《尚書》中,已有"搏拊琴瑟以詠"的記載。周代,多用琴瑟伴奏歌唱,叫"弦歌",即唐宋以來所謂的琴歌。從漢代蔡邕所著《琴操》中,有歌詩五曲,即周之弦歌,其中的"十二操"、"九引"以及"河間雜歌",都是援琴而歌的。
春秋戰國時期,古琴的獨奏音樂已具有一定的藝術表現能力,如伯牙彈琴子期善聽的傳說。當時有名的琴師有衛國的師涓,晉國的師曠,鄭國的師文,魯國的師囊等;著名的琴曲如《高山》、《流水》、《雉朝飛》、《陽春》、《白雪》、《梅花三弄》等,均已載人史冊。

古琴結構

琴一般長約三尺六寸五(約120—125公分左右),象徵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說象周天365度)。一般寬約六寸(20公分左右)。一般厚約二寸(6公分左右)。琴體下部扁平,上部呈弧形凸起,分別像征天地。整體形狀依鳳身形而製成,其全身與鳳身相應(也可說與人身相應),有頭、頸、肩、腰、尾、足。 古琴最初只有五根弦,內合五行,金、木、水、火、土;外合五音,宮、商、角、徵、羽。後來文王囚於羑里,思念其子伯邑考,加弦一根,是為文弦;武王伐紂,加弦一根,是為武弦。合稱文武七弦琴。 《琴當序》中記載:”伏羲之琴,一弦,長七尺二寸。”桓譚《新論》中記載:“神農之琴以純絲為弦,刻桐木為琴.傳說舜定琴為5弦,文王增一弦,武王伐紂又增一弦為七弦。曾侯乙墓出土的據說是10弦琴。聽說古時還有32弦琴。 “琴頭”上部稱為額。額下端鑲有用以架弦的硬木,稱為“岳山”,又稱“臨岳”,是琴的最高部分。琴底部有大小兩個音槽,位於中部較大的稱為“龍池”,位於尾部較小的稱為“鳳沼”。這叫上山下澤,又有龍有鳳,象徵天地萬象。岳山邊靠額一側鑲有一條硬木條,稱為“承露”。上有七個“弦眼”,用以穿系琴弦。其下有七個用以調弦的“琴軫”。琴頭的側端,又有“鳳眼”和“護軫”。自腰以下,稱為“琴尾”。琴尾鑲有刻有淺槽的硬木“龍齦”,用以架弦。龍齦兩側的邊飾稱為“冠角”,又稱“焦尾”。 七根琴弦上起承露部分,經岳山、龍齦,轉向琴底的一對“雁足”,象徵七星。 琴腹內,頭部又有兩個暗槽,一名“舌穴”,一名“音池”,一名“納音”尾部一般也有一個暗槽,稱為“韻沼”。與龍池、鳳沼相對應處,往往各有一個“納音”。龍池納音靠頭一側有“天柱”,靠尾一側有“地柱”。使發聲之時,“聲欲出而隘,徘徊不去,乃有餘韻”。由於琴沒有“品”(柱)或“碼子”,非常便於靈活彈奏,又具有有效琴弦特別長,琴弦震幅大,餘音綿長不絕等特點,所以才有其獨特的走手音。 就構造而音,琴的各部分結構十分合理。其體積不大不小,既便於攜帶,又方正雅致。有心品琴,其形已足以使人心怡。 從琴各部分的命名亦可著出琴制之受儒家思想的影響。 琴前廣後狹,象徵尊卑之別。宮、商、角、徵、羽五根弦象徵君、臣、民、事、物五種社會等級。後來增加的第六、七根弦稱為文、武二弦象徵君臣之合恩。十二徽分別象徵十二月,而居中最大之徽代表君象徵閏月。古琴有泛音、散音和按音三種音色,泛音法天,散音法地,按音法人,分別象徵天、地、人之和合。這些古琴形制命名的象徵意義實反映出儒家的禮樂思想及中國人所重視的和合性。因為禮的作用是為了保障個體,使個性有所發揮,樂以同和,其作用是與群體諧協。禮樂之同時並用可使個體和群體之間能互相調劑,形成人與人之間平和而合理的生活。所以禮樂這兩套表面相反的技藝的推行,實為求達到相輔相成的和合性的目的。而從古琴形制命名所借用的社會秩序、等級的名稱來著,可見其製作形制即寓有教化人倫的深意。

漢弦歌俑

漢、魏、六朝時期,古琴藝術有了重大發展,除在《相和歌》、《清商樂》中作伴奏樂器外,還以"但曲"演奏形式出現。如器樂曲《廣陵散》、《大胡笳鳴》、《小胡笳鳴》等,反映出古琴作為器樂演奏的一個重要發展階段。漢末的蔡邕父女和魏、晉間的嵇康,都是當時著名的古琴演奏家和作曲家。如嵇康擅長彈奏古琴名曲《廣陵散》,己傳為歷史佳話。創作的著名樂曲有嵇氏四弄:《長清》、《短清》、《長側》、《短側》;蔡氏五弄:《遊春》、《淥水》、《幽居》、《坐愁》、《秋思》;傳為竹林七賢中的阮籍所作琴曲《酒狂》以及六朝宋王義慶《烏夜啼》。

隋唐時期

西域音樂盛行,琵琶興起,古琴音樂的發展受到一定的抑制。但由於古琴譜的產生,不僅推動了當時古琴音樂的傳播,而且對後世古琴音樂的繼承發展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使中國古代音樂歷史進入了一個具有音響可循的時期。隋末唐初趙耶利,對當時流行的文字指法譜字,進行了整理,並輯錄了《彈琴右手法》、《彈琴手勢圖》等解釋演奏法的著作。著名的琴曲《碣石調幽蘭》,為南朝梁丘明傳譜,現存為傳到日本的唐手寫卷子,是中國最早的、也是目前所知的唯一的一份古琴文字譜。
唐代詩人李嶠李頎、李白、韓愈、白居易張祜、元稹等,都為古琴寫下了不朽的詩篇。白居易愛好古琴,在《夜琴》中有:“蜀琴木性實,楚絲音韻清。”他的琴藝很高,並能自彈自唱,甚至在旅途船中仍以古琴為友,他在《船夜援琴》中寫道:鳥栖月動,月照夜江,身外都無事,舟中只有琴。七弦為益友,兩耳是知音,心靜即聲淡,其聞無古今。”張祜的《聽岳州徐員外彈琴》也有:“玉律潛符一古琴,哲人心見聖人心。盡日南風似遺意,九疑猿鳥滿山吟。”描寫了古琴豐富的表現力。唐代著名琴家有趙耶利董庭蘭薛易簡陳康士陳拙等。趙耶利總結當時琴派說:“吳聲清婉,若長江廣流,綿延徐逝,有國士之風,蜀聲躁急,若急浪奔雷,亦一時之俊。”至今仍符合吳、蜀兩派的特點,盛唐的董庭蘭作有《大胡笳》、《小胡笳》等琴曲傳世。薛易簡在他著的《琴訣》中總結了古琴音樂的作用是:“可以觀風教、攝心魂、辨喜怒、悅情思、靜神慮、壯膽勇、絕塵俗、格鬼神。”並提出演奏者必須“定神絕慮,情意專注”,為後世琴家所重視,從而引伸出許多彈琴的規範。
晚唐曹柔鑒於文字譜"其文極繁",使用不便,而創造了減字譜。即在文字譜字的基礎上對漢字譜字加以減筆而成的一種譜式,近似演奏符號,是古琴減字譜的早期形式。唐代著名琴家有董庭蘭(開元、天寶年間),從其師陳懷古處承繼了當時最負盛名的沈、祝二家聲調,擅彈琴曲《大胡笳》、《小胡笳》。天寶中琴家薛易簡,可彈大弄四十、雜調三百,並有理論著作《琴訣》七篇,擅彈《三峽流泉》、《胡笳》、《烏夜啼》、《別鶴操》、《白雪》等曲。晚唐還有琴人陳康士根據屈原《離騷》所作的琴曲等。

宋朝

古琴一方面出現懷舊的復古主義傾向,另一方面由於古琴在《相和歌》、《清商樂》演奏中的長期實踐,與民間音樂有著深遠的聯繫,以及琴曲“楚漢舊聲”的歷史傳統,使古琴音樂在復古主義傾向中並沒有被湮沒,而是有起有伏曲折地發展著。南宋時期傑出琴家郭沔 (號楚望,生於1190年,卒於1260年後)和他的弟子劉志芳、毛敏仲等人,在古琴遺產的整理、創作方面對古琴音樂的發展作出一定的貢獻。如郭沔創作的琴曲《瀟湘水雲》、《泛滄浪》、《秋鴻》;劉志芳創作的《忘機》、《吳江吟》;毛敏仲創作的琴曲《漁歌》、《樵歌》、《佩蘭》、《山居吟》等都流傳至今。當時著名的琴曲還有《楚歌》、《胡笳十八拍》、《澤畔吟》等;琴歌姜夔(公元1155一1221)的《古怨》;廬山道士崔閒所著《醉翁吟》等。宋人朱長文撰寫的《琴史》,真實地記錄了隋、唐、宋三代琴的史料。

明清

明、清時期由於印刷術的發展,大量琴譜得到刊刻流傳,見於記載的琴譜有一百四十多種,從中可知僅明代創作的琴曲就有三百多首。明初琴家冷謙的《琴聲十六法》,是對古琴的美學思想、演奏技巧和藝術表現提出的理論。明太祖朱元璋第十七子、寧王朱權,是明代琴家,對古琴藝術的發展作出卓越貢獻,他收錄唐宋之前藝術珍品六十四曲、歷十二年主持撰輯了《神奇秘譜》,於1425年刊行,是我國現存最早的一部琴譜。明末清初,徐上瀛更進而提出《二十四琴況》。明清以來,著名的琴曲有《秋鴻》、《平沙落雁》、《漁樵問答》、《良宵引》、《水仙操》、《鷗鷺忘機》、《龍翔操》、《梧葉舞秋風》等。
這一時期在演奏上由於民間音樂(特別是戲曲音樂)的薰陶和影響,古琴技巧有了突出的發展,尤其是左手技巧的創新,如《五知齋琴譜》中的《瀟湘水雲》、《胡笳十八拍》等琴曲,左手技法極為細膩,前所未見。以後的許多琴譜,在整理加工傳播傳統古琴音樂方面,也達到了一個新的階段。明、清時期著名琴人有嚴澄、徐谼、蔣興儔徐常遇蔣文勛張孔山等人,近代著名琴人又有黃勉之楊宗稷王燕卿等。

清末

清末與民國年間由於戰亂和社會變遷,特別是古琴本身存在的局限性,使古琴音樂瀕於絕滅。當時,全國各地也出現了一些琴會組織,如北京的“岳雲琴集”、濟南的“德音琴社”、上海的“今虞琴社”、長沙的“愔愔琴社”、太原的“元音琴社”、揚州的“廣陵琴社”,南京的“青豁琴社”、南通的“梅庵琴社”等,它們的活動都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其中尤以上海的“今虞琴社”,持續時間最長,對琴界影響最大。
建國後,古琴音樂得到政府的重視和搶救,調查、收集、整理了流失於民間中的各種傳譜,並錄製了一批音響;發掘一批失傳的琴曲,如《廣陵散》、《幽蘭》等;培養了一批古琴音樂人材,為今後古琴音樂的整理、研究、發展開闢了新的前景。著名的琴家有管平湖吳景略龍琴舫查阜西張子謙夏一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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