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全書分為上下兩編,上編主要是針對國家漕運事務中的征、運、儲等重要環節在地方社會的運行,探討其對地方社會的作用,具體內容包括清代漕糧征派體系、晚清征漕秩序的重建、漕糧的蠲免緩徵改折、清代的漕糧倉儲、清代的漕糧截撥、清代漕糧的平糶賑濟;下編主要是通過漕糧征派在地方社會所引發的“鬧漕”等重大事件與社會運動,挖掘漕務對於地方社會秩序的影響,內容包括清代鬧漕的地域性差異與階段性特徵、漕案參與者的成分及動機、方式與角色互動、反抗與秩序、鬧漕背後的社會問題;餘論則主要探討鬧漕與清代地方社會秩序變動的關係。
作品目錄
上編 | 下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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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清代漕糧征派體系 第二章 晚清征漕秩序的重建 第三章 蠲(免)緩(征)改折 第四章 清代的漕糧倉儲 第五章 清代的漕糧截撥 第六章 清代漕糧的平糶賑濟 附錄 保水濟運與民田灌溉——清代山東漕河水利之爭 | 第七章 清代鬧漕的地域性差異與階段性特徵 第八章 漕案參與者的成分及動機 第九章 方式與角色互動 第十章 反抗與秩序 第十一章 鬧漕背後的社會問題 餘論:鬧漕與清代地方社會秩序變動 |
創作背景
長期以來,學界對清代漕運關注頗多,但多將其置於經濟史的範疇,主要是從制度、經濟或者財政的角度對其進行研究。固然,清代漕運承擔著支撐朝廷的巨大財政需求以及溝通南北的作用,但清代漕運的意義並未止於此,其社會意義同樣不容低估。一方面,清代漕運集歷代漕運制度之大成,制度嚴密完備,並被統治者賦予較高的政治意義,被視為“朝廷血脈”“國之大事”,對清代政治統治秩序的穩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另一方面,清代漕運在運行的過程中必然與地方社會的各種群體力量形成複雜的利益關係,對地方社會產生深刻的影響。基於此,《清代漕糧征派與地方社會秩序》對這一主題展開了研究。
作品思想
該書在梳理清代漕糧征派體系的基礎上,從政治史、社會史的角度觀照漕運征派制度,並將研究的重點放在漕糧征派在地方社會的動態運作上,由此得出深刻的理論認識。例如,作者在考察漕糧的蠲緩改折時發現漕糧的大規模折征是在鹹豐以後,作者認為“鹹豐改折以後,由於銀價的逐漸回落,各省減浮收減糧額的措施大力施行,漕糧折征比征運本色負擔相對減輕,且節省的漕運運費以及大量規費能增加政府的財政收入,於國於民均有裨益;再加上商品糧的流通,京城缺米的問題可以通過別種渠道解決。江浙、山東等省雖徵收本色,但也本折兼收。雖然朝廷視其為非常時期的應急措施和權宜之法,並一度試圖恢復五省的本色起運和限制江浙的折色數量,但是漕糧折色還是成為清末漕糧的主要徵收方式,一直延續到漕運完全停止”。作者察覺到不同的時期、不同的地域在漕糧征派的過程中情況不同、方式各異,地方對朝廷政策的貫徹實行與對漕糧折征的反饋,影響了朝廷對漕糧征派制度的調整。又例如,由於朝廷的政策在執行過程中,難免與各利益集團產生交集、博弈,“鬧漕”現象正是各方勢力博弈的結果。第八章主要分析了參與“鬧漕”的各種社會群體的活動動機,比如視漕為
利藪抑或秉公辦漕的州縣官,追逐漕糧征派利益的地方勢力以及“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民眾,官、紳、民三者在“鬧漕”中的不同動機,影響了社會群體“鬧漕”方式的選擇,反映了漕糧征派在地方運行中的複雜狀態。
在探討清代漕運的特徵與屬性時,作者認為漕運具有高度的政治性、有嚴密的制度保障、具有強烈的指令性以及始終處於高成本運行狀態等基本特徵。清代漕運的這幾種特徵與屬性緊密聯繫,互相影響,它所體現出來高度的政治性意味著漕糧征運的重要性,但高度的重視通常導致對於事務成本和具體問題的忽視,嚴密的制度意味著保障和規範,清代的漕運制度把諸多人事因素都納入該制度體系的保護之中,這些因素既包括官府的,也包括民間的;既包括各級官員,也包括地方社會力量。而在漕運活動的運行中,制度恰恰為各方官員和地方力量提供了共同“侵漕”的機會;而強烈的指令性意味著地方社會的被動狀態,沒有任何理由的執行和完納;高成本則意味著地方社會的巨大代價,這不僅把廣大的農民直接推向“人為刀俎,我為魚肉”的境地,而且影響地方社會的發展,並使地方社會的矛盾不斷積累。在探討“鬧漕”背後地方官的自主權問題時,作者經過實證研究以後認為“州縣雖然是漕糧征派在地方社會的代理人,但征派領域地方官的自主權有限。連續的上疏,求請變通舉措體現了漕糧征派最終決定權仍掌握在清廷手中的客觀事實”。
出版信息
作者簡介
吳琦,華中師範大學歷史文化學院院長,二級教授,博士生導師,國家精品課程負責人,中國小歷史國家教材建設重點研究基地副主任,華中師範大學歷史學一流學科建設負責人之一,華中師範大學教育部2.0計畫拔尖學生培養基地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