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大清一統志》—— 中國內容最豐富最完善的地理總志 《大清一統志》,清朝官修地理總志。從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至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前後編輯過3部:即康熙《大清一統志》,乾隆《大清一統志》,《嘉慶重修一統志》。
成書背景
康熙成書
清自努兒哈赤統一長城以北,世祖滅大順、大西,至康熙三年(1662年),最後滅南明。二十年(1681年)平定三藩之亂,二十四年(1685年)又擊敗沙俄侵略者,國內出現了空前穩定的局面。同明代相比,無論是政區、邊界,還是職官、戶口、田賦、物產等,都有程度不同的變化,為了全面了解並掌握國內的情況,進一步治理國家,次年三月,聖祖下令編纂《大清一統志》,以反映當時國內變化了的情況。其體例,基本仿照《大明一統志》。由於工程浩大,特別是地圖的繪製,資料的收集,需要花費很長的時間,同時人事又有很多周折,斷斷續續,以致聖祖於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去世時,這部總志尚未完成。
世宗繼位以後,重加編輯。可是迄雍正十三年(1735年),仍未完成。高宗繼之,至乾隆八年(1743年),才最後成書,俗稱乾隆舊志。又因為該志的時間至康熙時為止,故世人稱之為康熙《大清一統志》。
乾隆續編
乾隆續編《大清一統志》,是在反映雍正元年(1723年)至乾隆時期國內情況大變化而續編的。雍正二年(1724年),清政府平定青海
羅卜藏丹津之亂。三年(1725年),將青海北部的厄魯特蒙古諸部分編為29旗(其中和碩特部為21旗、輝特部3旗,
土爾扈特部4旗,喀爾喀部1旗),又將大喇嘛察罕諾們汗所屬的蒙古人分為4佐領,青海南部的藏族分設40個土司,上設
西寧辦事大臣管轄之。雍正五年(1727年),又平定西藏阿爾布巴之亂。九年(1731年),晉封
頗羅鼐為多羅貝勒,使之辦理西藏事務。至乾隆十五年(1750年),其子謀反伏誅,清政府設駐藏辦事大臣和
幫辦大臣,分駐
前藏和後藏,統領西藏事務。二十年(1755年),平定
準噶爾。二十二年(1757年),再平
阿睦爾撒納叛亂,二十四年(1759年),又平大、
小和卓木之亂,定南疆,於是設總統伊犁等處將軍及參贊大臣、辦事大臣、領隊大臣等,管理新疆地區。與此同時,內地和東北、內外蒙古地區的政區、
賦稅、人口等,也有大小程度不同的變化。這樣,原來的康熙《大清一統志》已經不能適應當時的需要了。於是,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高宗下令續修《大清一統志》,以反映變化了的情況,滿足當時的需要。
嘉慶重修
到了嘉慶十七年(1812年),中國國內的情況又有很大的變化,其中包括田地日辟,田賦日增,戶口日盛,人物日多,物產漸豐,政區變遷,等等。為了補充乾隆四十九年至嘉慶年間的這些變化,嘉慶十七年4月,仁宗下令重修《大清一統志》。這次重修也經歷了30年,直至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才完成。因為開編於嘉慶十七年,取材內容也到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為止,所以稱為《嘉慶重修一統志》。
內容體例
康熙《大清一統志》
全書共342卷。排次為京師、直隸,然後是各省。直隸及“每省皆先立統部,冠以圖表,首分野、次建置沿革、次形勢、次職官、次戶口、次田賦、次名宦,皆統括一省者也。
其諸府及
直隸州,又各立一表,所屬諸縣系焉。皆首分野、次建置沿革、次形勢、次風俗、次城池、次學校、次戶口、次田賦、次山川、次古蹟、次關隘、次津梁、次堤堰、次陵墓、次寺觀、次名宦、次人物、次流寓、次列女、次仙釋、次土產。”(《凡例》)其後續修、重修,基本上都是沿用這個體例。
乾隆續編《大清一統志》
全書共500卷。其體例與康熙《大清一統志》相同,只是增加了新疆地區和雍正至乾隆時期的變化內容。就這一點來講,它比前者進步,價值要大。
續編《大清一統志》首先要測繪、製作青海、西藏、新疆地區精確的地圖,編寫《西域圖志》等邊區的圖書,並動員各省官員收集、整理、上交有關《大清一統志》所需的資料等,工程也相當大。因此,歷時20年,至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方才完成。
《嘉慶重修一統志》
全書共560卷,另加凡例、目錄二卷。其體例是在前兩志的基礎上進行了一些增補。例如:在直隸
承德府增加了“行宮”門,在各省統部“田賦”之後,增加了“稅課”門,等等。最主要的是增加了乾隆《大清一統志》以後至嘉慶二十五年間各方面的變化,同時對
前志的某些內容進行了一些補充。
《嘉慶重修一統志》的排次是:“首京師,次直隸,次盛京,次江蘇、安徽、山西、山東、河南、陝西、甘肅、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次新疆,次蒙古、各藩部,次朝貢各國。”“自京師以下,每省有統部,總敘一省大要。各府、廳、直隸州自有分卷,凡所屬之縣入焉。蒙古各藩統部,分卷悉照各省體例。”(《凡例》)有新增者,則另標出。
這次重修,是在兩志之後,收集的圖書比兩志多,特別是有關邊疆地區。如採用的群書中,自國史之外,新增加的有:《日下舊聞考》、《熱河志》、《盛京通志》、《平定準噶爾方略》、《西域同文志》、《西域圖志》、《平定金川方略》、《天下輿地全圖》等書,旁搜博採,“然後確切參稽。”這些新圖書和乾隆《大清一統志》以後至嘉慶二十五年的新資料一起,“並照體例登入,”(《凡例》)因而內容較前兩志豐富而且準確。
在《嘉慶重修一統志》里,凡是新增補者,都一一加以說明。如“府、廳、州、縣有升降分含者,府與直隸州、廳自立專部,即於‘建置沿革’門敘
清源流及升降分含年分,其各州、縣,除於所轄府、州下詳載外,仍於本條兼注。”又如:
“直、省修葺及新建之城池、學校並海岳江、河神廟與諸寺、觀等,凡在嘉慶二十五年以前奉旨修建及賜名者,均據各省來冊備載外,其各書院及津梁、堤堰等,有經某官、某人增建增修者亦載入,”並且註明。“職官有增設、裁汰者,於本條下註明。”“四川、廣西、貴州等省向設有土司官員,歷年有裁汰、停襲,《續志》悉仍前志。”今按嘉慶二十五年前所查之各省來冊修改。“河工海塘事宜,謹遵嘉慶二十五年以前所奉諭旨及督撫河臣奏疏所陳節,載於各省河、海條下。”陵墓、名宦、人物,凡自乾隆元年(1736年)以後至嘉慶二十五年新增者,一律補入。“外藩各部,自內
扎薩克、察哈爾至喀爾喀、青海、西藏諸境,俱詳核其山水、形勢之跡,及封爵、旗分添設移改,並世襲傳次之數,照理藩院冊籍登記。”
“烏里雅蘇台設有將軍一,參贊二,統轄唐努烏梁海、科布多、喀爾喀四部官兵,會辦庫倫以西事務,並設辦事司員,舊志未經晰載,今詳考晷度、山川、卡倫、台站,自為二卷,附於新疆志之末。”(《凡例》)
成書意義
《嘉慶重修一統志》不僅僅是嘉慶二十五年以前的清代地理總志,而且也包含了以往各代的地理志內容,因此,成了每一個研究中國歷史、地理工作者的必讀物,而受到官方、學者的重視;同時,它也為我們研究清史提供了許多寶貴的資料。可見,它的價值和重要性,超過了以往的任何一部地理總志。
它的最大缺點,是只反映到清嘉慶二十五年(1820年)為止。由於編輯者中學術水平不一,其中不少內容存在錯誤,封建糟粕也不少;還有,它把當時派使臣來華的所有國家,統統稱作“朝貢各國”,列為專門,排於
書尾,根本與事實不符。
但這並不能完全否定《嘉慶重修一統志》偉大的學術價值與重要性,也不能掩蓋它在世界歷史地理著作中的地位。
圖書目錄
第一冊
大清一統志五百六十卷(卷一至卷五十八)
第二冊
大清一統志五百六十卷(卷五十九至卷一百八)
第三冊
大清一統志五百六十卷(卷一百九至卷一百五十)
第四冊
大清一統志五百六十卷(卷一百五十一至卷一百九十)
第五冊
大清一統志五百六十卷(卷一百九十一至卷二百三十八)
第六冊
大清一統志五百六十卷(卷二百三十九至卷二百八十八)
第七冊
大清一統志五百六十卷(卷二百八十九至卷三百三十三)
第八冊
大清一統志五百六十卷(卷三百三十四至卷三百七十八)
第九冊
大清一統志五百六十卷(卷三百七十九至卷四百二十三)
第十冊
大清一統志五百六十卷(卷四百二十四至卷四百五十六)
第十一冊
大清一統志五百六十卷(卷四百五十七至卷五百一)
第十二冊
大清一統志五百六十卷(卷五百二至卷五百六十)
史料記載
《大清一統志》·五百卷
乾隆二十九年奉敕撰。是書初於乾隆八年纂輯成書,每省皆先立統部,冠以圖表。首《分野》,次《建置沿革》,次《形勢》,次《職官》,次《戶口》,次《田賦》,次《名宦》,皆統括一省者也。其諸府及直隸州又各立一表,所屬諸縣系焉。皆首《分野》,次《建置沿革》,次《形勢》,次《風俗》,次《城池》,次《學校》,次《戶口》,次《田賦》,次《山川》,次《古蹟》,次《關隘》,次《津梁》,次《堤堰》,次《陵墓》,次《寺觀》,次《名宦》,次《
人物》,次《流寓》,次《列女》,次《仙釋》,次《土產》。各分二十一門,共成三百四十二卷。而外藩及朝貢諸國,別附錄焉。迨乾隆二十年,天威震疊,平定伊犁,拓地二萬餘里,為自古輿圖所未紀。而府州縣之分並改隸,與職官之增減移駐,亦多與舊制異同。乃特詔重修,定為此本。嗣乾隆二十八年,西域愛烏罕霍罕、啟
齊玉蘇、烏爾根齊諸回部,滇南整欠、景海諸
土目,鹹相繼內附。乾隆四十年,又討定兩金川,開屯列戍,益廣幅員。因並載入簡編,以昭大同之
盛軌。蓋版圖廓於前,而搜羅彌博;門目仍其舊,而體例加詳。一展卷而九州之
砥屬,八極之會同,皆可得諸指掌間矣。昔唐分天下為十道,
隴右道本居第六,
李吉甫《元和郡縣誌》乃退列為第十,以其地已陷沒吐蕃故也。宋之疆域最狹,歐陽忞《輿地廣記》其於所不能有者,別立化外州之名,已為巧飾。至
祝穆《方輿勝覽》,則並淮北亦不及一字矣。蓋衰弱之朝,土宇日蹙,故記載不得不日減;聖明之世,昄章日擴,
故編摩亦不得不日增。今志距詔修舊志之時僅數十載,而職方所隸已非舊志所能該。威德遐宣,響從景附,茲其明驗矣。虞舜益地之圖,僅區九州為十二,亦何足與昭代比隆哉!
──右“地理類”總志之屬,七部,九百四十一卷,皆文淵閣著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