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收購

混合收購是公司的收購方式之一,又稱為複合收購,是指生產和經營彼此沒有關聯的產品或服務的公司之間發生的收購行為,發起混合收購的收購人以現金、股票和債券等作為對價取得目標公司的股權從而實現對目標公司的控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混合收購
  • 特點:創造了價值
  • 性質:收購方式
  • 方式:橫向收購和縱向收購相結合
混合收購的特點,混合收購與壟斷,

混合收購的特點

混合收購是橫向收購和縱向收購相結合的收購方式。
混合收購涉及沒有明顯的經營協同效應可能的公司,它更可能是出於財務協同效應的目的,財務協同效應降低了公司的成本,因而即使合併購得公司沒有從中獲利,合併仍創造了價值。
財務協同效應之所以發生是因為稅收,以及前述的信息和動機問題。

混合收購與壟斷

混合收購使外國企業和國內企業通過使用共同的銷售渠道如廣告,或在共同的研製和開發新產品時得到好處,也可以改善國內企業間的資金不足,它們通過多樣化的生產還可以減少市場風險。由於混合收購一般不會改變市場的結構,因此這種收購對市場的有效競爭的影響不大。
混合收購能夠在不引起目標方警覺的情況下,通過股權交易獲取目標方一定數量的股權(例如20%或者25%),然後再通過要約收購獲取部分股權,從而達到絕對或者相對控股,取得目標公司的控制權,達到併購目的。
混合收購中的收購公司與目標公司之間沒有直接的業務關係,不易被認為構成壟斷,因此它基本上不作為反壟斷法規制的對象,不會受到反壟斷法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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