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引進人才若干政策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引進人才若干政策的通知,地方法規

【發布單位】81908
【發布文號】深府[2001]91號
【發布日期】2001-07-05
【生效日期】2001-07-05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深圳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引進人才若干政策的通知
(2001年7月5日深府〔2001〕91號)
隨著經濟和社會的快速發展,我市原有的一些人事政策已經不能適應引進人才的形勢需要。經研究,現就有關人事政策作如下調整:
一、取消人事計畫單列制度。對具有用人自主權和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用人單位,不分規模大小、成立先後、所有制性質,全部實行人事立戶登記制。
二、取消引進人才指標單。採用定期發布人才緊缺、優先、控制專業名錄的形式,公布我市人才需求信息。在總量控制下,根據企業的規模和效益,直接核准其上報的材料。用人單位憑《人事立戶登記證》,直接到人事部門辦理引進人才手續。
三、取消調乾考試環節。除公務員錄用和事業單位進人繼續實行必要的“入口”考試之外,對引進人才一律免於全市統一考試。用人單位可根據需要,自行組織必要的綜合素質和專業素質的考核。
四、取消人才引進的地域限制。凡符合引進人才條件的,用人單位可根據需要報批。
五、取消引進人才先男後女的限制。今後在辦理引進人才手續時,夫妻雙方均符合引進條件的不受性別限制,男女任何一方均可先調。
六、取消人才入戶前的統一培訓。市人事部門不再對調入人員及應屆畢業生進行入戶前統一集中培訓。培訓形式改為在市人事部門的指導下,由各用人單位自行組織進行。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本通知未涉及的事項,仍按原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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