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據現存最早的清康熙二十七年(1688)靳文謨纂修的《新安縣誌》載:康熙二十七年,新安縣建深圳、鹽田、大梅沙、小梅沙等二十一座墩台,這些邊陲哨所,逐漸成人口集中的墟(集市),此縣誌中第一次出現了“深圳墟”的記載
公元1913年(民國三年),為避免與河南省新安縣同名混淆,廣東省新安縣復稱寶安縣,縣治仍在南頭。
民國二十年(1931年)設深圳鎮。1979年三月,改寶安縣為深圳市。“深圳”一名由深圳市名沿用下來。1979年8月撤深圳鎮。
1980年8月,劃出深圳鎮、附城公社等327﹒5平方公里土地建立深圳經濟特區,同時恢復寶安縣建制,轄境含今寶安、龍崗兩區。1992年12月,析寶安縣建立龍崗、寶安兩個深圳市轄新區。
發展
令當代“深圳”得名的集鎮深圳墟(今羅湖區老街一帶)出現於清代展界後的新安縣。1688年,歷史文獻中第一次出現了對深圳墟的記載。至乾隆、嘉慶年間(1736—1820),相當於今日深圳的區域內已出現36個墟(集鎮),深圳墟即是其中頗為繁華的一個,擁有東、南、西、北四門。每到農曆之二、五、八日,深圳墟便迎來了一片熱鬧的“墟日”(趕集日),最為繁榮之所是東門一帶。今天深圳的商業中心區之一東門老街,便是由此發展而來的。
另外,十九世紀的
沙頭角成為西方人觀察深圳地區的第一個據點。傳教士韓山明和韋永福都先後向其所服務的巴色會寫過長篇的工作匯報,沙頭角是巴色會在深圳地區的初期傳教基地,韋永福在1853年寫的報告更是長達萬餘字,非常真實地描寫了中國南方沿海村落的日常生活。在韋永福1853年的那份報告中,特別提到了一個叫“東和”的集市。
在傳教士筆下,東和集市里沒有住家,所有建築都是商鋪,共有50家左右,其中六家是藥鋪。“商鋪窄而暗,店門前是一排圓木,頂部由屋頂橫樑固定,底部由石頭固定。白天,中間的圓木被移開,變成商鋪的入口。這一排柱子後面是門,由可移動的厚木板組成,嵌在狹槽里。黃昏時分,柱子被放回去,可移動的厚木板擺回前方,從裡面用門閂擋住。商鋪里商品擺在架子的一邊或兩邊,中間有一個帶抽屜的長櫃檯作為收銀盒,商品在上面稱重並算價。屋頂邊緣懸掛的是一些夜晚照明的紙燈籠。多數商鋪是蔬果店和普通雜貨店,大多數做零售生意,只有部分能做大買賣。”
這就是我們後來知道的沙頭角墟。沙頭角墟大約在1820年代形成。深圳墟的地理位置非常具有優勢,三條道路——從元朗到惠州,從南頭到沙頭角,從布吉到九龍——都在這裡交匯。深圳河與主要支流——大沙河、雙流河和清水河沖刷出一大片平坦的谷地,深圳正好位於這個谷地的中心,因此很早就成為市場貿易繁榮的小鎮,也相當富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