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城市管理局

淮安市城市管理局

江蘇淮安市城市管理局(淮安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城市管理和城管行政執法工作的職能部門。內設7個職能處室,下設5個直屬單位。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市市區防治違法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管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安市城市管理局
  • 釋義:政府部門
  • 地點:淮 安市
  • 國家:中國
主要職能,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教育處,政策法規處,市容管理處,環境衛生管理處,執法監督處,財務審計處,機關黨委,審批中心城管視窗,局軟建辦,直屬單位,領導班子,

主要職能

淮安市城市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1、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訂全市城市管理髮展規劃、實施計畫和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2、負責市區城市管理的組織領導、規劃協調、檢查監督、目標管理和考核評比等工作。3、負責城市管理法制宣傳和城市管理知識的普及教育工作。4、負責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負責在市區主次幹道兩側和廣場周邊等公共地段修建、搭建非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建設審批前的核准工作;按有關規定負責對市區戶外廣告、霓虹燈等的設定管理;負責對市區停車場點、洗車點的設定和管理;負責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市區占用廣場、綠化帶、小遊園、臨時馬路市場和占道攤點的管理;負責城市生活垃圾、建築垃圾和其它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負責市區道路、河道兩岸及社區的環境衛生管理和清掃保潔;負責辦理市政府規定應由市城管局參與審核或者備案的其它事項。5、負責市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相對集中行使以下行政處罰權:(1)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2)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未經規劃部門審批的建築物、構築物或其它設施的行政處罰權;(3)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除公園、風景名勝區、住宅小區、單位綠化及古樹名木保護以外的行政處罰權;(4)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關於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市政設施管理的行政處罰權;(5)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集貿市場以外的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6)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7)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關於在公共場所焚燒雜物以及向城區河道、水面傾倒工業廢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廢棄物的行政處罰權。6、負責各縣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業務指導。7、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與事務的綜合協調、對外聯繫、上情下達和接待安排工作;負責局機關重要文稿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和會議決定事項的催辦、督辦以及內部目標管理責任制等管理制度的制訂、檢查和考核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議、局務會議和全市性工作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全局文秘、信息、檔案和車輛等管理以及後勤保障、保密、保衛等工作。

人事教育處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理論學習、宣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局管幹部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教育培訓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辦工作人員的調配、職稱評聘、考核獎懲、勞動工資及人事檔案管理等;負責城市管理法制宣傳和城市管理知識的普及教育工作。

政策法規處

負責國家、省、市有關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貫徹落實工作;負責城市管理法制研究和政策調研工作,擬訂城市管理的有關規定;指導全市城管行政執法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執法證件的申領與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城管系統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組織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受理城管行政執法案件,按照行政執法程式組織辦理;負責本系統法制培訓、法律文書管理等工作。

市容管理處

負責制訂全市城市市容管理的總體規劃、實施計畫等;負責城區“門前三包”管理工作;負責戶外廣告、霓虹燈等的設定管理;負責對在市區主次幹道路兩側和廣場周邊等公共地段修建、搭建非永久性建築物、構築物的管理;負責對臨時停車場、洗車點設定的管理;負責門面裝璜裝飾的管理;負責專業清洗業務的管理;參與審核市政府規定的需要城管局審核的事項;負責對市區占用廣場、綠化帶、遊園、臨時馬路市場和占道攤點的管理工作:開展對亂貼亂畫的查處工作。

環境衛生管理處

研究制訂全市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的總體規劃、實施計畫及市區環衛事業改革發展的政策措施,編制市區衛生設施興建、維修、改造的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環境衛生方面科技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以及新技術的開發套用與推廣;負責道路、河道兩岸的清掃保潔、垃圾清運處置等工作;負責建築垃圾、生活垃圾、特種垃圾的清運管理工作;指導社區開展城市管理工作。

執法監督處

負責落實執法責任制、錯案追究制、評議考核制、管理公示制等行政執法監督制度;負責對市區城管執法隊伍的執法和基層單位的城管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考核評議;負責協調處理“城管熱線”中民眾反映的問題和來信來訪等工作;對城管工作中存在問題進行督查督辦和整改;承辦與城市管理和城管行政執法有關的協調工作;協同局紀檢監察部門抓好城管隊伍的行風建設,參與查處違規違章的單位與人員;參與和監督城管治安案件的查處。

財務審計處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財務、審計工作;負責城管系統財務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市區城管、環衛專項經費的計畫編制和分配安排:負責市區城管、環衛規費(含罰沒)票據的管理;負責全局的固定資產管理:會同物價、財政部門按規定製訂調整城管、環衛收費項目和標準,並負責監督管理。另按有關檔案規定和實際工作需要設立紀檢監察室、機關黨委、審批中心城管視窗和臨時機構局軟建辦。

機關黨委

1、負責機關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2、負責組織指導各支部開展黨員政治理論教育工作;3、負責做好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和發展工作;4、負責牽頭做好局機關、直屬單位黨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創建工作;5、負責局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和計畫生育工作;6、負責指導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建工作;7、負責市局扶貧工作;8、完成上級黨組織和局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審批中心城管視窗

負責建築垃圾處置審批的收費和網上公示工作;負責戶外廣告受理、轉辦工作;負責視窗各類諮詢服務工作。

局軟建辦

1、負責制定軟環境建設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2、負責接待、處理民眾反映涉及軟環境方面的來電、來訪、來信。3、負責牽頭做好掛鈎企業、服務企業相關工作。4、負責軟環境建設日常督查工作。5、負責牽頭做好市軟建辦交辦的各項工作。6、負責牽頭做好軟環境評議相關工作。

直屬單位

市城管行政執法支隊工作職責:受市城管局、城管行政執法局委託在規定的許可權範圍內對違反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規劃管理、城市綠化管理、市政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和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為進行檢查、糾正並具體實施行政處罰。具體管轄範圍為:淮海北路、淮海南路、淮海西路、翔宇大道(水渡口至板閘立交、承德北路、承德南路、北京北路、北京南路、淮海廣場、車站廣場、市民健身廣場、西園廣場、水渡口廣場、大運河文化廣場、一品梅廣場。
市環衛事業管理處基本職能。根據淮政發[2002]222號檔案精神,市環衛事業管理處主要職責是:按照全市環衛發展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核定各區環衛作業任務,並負責環衛作業的日常檢查、考核監督和業務指導;負責環衛設施建設的業務指導、質量監督;負責市區垃圾消納處理與綜合利用的監管;負責市區糞便的消納及無害化處理;負責運河沿岸船舶垃圾的收集、轉運工作;承擔市區主幹道路面的沖洗及市直公廁的管理工作。

領導班子

李慶林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組織人事、財務審計、城市長效綜合管理、防違治違和重點項目推進等方面工作。
吳國林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戶外廣告、美化亮化、市容管理及創建等工作,協助局長分管財務審計工作。分管市容管理處、財務審計處、戶外廣告及亮化管理處、城管行政審批中心視窗。
葛高德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負責紀檢監察、軟環境建設工作,協助局長分管組織人事和教育工作。分管紀檢監察室、人教處、軟建辦。
陳國慶 副局長: 負責政策法規、行政執法監督、信訪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處、執法監督處(城管110指揮中心),聯繫市公安局公共運輸治安分局。
焦從太 黨組成員、副局長: 負責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分管環境衛生管理處、市環衛事業管理處,協助局長分管市場建設服務中心。
仲偉銀 黨組成員、機關黨委書記: 負責目標管理、內部行政管理、渣土管理、機關黨建、文明創建、信息宣傳、工青婦和農村幫扶等工作,協助局長抓好城市長效綜合管理和防違治違工作。分管辦公室、機關黨委、渣土管理處。
費月兵 黨組成員、副局長: 主持開發區城管局全面工作,協助局長分管中心城市城管建設項目推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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