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淮安是一代偉人
周恩來總理的故鄉。在這蘊藏久遠歷史文化和豐富物產資源廣袤的土地上也孕育了肩負“為國聚財、執法為民”神聖使命的地稅人。
淮安市地方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9月12日,主要負責地方稅收,各項基金(費)以及社保費的徵收管理。自1999年1月1日起,實行了省以下垂直領導管理體制。目前,市局下設處室11個,轄漣水、淮陰、楚州、洪澤、金湖、盱眙6個縣(區)地方稅務局,市區5個稅務分局和1個稽查局,共有基層單位52個,其中稽查系列7個。
全市地稅系統現有幹部職工863人(市區269人);其中處(科)級以上幹部117人(市區71人)。全系統共有黨員637人(市區169人),占總人數的73.81%;團員119人(市區39人),占總人數的13.8%;大專以上學歷739人,占總人數的85.63%,其中,碩士3人,研究生5名。
自機構分設以來,淮安地稅系統大力弘揚“公正、廉潔、務實、高效”的治局方略,堅持以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堅持科學發展觀,以組織地稅收入為己任,最佳化納稅服務、更新思想觀念;實施綜合改革、規範執法秩序;簡化辦稅程式、推行政務公開;落實稅收優惠、促進經濟發展;增強幹部素質、樹立地稅形象,確立“最大限度地方便納稅人”和“不給稅務幹部有犯錯誤的機會”的治隊和治稅工作理念,謀求地稅事業的可持續性發展,為淮安地方經濟建設作出了應有的貢獻。
――開拓“科技興稅”之路,促進地稅事業發展。
地稅分設初期時的狀況是:人員少、條件差、機構新、任務重、稅種多、稅源散,缺少應有的辦公用房和辦公設備,工作範圍和職能也不被人們所了解。627名地稅幹部承擔著全市1.73 億元的收入任務,負責13個稅種,10項基(資)金的徵收管理工作。
“十五”期間,是淮安地稅在困境中發展的關鍵時期。創業的艱辛磨練了淮安地稅決策者們堅忍不拔的意志。局領導班子在深入調研和集思廣益的基礎上,制定了“科技興稅”的五年發展規劃。開源節流,勤儉節約,將有限的資金投入到“科技興稅”的工程項目中。自行研製開發和運用了稅收征管軟體,極大地提升了稅收征管水平。2000年4月份,在網際網路上設定了“淮安地稅網站”,內容包括網上諮詢、舉報投訴、稅收法規、服務承諾、納稅指南等,為社會各界人士提供直觀、便捷的服務。2001年,啟動運行了全市地稅系統“公文處理軟體”系統,實現了辦公自動化,使公文處理“無紙化”成為現實。
2003年,推出了個體“雙定”戶委託銀行劃繳稅款方式,既方便了納稅人,又提高了納稅申報率。2004年,網上申報、電子申報等多元化納稅申報方式相繼研發成功,與其他部門共同運行了“財稅庫銀”聯網工程,形成了各職能單位和部門資源共享的電子辦稅系統一體化,實現了網路套用層面的互聯互通,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資金使用效率。自2004年5月“財稅庫銀”聯網系統試運行以來,劃繳稅款成功率和稅款入庫率均在98%以上。
2006年,市區地稅系統成功地研發、運行了行政管理辦公網路平台,並成功地與市政府行政公文處理系統對接並正式運行。“科技興稅”的戰略,使淮安地稅人看到“科技含量支撐地稅發展”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也為淮安地稅事業插上了騰飛的翅膀。近五年以來,該局累計投
入到信息技術研發和運用的資金近2500多萬元。裝備的PC機從十一年前的28台到目前的1079餘台,並相繼配置了46台伺服器和2台小型機。租用了2M光纜10條,155M光纜4條,1000M光纜2條,全系統實現了遠程連線,形成了覆蓋城區、縣區和鄉村的區域網路、城域網和廣域網,縮短了信息傳遞的時空距離。
――以組織地方收入為中心,為淮安經濟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
在組織收入工作中,我局建立健全了嚴格的收入目標管理考核體系,按照市委、市政府均衡入庫要求嚴格考核,並通過採取深入開展稅源普查,建立重點稅源資料庫,不斷改進組織收入工作方法,加大專項檢查和稅務稽查工作力度等有效措施,確保收入任務的完成。
在多年的工作實踐中,我們努力實現組織收入工作方法的“三個轉變”:即改變過去那種只注重抓國有企業、生產型企業稅收的做法,逐步形成與經濟多元化發展相適應的稅收征管格局;改變過去那種“討稅”、協商繳稅的徵收辦法,堅持依法治稅,規範執法行為,採取服務為主,懲戒為輔的征管措施;改變依靠領導協調的做法,要求和引導納稅人主動申報納稅,積極研發運行網上申報、劃卡繳稅系統,依靠自身力量著力解決稅款申報和入庫問題。
通過工作方法的改進,掌握了稅收工作的主動權,地稅收入趨向穩定增長,連續十一年完成和超額完成市委、市政府和省地稅局交給的組織收入任務。1995年至2006年,全市地稅系統累計組織入庫各項收入169.85億元,由1994年的2.68億元到2006年的37.1億元,年均遞增27.28%,十二年增長了十幾倍,為平衡地方各級財政預算,促進淮安經濟和社會事業的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以人為本激發活力,著力提高幹部隊伍的綜合素質。
該局始終堅持科學發展觀,將“以人為本”作為一切工作的切入點,把政治思想教育作為統一思想、凝聚隊伍的向心力。十年來,除了堅持開展“三會一課”和“每周政治學習日”外,每年還開展一次大規模、針對性強的專題教育和演講活動。近年來,分別組織了“三看、三比、三珍惜”、“新世紀、地稅人、新形象”、“地稅風采”、“創建‘三型稅務’,營造和諧地稅”等主題演講活動,用身邊人的事跡來激勵大家。與此同時,教育和引導每一名幹部和職工自覺樹立“終身學習、終身教育”和“工作學習化,學習工作化”的理念。每年組織四次全體幹部和職工進行稅收征管法、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計算機套用能力;行政辦公管理系統操作等知識考試,使不論在什麼崗位上工作的同志,都能全面掌握涉稅知識和崗位工作能力。
辛勤耕耘,終於換來了沉甸甸的收穫。全系統湧現出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1人,省勞模6人,省青年衛士1人,市級五一勞動獎章6人;創成國家級巾幗示範崗2個、省級巾幗示範崗20個、省級巾幗示範明星崗4個、市級巾幗示範崗8個;有1個單位被團中央表彰為“五四紅旗團支部”,6個單位和4名個人被表彰全省地稅系統“文明單位”和“優秀稅務工作者”。副局長韋曉梅等五名女稅乾被市婦聯授予“淮安市十佳女稅務工作者”榮譽稱號。市局還連續九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為行風建設先進單位;連續六年被表彰為全市目標考核“十佳”先進單位。
――改革創新兩翼齊飛,依靠科學管理謀求發展。
改革與創新是淮安地稅的不懈追求。1997年,淮安地稅系統試行了取消專管員“包乾管戶”制度,實行“征、管、查”分離的管理模式,2004年初,在市區地稅系統確立了“最大限度地方便納稅人”和“不給稅乾有犯錯誤的機會”的管理理念,實施了機構、人事和征管“三位一體”的綜合性改革。徹底改變了地稅務幹部“保姆式”的管理方式,實現了稅收征管從“管戶”向“管事”的轉變。“以納稅申報和最佳化服務為基礎,計算機網路為依託,集中徵收、屬地管理、一級稽查”的全新的管理模式正式啟動。
2004年8月,ISO9000質量管理認證體系在全系統投入運作,並通過了第三方現場審核認證。同年12月,在服務業、娛樂業和文化體育業實施普通發票管理辦法的改革,使用刮獎發票,進一步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堵塞稅收征管漏洞。與此同時,該局按照市場規則的要求改革用人制度,公開選拔、競爭上崗、一級聘用一級、雙向選擇,以及“一崗”、“二崗”制度,打破了大鍋飯,拉開了資金分配檔次。不唯學歷,不唯職稱,不唯資歷,不唯年齡,注重實踐經驗、實際能力和業績效果。近年來,該局通過開展崗上競爭、競爭上崗和雙向選擇,委託市組織部門按照民眾測評、筆試、面試和組織考察進行公推公選選拔人才。原有用人制度被徹底打破,幹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使幹部隊伍充滿了生機和活力。一大批年富力強的幹部脫穎而出,形成了以發展論英雄、為發展配幹部,想幹事的有機會、會幹事的有舞台、乾成事的有地位的正確用人導向。
61名同志分別走上了處(科局)長、副處(科局)長和科(股)長的領導崗位。4名正處(科局)長、4副處(科局)長和8名科(股)長、9名副科(股)長轉入非領導職務,8名同志轉入了二崗。2006年,為挖掘和選拔優秀人才,又將市局機關工會主席的職位(崗位享受正處〔科局〕級待遇)在市區地稅系統進行公開競聘。與此同時,下放行政審批權,實行“陽光操作”。
將上至市局下至科(股)涉稅的審批權下放至前台工作人員,一次性地完成稅收政策諮詢、納稅申報、資料審核、購領發票和涉稅審批等全部手續,杜絕了“中梗阻”。遵循“精簡、統一、效能”原則,市局機關設定9個處室,加設紀檢監察、機關黨委和工會,另設6個派出機構。2005年,縣(區)地稅機構的改革方案全部落實到位,2006年元月正式啟動。因此,全市地稅系統已取消了稅務所這一級建制,使基層機構向扁平化管理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
――以紮實有效的優質服務,樹立淮安地稅的品牌。
近年來,我局貫徹落實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納稅服務工作的通知精神,通過廣泛的宣傳和教育,使全體幹部和職工在管理理念上發生了由過去單純的執法者,轉換為執法服務者的根本性轉變。將政務公開工作列為最佳化納稅服務的重要內容之一,拓展納稅人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編印了《淮安市地方稅務局政務公開手冊》13000冊;《下崗職工再就業稅收優惠政策》一、二冊共45000冊,以及《地稅稅收優惠政策150問》30000冊,及時在辦稅、辦公場所贈送給納稅人。
與此同時,全系統各級地稅部門,圍繞擴大納稅人知情權、提高稅務執法透明度做了大量的工作。按照方便納稅人的原則,縮短傳遞鏈條,減少內部辦事環節,對崗位設定和業務流程進行調整、簡化和合併。2003年11月,在全系統全面實現從被動分散式的服務向主動集中式的“一窗式”服務的轉變。多年來,該局始終堅持從經濟到稅收的發展觀,發揮稅收調控經濟的職能作用,不折不扣地落實稅收政策,推動全市全民創業活動,積極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對符合政策規定的社會福利企業、勞動就業服務企業和安置下崗職工企業等,及時辦理稅收減免手續。資料顯示:2003年至2005年,我們累計減免稅收27906萬元,其中2003年減免7362萬元;2004年減免5911萬元;2005年減免7494萬元;2006年減免7139萬元。
我們還率先將營業稅起征點調整到5000元,讓眾多業戶得到稅收扶持。2003年12月,開通了“12366”熱線語音服務系統,以諮詢電話、傳送短訊息等作為溝通渠道,以互動式語音應答(IVR)和人工座席服務為手段,設立了集辦稅指南、政策諮詢、業務查詢、舉報投訴和建議等為一體的納稅服務平台。據統計,截至2007年4月,“12366”共接受各類諮詢9.9萬人次,其中自動語音諮詢6.1萬人次,人工諮詢3.8萬人次,提供群發簡訊服務57萬戶次。
――以規範監督制約機制,從源頭上防治腐敗。
近年來,我們客觀地總結了本系統反腐倡廉工作,借鑑外單位的經驗教訓,教育引導幹部和職工,從主觀上真正認識到:越是改革開放,越要反腐倡廉;越是地稅事業發展,越要防微杜漸,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要耐得住清貧,抗得住誘惑,守得住氣節。為此,我們著力規範監督制約機制,形成嚴格的懲戒制度。從本系統反腐倡廉工作實際出發,充分藉助社會力量監督,著力構建使腐敗分子難以得逞的體制、機制和戒律,從管理源頭上把緊廉政關。全系統突出抓好“科學分權、公開亮權、嚴格制權”三個環節,強化了對稅務機關享有的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的“兩權”監督。在稅收執法權方面,實行“征、管、查”三權分離。核定稅款的不管徵稅,徵收稅款的不管查稅,稽查稅收的不管執行,相互分工制約。
在稅收稽查中,實行選案、檢查、審理和執行四分離。在行政管理權方面,實行申報權、審批權、執行權的分離。在選人用人上,實行推薦權、考察權、任用權相分解。在資金使用上,實行申報權、審批權、辦理權相分離。基建項目安排上實行立項、審批、招標、實施相分離的工作格局等等。對幹部任免及人員調動和獎懲、基建工程招標、大額資金的安排和使用、大宗物品採購、重要項目審批以及其他重大問題,都在相應的範圍進行公開,並積極推行政府採購制度,杜絕“暗箱操作”。
全系統各級地稅機關每年定期不定期地主動徵求當地黨政、人大和政協的意見和建議,通過信函方式向全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匯報工作,徵求意見。請民主黨派成員及其他特邀監督員對基層地稅部門執法行為、工作紀律、行業作風、服務態度等進行明查暗訪。建立地稅工作人員公務活動守紀回執制度,聘請外部門監督員參與稽查大案的審理,動員和鼓勵社會各界對地稅部門及其工作人員的違紀、違規行為進行舉報等。對外部領導機關、社會各界及民眾的監督、投訴、舉報信息,各級地稅機關一經查實,堅決認真查處,並對監督、舉報有功者進行重獎。
同時,該局在報紙、電視上公開承諾了“三項服務、四條措施和六個禁止”,違者必究,一諾千金。近年來,已查處違反市局工作紀律27人次,35人受到經濟處罰,扣發獎金6萬餘元。所罰款項一部分劃入市局扶貧帳戶,另一部分用於獎勵舉報人,此舉引起了強烈的社會反響。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求索”。“十一五”規劃的宏偉藍圖加快了淮安地稅人前進的步伐,我們將進一步探索“創新與發展”、“執法與服務”的建設和諧地稅的工作主題,以開拓創新的精神,以腳踏實地的作風,以切實可行的舉措,在“公開、公平、公正、廉潔、務實、高效”道路上邁出更加堅實的一步。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各項地方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省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意見。
(二)負責組織本地區各項地方稅收收入計畫的編制、分配和考核,完成各項地方稅收收入任務。
(三)負責本地區地稅系統徵收的各項稅種的徵收管理工作,以及地方政府委託徵收的基金、費等專項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
(四)按照稅收征管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科學、嚴密、有效的地方稅收徵收體系,強化地方稅收執法監督。
(五)監督檢查本地區地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各部門、各單位貫徹執行各項地方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情況;監督檢查納稅人遵守國家稅收法律法規、依法納稅情況。
(六)管理、指導和協調本地區地方稅收稽查工作;負責全市地稅系統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加強稅收法制建設。
(七)開展稅法宣傳,增強全民納稅意識,創造良好的稅收環境;研究稅收政策;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務諮詢。
(八)管理本地區地稅系統的人事、勞動工資和機構編制;按照下管一級的原則,負責管理縣級地稅局領導班子和相應級別的幹部,負責全市各級地稅機關的領導班子建設、公務員制度實施。
(九)負責本地區地稅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幹部培訓教育和紀檢監察工作。
(十)負責本地區地稅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稅務信息系統。
(十一)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郵編:223001
地址:淮安市健康東路65號
機構設定
(一)市局機關各處室
1)辦公室: 負責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全局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新聞信息、文字綜合、辦公自動化、信訪、保密、稅收宣傳工作;負責工作督查、督辦和催辦局領導班子會議決定、省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相關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 市政府各項目標考核工作的落實; 負責稅收科(調)研、綜合調查和專題調研工作;牽頭組織修定機關內部工作規則;負責局黨組會、局務會、局長辦公會記錄;負責市區地稅系統報刊征訂發行工作;負責市局會議室(報告廳)的調度和使用;負責市局機關圖書閱覽室的管理;負責文書檔案管理工作;完成市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
負責人:唐愛國
2)後勤服務中心:
負責擬定後勤服務工作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和檢查;負責市局辦公區地域內的安全、衛生以及設備設施的維護與運行工作;負責市局全局性工作會議的會務保障工作,做好各類文體活動室(場)的後勤服務工作;負責來人接待工作;負責市局公有房屋的管理和維護、維修工作;積極協助其他職能部門做好政府採購工作,負責市區地稅系統辦公物資及設備的保管、分配使用、維修以及辦理固定資產處置手續;負責市局車輛的購置、配備、調整、更新工作,保障市區地稅系統各類公務用車、會議用車;負責對駕駛員的經常性管理與教育工作;負責職工食堂餐飲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市局辦公區內外環境美化綠化工作;負責參加當地政府(街道)組織的綜合治理、治安防範、交通安全、戶籍管理等社會性工作; 組織後勤經營工作;完成市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
負責人:黃衛東
3)人事處:
負責全市地稅系統人事管理工作,管理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領導班子建設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對市局機關和直屬部門的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出國(境)人員的審查、報批工作;負責老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另按有關規定做好機關黨務工作;完成市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
負責人:王波
4)監察室:
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全市地稅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軟環境建設和行風建設評比工作;負責辦理有關人民來信來訪工作;負責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工作;負責組織內部財務審計和執法工作;完成市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
負責人:張紅兵
5)基層工作處:
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文化體育工作;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全市地稅系統幹部學歷教育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系統規範化管理綜合考核工作;負責系統內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選表彰和基層建設,以及負責全市地稅系統規範化管理和綜合考核等工作;完成市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
負責人:徐亞東
6)計畫財務處:
貫徹執行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制度;負責全市地方稅源的預測和重點稅源監控管理工作;負責各項地方稅收收入計畫的編制、分配、考核、分析和信息數據的匯總、統計、審核工作;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經費、財務、制服、固定資產的管理和監督;負責辦理全市地稅系統各類稅收票證的印製、發放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稅收會計核算、市區會計統計報表工作;負責市區各類社會保險費的入庫、核算、劃解等管理工作;負責市區各項基金、費的入庫、核算、劃撥等管理工作;負責市區稅收退庫的管理工作;負責市區財務收支、報帳、核算工作,負責市區代征代扣手續費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稅銀庫聯網協調、維護和管理工作;參與內部審計工作;完成市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
負責人:張文虎
7)徵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加強徵收管理的制度辦法;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和稅收征管資料的管理,以及地方稅滯補罰收入管理;負責指導個體、私營和零散稅收的征管工作;負責緩繳稅款的審核、呆帳稅金的認定和死欠稅金核銷的審核;負責欠稅及日常稽核工作的管理工作;完成市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
負責人:盧李華
8)稅政一處:
負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市房地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車船使用稅(車船使用牌照稅)、資源稅及教育費附加、文化事業建設費等稅政業務和徵收管理工作;負責國際(涉外)稅收業務的管理和協調;組織和指導全市上述各項稅收工作的開展。
負責人:王愛民
9) 稅政二處 ( 基金管理處 ) :
負責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政業務和徵收管理以及城鎮集體企業和私營企業的財務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國務院和省政府指定的各項基金和費的徵收管理工作;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制定具體徵收管理辦法,處理執行稅收政策中的有關事項;組織和指導全市上述各項稅收工作的開展;完成市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
負責人:
10)政策法規處:
負責對地方稅收執法情況的執法監督檢查;承辦重大稅務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工作;辦理稅務行政訴訟、稅務行政處罰聽證、稅務行政複議和稅務行政賠償工作;負責稅收執法責任制的落實工作;負責地方稅收法制工作的調查研究和普法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會簽會辦、備查備案工作和制定地方稅收規範性檔案;承擔有關稅收法規檔案的清理、鑑定和彙編工作;開展稅務行政許可相關工作。完成局領導分配的其它工作;完成市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
負責人:杜美霞
11)機關黨委、工會辦公室
負責市區機關黨務工作、工會工作和扶貧工作;完成市局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
黨辦負責人:賀榮忠
12)工會負責人:孫漢東
13)納稅服務處:
負責市區地稅系統辦稅服務廳、12366服務熱線、網站等納稅服務平台建設與管理;組織與協調實施市區地稅系統納稅輔導諮詢、稅收法律救濟(不含行政複議與訴訟)等工作;負責全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具體操作流程及相關法律制度,負責縣區地稅系統納稅服務工作指導。
12366 納稅服務中心
12366 納稅服務中心負責及時提供有關辦稅指南、稅務公告,解答涉及地方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諮詢,解答有關地方基(資)金及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費率等內容的諮詢,機構查詢,發票諮詢、提供其他涉及地方稅收問題的解答等方面的諮詢等工作。
負責人:陳述榮
(二)市區各分局、市局稽查局
1 ) 第一稅務分局
負責淮安市市區範圍內納稅人的稅務登記、發票管理、宣傳培訓和納稅服務工作。具體為: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地方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省、市有關規定;負責市區範圍內所有納稅人的稅收政策諮詢;負責稅收政策信息的發布;負責納稅人對涉稅信息資料的查詢受理及信息提供;負責納稅人的投訴、來訪處理;負責對納稅人的涉稅事項的培訓的協調、計畫制定、安排落實工作;負責 12366納稅服務中心的管理及日常運轉;負責與工商、國稅、技術監督、編委、民政、金融及公安等部門的信息交換;負責市區範圍內所有納稅人的開業、註冊、變更、驗證、換證工作;負責與信息處及市區其它稅務分局的信息交換;負責上報市局有關稅務登記信息;負責電子地圖定位及納稅人戶籍管理;負責納稅資料的計畫上報、購領、發放工作;負責納稅人發票的計畫制定、審批、購領、發售、繳銷工作; 負責 做好納稅服務工作; 負責完成市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負責人:陳述榮
2 ) 第二稅務分局
負責制定全市地稅系統稅收信息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信息資源的統一管理、提供信息服務和技術保障;負責稅務管理工作中的資料管理、數據採集、加工分析和信息服務工作;參與地稅系統征管軟體的開發和推廣工作;負責全市地稅系統計算機設備的配置、維護和日常管理;負責全市地稅系統信息網路的建設、維護和管理。
負責人:王中明
3 ) 第三稅務分局
主要負責清河區範圍內納稅人各種涉稅事項申請的受理、調查、審核、審批、報批工作;負責未申報、未入庫 (含社會保險費、各項基金、費)的催報催繳;負責轄區內稅戶動態信息核查;負責組織實施註銷戶調查、發票舉報以及稅務違章調查;負責對稅務違章行為的行政處罰以及管理;負責經濟稅源的調查、預測和監控;負責納稅評估工作、日常稽核和涉外稅務審計;負責納稅人信譽等級評定工作。負責納稅人申報、徵收方式的確定,納稅鑑定的日常維護;負責核率徵收和定期定額徵收的核率(定)工作;完成社保費和各項基金費的收入任務,與市局稽查局同時接受稅收收入任務的考核,責任同擔、獎罰同當;負責個體稅收管理工作,獨自承擔個體稅收收入任務;負責欠稅管理工作,負責清欠征管過程中形成的欠稅;負責辦稅服務廳的日常事務管理及考核; 做好納稅服務工作。 負責完成市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負責人:趙劍峒
4 ) 第四稅務分局
主要負責清浦區範圍內納稅人各種涉稅事項申請的受理、調查、審核、審批、報批工作; 負責未申報、未入庫 (含社會保險費、各項基金、費)的催報催繳;負責轄區內稅戶動態信息核查; 負責組織實施註銷戶調查、發票舉報以及稅務違章調查;負責對稅務違章行為的行政處罰以及管理;負責經濟稅源的調查、預測和監控;負責納稅評估工作、日常稽核和涉外稅務審計;負責納稅人信譽等級評定工作。負責納稅人申報、徵收方式的確定,納稅鑑定的日常維護;負責核率徵收和定期定額徵收的核率(定)工作;完成社保費和各項基金費的收入任務,與市局稽查局同時接受稅收收入任務的考核,責任同擔、獎罰同當;負責個體稅收管理工作,獨自承擔個體稅收收入任務。負責欠稅管理工作,負責清欠征管過程中形成的欠稅;負責辦稅服務廳的日常事務管理及考核; 做好納稅服務工作。 負責完成市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負責人:謝中東
5 ) 第五稅務分局
主要負責開發區範圍內納稅人各種涉稅事項申請的受理、調查、審核、審批、報批工作;負責未申報、未入庫 (含社會保險費、各項基金、費)的催報催繳;負責轄區內稅戶動態信息核查; 負責組織實施註銷戶調查、發票舉報以及稅務違章調查; 負責對稅務違章行為的行政處罰以及管理;負責經濟稅源的調查、預測和監控; 負責納稅評估工作、日常稽核和涉外稅務審計; 負責納稅人信譽等級評定工作。負責納稅人申報、徵收方式的確定,納稅鑑定的日常維護;負責核率徵收和定期定額徵收的核率(定)工作;完成社保費和各項基金費的收入任務,與市局稽查局同時接受稅收收入任務的考核,責任同擔、獎罰同當;負責個體稅收管理工作,獨自承擔個體稅收收入任務。負責欠稅管理工作,負責清欠征管過程中形成的欠稅;負責辦稅服務廳的日常事務管理及考核;做好納稅服務工作。負責完成市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負責人:周維鋒
6 )稽查局
專司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查處 ;完成市局稅收收入、基金收入和社保費目標任務。對全市稅務稽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組織協調,實施日常稽查、專項稽查和專案稽查,建立稅務案件舉報中心,受理各類舉報案件, 組織對稅務案件的審理與執行,建立健全稽查工作制度,強化對稽查工作的考核,對稅收收入任務進行跟蹤管理和分析,確保收入任務的完成,統一全市稽查的政策執行口徑,統一檢查標準,組織會審會辦等。
負責人:徐向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