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9月29日,原洪澤縣稅務局分設為洪澤縣國家稅務局和洪澤縣地方稅務局。洪澤縣地方稅務局是主管洪澤縣地方稅收的職能部門,在組織、業務關係上受淮安市地方稅務局垂直領導,同時也屬洪澤縣人民政府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洪澤縣地方稅務局
- 職能:主管洪澤縣地方稅收
- 部門設定: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
- 地址:東九道19號
機構設定,內設機構,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計畫財務科,政策法規科,征管信息科,直屬機構,派出機構,
機構設定
下設行政科室6個,分別為辦公室、人事教育科、監察室、政策法規科、征管信息科、計畫財務科;直屬機構1個,為稽查局;派出機構4個,分別為第一稅務分局、第二稅務分局、第三稅務分局、第四稅務分局。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對應市局辦公室工作。負責處理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信息綜合、文書檔案、工作督查、辦公自動化和信訪、保密、稅收宣傳月組織工作;負責稅收科調研工作;負責制定全局規章制度制定工作;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人事教育科
對應市局人事處、基層工作處工作。負責全局幹部人事、工資、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幹部的學歷教育和培訓;負責幹部的出國(境)審查、報批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基層建設和系統內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的評選表彰。人事教育科與監察室合署辦公。
監察室
對應市局監察室工作。負責全局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負責受理有關地稅人員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的人民來信來訪和舉報工作;負責調查、處理有關地稅人員違紀違法行為及違法案件的移送工作;負責制定行風廉政建設工作計畫,加強系統內的行風廉政建設,制定並強化監督制約機制。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計畫財務科
對應市局計畫財務處工作。負責全局稅收和基金的計畫、會計、統計工作;負責地方稅源的預測;負責社會保險費的計畫錄入、調整、統計、核算工作;負責全局稅收票證、社會保險費及各項基金票據的領發、核銷工作。負責全局經費及財務、制服、固定資產的管理和監督;參與系統內部審計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政策法規科
對應市局稅政一處、稅政二處、政策法規處工作。負責指導、督促和檢查局屬各部門正確執行各項稅收、基金(費)政策法規;負責社會保險費的協調工作;負責稅收政策的調查研究,制定分稅種、分行業的稅收征管辦法;負責企業財務管理和改組改制、清產核資等涉稅管理工作;負責稅收、基金(費)的減、免、退和稅前列支項目審查、審批的覆核和上報工作。負責全局各項行政許可工作;按照稅收管理許可權,負責制定地方稅收規範性檔案並對其他業務部門制定的地方稅收規範性檔案進行會簽會辦;負責稅收執法檢查工作;負責組織對重大稅務案件的審理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行政處罰聽證和行政複議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征管信息科
對應市局徵收管理處、信息管理處工作。負責制定各項稅收征管制度;負責發票管理工作;負責緩繳稅款的上報審批工作;負責稅控裝置、電子申報、劃卡繳稅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納稅評估的指導、督促和檢查工作;負責欠稅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定期定額戶分等定級標準;負責護稅協稅網路的建設工作;負責征管資料的印製、發放和分類管理工作;負責貫徹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標準工作。負責信息技術業務的安裝、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系統內軟體的推廣套用和培訓工作;負責電子數據的歸集、整理和交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直屬機構
稽查局
負責稅務稽查的計畫、檢查、審理和執行工作;負責實施專項稽查和專案稽查;設立稅務案件舉報中心,受理各類舉報案件;負責向征管信息科與稅務分局反饋稽查中發現的管理問題和稽查建議;負責完成市稽查局、縣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派出機構
第一稅務分局
負責全縣各稅、費、基金、社保費的徵收;接受納稅申報;發票的領發、開具;稅收的宣傳及諮詢工作
第二稅務分局
負責縣城、高澗鎮、西順河鎮企業及個體的稅收征管工作。
第三稅務分局
負責朱壩鎮、黃集鎮、岔河鎮、共和鎮、仁和鎮、東雙溝鎮、萬集、三河鎮、蔣壩鎮、老子山鎮企業及個體的稅收征管工作。
第四稅務分局
負責工業園區企業、房地產企業、建築企業的稅收征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