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大米第1部分:產地環境要求

《淮安大米第1部分:產地環境要求》是2020年10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安大米第1部分:產地環境要求
  • 外文名:Huaian rice-Part 1: Environmental requirements
  • 標準編號:T/HLX 001.1—2020
  • 實施日期:2020年10月01日
  • 發布日期:2020年04月28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沈躍麗、袁建、高艷、陶維春、王睿、戴波、都立輝、邢常瑞、王娟、王興龍、畢豐書、程培宣、吳傳萬

起草單位

淮安市糧油質量監測所、南京財經大學、江蘇省糧食局糧油質量監測所、淮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淮安市農業農村局、淮安市財政局、江蘇徐淮地區淮陰農業科學研究所。

適用範圍

T/HLX 001.1規定了淮安大米產地環境要求和檢測方法,本部分適用於淮安市轄區內用於加工淮安大米的稻穀種植環境。在範圍方面突出標準的規定的產地環境為“淮安市轄區”內“用於加工淮安大米的稻穀種植環境”。

主要內容

標準主要內容的確定
1.標準構成
為了保證淮安大米質量,突出稻米全產業鏈質量控制,T/HLX 001《淮安大米》團體標準分為5個部分,即:
第1部分:產地環境要求
第2部分:稻穀生產技術規程
第3部分:大米加工技術規範
第4部分:稻穀
第5部分:大米
2. 《淮安大米 第1部分:產地環境要求》主要內容
通過與市農委、環保部門協調收集淮安轄區水、土壤、大氣環境基礎數據,並對在轄區內稻穀生產地採集的土壤等樣品進行分析測試,結合現行國家、行業有關產地環境標準,編制了《淮安大米 第1部分:產地環境要求》
2.1要求
淮安大米標準在質量控制方面首先是對產地種植環境要求,體現淮安大米的 “好水、好土,好大米”特點。對淮安市轄區內用於加工淮安大米的稻穀種植的灌溉水質量、土壤環境質量、大氣環境質量進行規定。
2.1.1灌溉水質量指標
結合淮安優質稻穀種植區域具體情況,提出灌溉水質量除滿足GB 5084-2005外,還應達到規定的要求,其中氟化物、化學需氧量(CODCR)為NY/T 391《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質量》指標要求。
2.1.2土壤環境質量指標
結合淮安優質稻穀種植區域採樣分析結果情況,提出土壤環境質量除滿足GB 15618-1995外,還應達到規定的要求,其中總汞、總砷、總鉛、總鎘、總鉻、總銅為NY/T 391《綠色食品 產地環境質量》指標要求。
2.1.2大氣環境質量指標
大氣環境質量應滿足GB 3095-2012規定的二類區要求外,還應達到規定的要求。因農作物對氟化物等較為敏感,水稻為中等敏感程度,因此參考相關資料特規定大氣中氟化物的限量濃度。
2.1.4檢測方法
規定了本部分灌溉水質量、土壤環境質量、大氣環境質量檢測所需的相應標準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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