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大米第3部分:大米加工技術規範

《淮安大米第3部分:大米加工技術規範》是2020年10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安大米第3部分:大米加工技術規範
  • 外文名:Huaian rice-Part 3: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processing of rice
  • 標準編號:T/HLX 001.3—2020
  • 實施日期:2020年10月01日
  • 發布日期:2020年04月28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陶維春、袁建、王睿、高艷、沈躍麗、都立輝、邢常瑞、戴波、王娟、王興龍、畢豐書、程培宣、吳傳萬

起草單位

淮安市糧油質量監測所、南京財經大學、江蘇省糧食局糧油質量監測所、淮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淮安市農業農村局、淮安市財政局、江蘇徐淮地區淮陰農業科學研究所。

適用範圍

T/HLX 001的本部分規定了淮安大米加工企業的基本條件、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生產過程控制、檢驗、大米儲存和運輸、產品召回管理、人員和管理制度要求、記錄與檔案管理等要求。 本部分適用於淮安大米的加工過程控制。

主要內容

1.1大米加工企業基本要求
1.1.1選址及廠區環境
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範》、GB/T 26630《大米加工企業良好操作規範》詳細規定了食品加工企業以及大米加工企業選址和廠區環境要求,為合理簡化標準內容,本部分提出“應符合GB 14881-2013中第3章、以及GB/T 26630第4章的相關規定。”
1.1.2廠房和車間
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範》、GB/T 26630《大米加工企業良好操作規範》詳細規定了食品加工企業廠房和車間要求,為合理簡化標準內容,本部分提出“應符合GB 14881-2013中第4章,以及GB/T 26630第5章的相關規定。”
同時,考慮到大米加工企業現狀,提出“用於堆放、晾曬穀物、半成品、成品的地面不得鋪設含有瀝青等有害物質的材料。”
1.1.3設施與設備
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範》、GB/T 26630《大米加工企業良好操作規範》詳細規定了食品加工企業設施和設備要求,為合理簡化標準內容,本部分提出設施“應符合GB 14881-2013中5. 1,以及GB/T 26630第5章的規定。”,設備“應符合GB 14881-2013中6. 2,以及GB/T 26630第6章的規定。”
大米加工企業均備有原料庫和成品庫,而稻穀、大米均為不易儲存的糧種,也極易出現蟲害、鼠害以及鳥類覓食現象,因此提出“倉庫應配備糧溫、庫溫等糧情監測、通風等溫濕度調控和防控蟲害、鼠害、鳥類等保證糧食安全儲存的設備。”
原料清理、大米加工等環節過程,易發生粉塵,為保障人員健康和生產安全,提出“外溢粉塵的部位應安裝粉塵控制裝置。”
1.1.4衛生管理
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範》、GB 13122-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穀物加工衛生規範》分別詳細規定了食品生產和穀物加工企業在管理制度、廠區環境衛生管理、廠房及設施衛生管理、員工健康管理與衛生要求、蟲害控制與防鼠、廢棄物的處理、工作服管理等要求,為合理簡化標準內容,本部分提出引用相關內容。
1.2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
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範》、GB 13122-2016《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穀物加工衛生規範》分別詳細規定了食品生產和穀物加工過程的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要求,為合理簡化標準內容,本部分提出引用“一般要求、原料、食品相關產品、其他”等相關內容,而針對“食品添加劑要求”為保證大米產品的真實性,提出“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劑”的規定。
1.3 生產過程控制
1.3.1生產過程一般要求
為保障“淮安大米”質量安全,結合大米加工實際,提出了原料清理、生產用水、設備維護等生產過程一般要求。
1.3.2生產過程的食品安全控制
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範》詳細規定了食品生產過程的產品污染風險控制、生物污染的控制、化學污染的控制、物理污染的控制等食品安全控制措施。為合理簡化標準內容,本部分提出引用相關內容。
1.3.3原料接收、初清及乾燥
在充分調研大米加工技術現狀、GB/T 21015《稻穀乾燥技術規範》等相關標準內容基礎上,提出了“原料接收、初清及乾燥”的工藝流程,滿足本工藝的設備選型,以及詳細的操作控制指標與參數。
1.3.4原料儲存
根據稻穀的儲存特性,提出了儲存倉庫的要求以及相應的儲存技術建議。
根據“淮安大米”成品米的質量要求,結合淮安地區儲糧生態條件和儲糧技術現狀,詳細規定了入倉、儲存過程、出倉的稻穀水分、脂肪酸值等品質控制指標參數。
1.3.5大米加工
在充分調研大米加工技術現狀基礎上,提出了“大米加工”的總的工藝流程。由於各加工企業規模不等、設備條件不同、採購的原料種類與質量存在差異、企業目標產品類型和定位各異,提出“應根據生產規模、產品方案、結合原料種類與質量、設備條件,選擇合適的加工工藝和控制方式,制定出具體的工藝參數,使產品質量符合T/HLX 001.5-2018規定的要求。”
根據大米加工技術現狀,提出了“清理工段”、“礱穀工段”、“碾米工段”、“大米整理工段”和“包裝工段”的工藝流程和有關建議。規定了“清理工段”除雜質效率要求、“礱穀工段”的脫殼效率、產碎米率等控制參數、“碾米工段”的出白率、增碎率等控制參數、“大米整理工段”的增碎率、異色粒、堊白粒、去石率等控制參數,以及包裝工段”的操作控制要求。
1.4 檢驗
按照GB/T 20001.5 《標準編寫規則 規範標準》要求,規範要求需給出“證實方法”以確認相關要求得到實現。提出了“應符合GB 14881-2013中第9章的相關規定。”以及“應根據T/HLX 001 第4部分、第5部分相關要求進行原料、成品質量檢驗。”
1.5 成品大米儲存和運輸
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範》中第10章詳細規定食品貯存和運輸的相關要求,為簡化標準內容,提出了“應符合GB 14881-2013中第10章的相關規定。”
根據大米的儲藏特性、運輸過程中易受的影響,結合大米儲運現狀,提出“成品大米應按品種、包裝形式、生產日期分別儲存;應定期檢查,如有異常應及時處理”,“包裝後的成品大米可短期儲存,加工企業存放時間宜≤30d。倉庫應控制庫內溫度,控制糧溫升高、防潮及害蟲感染,應有溫度、濕度檢測和記錄”,“成品大米的運輸工具和容器應保持清潔,維護良好,必要時進行消毒。成品大米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同時裝運”等規定。
1.6 產品召回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條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生產通用衛生規範》詳細了產品召回管理要求。大米是人們生活過程中的一個主要食品,其發生質量安全問題也必須進行召回。因此提出“應符合GB 14881-2013中第11章的相關規定。”
1.7人員和管理制度
根據食品加工行業對人員、技術、管理制度要求,提出培訓“應符合GB 14881-2013中第12章的相關規定。”、管理制度和人員“應符合GB 14881-2013中第13章的相關規定。”
1.8 記錄與檔案管理
為規範大米加工過程,強化過程質量管理,實施質量信息可追溯,提出記錄與檔案管理“應符合GB 14881-2013中第14章的相關規定”、“質量檢驗記錄應有原始記錄,並按規定保存”。並建議加工企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各環節信息登錄系統”。“為便於質量信息快捷傳輸和追溯”,建議企業“採用二維碼等信息傳輸方式傳輸相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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