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大米第2部分:稻穀生產技術規程

《淮安大米第2部分:稻穀生產技術規程》是2020年10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淮安大米第2部分:稻穀生產技術規程
  • 外文名:Huaian rice-Part 2: Code of practice of rice production
  • 標準編號:T/HLX 001.2—2020
  • 實施日期:2020年10月01日
  • 發布日期:2020年04月28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彭傑、吳傳萬、石廣躍、章安康、陳川、顧大路、袁建、陶維春、高艷、沈躍麗、王睿、都立輝、邢常瑞、戴波、王娟

起草單位

江蘇徐淮地區淮陰農業科學研究所、南京財經大學、淮安稻米產業技術協同創新聯盟、淮安市糧油質量監測所、江蘇省糧食局糧油質量監測所、淮安市農業農村局、淮安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適用範圍

T/HLX 001的本部分規定淮安大米的術語和定義、一般要求、育秧技術、大田移栽、大田管理、收穫與貯藏和秸稈處理操作指示,描述了生產檔案等追溯方法。 本部分適用於淮安大米加工用粳稻及秈稻的生產。

主要內容

1 產地環境
按T/HLX 001.1-2018《淮安大米 第1部分:產地環境要求》執行。
2 品種選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的相關規定,為保證“淮安大米”品牌優勢,提出“選用通過國家、地方審定或種業聯合體登記備案並在本地示範成功的豐產性好、綜合抗性強、食味佳,食味值≥80的水稻品種。種子質量應符合GB 4404.1的規定。”
3 肥料使用準則
根據水稻生長要求及保證稻穀免受有害元素污染,提出“肥料使用原則應符合NY/T 496《肥料合理使用準則 通則》和GB/T 17420《微量元素葉面肥料》的規定”;“禁止使用未經農業主管部門登記的化學肥料”;“禁止使用重金屬含量超標的肥料(有機肥及礦質肥等)”,並以附錄方式列出了“肥料中主要重金屬含量的限量指標”。為防止所施肥料肥力流失,規定了“安全排水期7d”。
4 農藥使用準則
水稻生長過程中,難免會發生病蟲草害,合理使用農藥可保障農作物健康生長。提出了“農藥使用應符合GB 4285、GB/T 8321(所有部分)的規定”,並以附錄方式規定了“淮安優質稻穀生產中的禁用農藥品種”以及“淮安優質稻穀生產中的常用農藥品種及常用劑型、用量、安全間隔期等”內容,以便於水稻種植過程中規範用藥。
提出了“合理混用、輪換交替使用不同作用機制或具有負互動抗性的藥劑,克服和推遲病蟲草害抗藥性的產生和發展。”
5 有害生物控制原則
貫徹“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植保方針,從稻田生態系統的穩定性出發,綜合套用“農業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化學防治”等措施,控制有害生物的發生和危害。
6 育秧技術
根據目前淮安區域內水稻種植技術現狀和發展趨勢提出了相關育秧技術規程:
①育秧方式與用種量
②秧田與大田比例、適宜秧齡
③秧田管理,包括水、肥管理以及病蟲草害控治
7 大田移栽
①整地要求
②基肥撒施時間及用量
③移栽及其要求
8 大田管理
8.1 水漿管理
提出灌溉水質要求“應符合T/HLX 001.1-2018的規定”。並根據不同生長期要求提出“灌溉方法”。
8.2 肥料施用
為保證稻穀產量的前提下確保米質優良,提出了“施肥原則”及“追肥用量與方法”。
8.3 有害生物控治技術
根據淮安區域內水稻種植過程中稻田常見病蟲草害情況、防治經驗、防治技術研究現狀,提出“以種植抗性水稻品種和健康栽培為基礎,堅持以農藝措施、物理措施和生物防治措施為重點,同時輔以必要的化學防治。”的控治原則、相應的“品種選擇”、“肥水管理”等農藝措施、以及“灌水殺蛹”、“性誘劑控蟲、頻振燈誘殺害蟲”等物理措施、“利用天敵、放蜂治蟲、稻田綜合種養、利用生物藥劑”等生防措施、化防措施。
8.4 化控預防倒伏
為防止水稻倒伏,影響產量和質量,提出了“在水稻始穗期(20%抽穗),畝用10%勁豐谷德100ml兌水25kg攪勻後噴施於水稻葉面。”的技術措施。
3.7.5安全間隔期
為保證“淮安大米”加工用原料稻穀質量安全,提出了最後一次施藥、施肥到作物收穫時允許的間隔天數應在25天以上的“安全間隔期”要求。
9 收穫與貯藏
為降低“淮安大米”不完善粒、保證質量,提出了“當95%稻穀呈黃色、飽滿堅硬時為機械收穫適期。”;“稻穀水分降至15.5%左右時進倉貯藏。”以及科學儲藏的要求和措施。
10 秸稈處理
為提高土壤有機質、防治環境污染,提出了“水稻秸稈應綜合利用,宜全量還田,嚴禁焚燒、亂堆亂放、丟棄以防污染環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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