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況
廣東分署成立於1980年,是海關總署的派出機構,基本職能為“綜合協調、協助管理、調查研究、監督審計巡視”,同時負責協調泛珠三角內地9省區共16個直屬海關的區域合作事務。現有幹部職工150人,內設職能部門12個。
機構設定
辦公室
(一)綜合行政職能
負責綜合、研究分署及廣東省內海關開展業務方面的工作情況,監督、檢查、指導分署各部門及省內海關貫徹執行國家和海關總署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各項業務規定的情況,對省內海關熱點問題適時進行調研、綜合、分析,協調處理涉及多部門的有關事項;
協助分署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分署各部門工作,辦理或督辦分署領導批辦的文電和交辦事項;
審閱分署各部門工作報告,負責綜合情況,草擬分署年度工作計畫、總結、機關工作管理制度和綜合性的請示、報告、領導講話、會議檔案等各種重要文稿;
負責以分署名義發文的核稿工作;
組織開展海關政策理論研究和工作對策研究,組織推動重大業務改革的調研;
負責分署政務信息工作的組織、指導、監督、檢查,具體承辦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傳遞、呈報和管理,編寫分署大事記和各類簡報;
負責歸口管理和組織、指導、檢查分署對外宣傳工作;
為分署領導提供行政輔助服務,協助分署領導組織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辦理主任辦公會議會務,並負責檢查、監督會議決定的貫徹執行情況;
管理文電的收發、運轉、督辦、催辦、文印和歸檔,掌管分署印章並負責對刻制各類公章的審核登記;
負責分署保密委員會日常工作;具體組織、管理分署保密工作,負責分署機要交通管理工作;
歸口管理省內海關通過省委機要渠道收退黨內密級檔案工作;
管理、指導和協調分署文檔和信訪工作;
負責分署文史檔案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管理分署辦公自動化系統和計算機庫房;
負責辦公大樓的電話、會議系統、電視電話會議系統、公共廣播系統、電子大螢幕及卡拉OK等設備的維護、管理、使用安排;
負責協調辦理省內海關無線電頻率的申請、使用管理工作以及電台頻率使用費的申領和繳交工作;
負責管理、協調口岸設、關、停、並、轉等工作,辦理口岸單位的協調事務工作;
負責海關業務、進出口貿易的統計及各種業務報表的匯總和資料庫各種數據的收集、更新,定期為廣東省、分署領導和各局、處室提供各類統計數據;
歸口管理分署的外事工作,負責外事聯絡和外事接待工作,負責辦理分署組團出國任務立項審報批手續;
負責協調廣東海關借調武警工作;對省內海關借調武警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和情況綜合;
負責辦理各類公章的刻制工作;
受理和督辦各類行政信訪;
歸口管理分署總值班工作;
承辦分署領導和總署辦公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後勤行政管理職能
負責根據國家、地方及海關總署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研究擬定後勤行政管理工作計畫,提出貫徹落實意見;
負責根據國家和海關總署的政策規定並結合分署實際,擬訂分署基建工作計畫,向海關總署和地方有關部門申報基建投資項目計畫;
負責管理和落實經批准的基建項目,組織施工單位的資格審查、招投標以及契約管理工作;
負責組織工程質量的監督和竣工驗收工作;
負責聯繫協調地方國土規劃等基本建設管理部門的工作;
負責各項基建檔案的歸檔保管、各項基建報表的編制及草擬基建工作總結和報告等工作;
負責來訪分署人員的接待安排,包括接送(廳局級以上領導幹部)、訂購票、安排食宿等事項;
負責分署車輛、技術設備添置的計畫制定及組織實施,並負責上述各類關產的調撥、配置、領用、保養、報廢等管理工作,以及固定資產帳冊的登記、各類報表的編報和固定資產的清查工作; 負責分署幹部員工的制服面料、著裝配套和辦公用品、勞保物品的請領、購置和供應工作,以及海關制服的行政管理工作;
負責分署辦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各類建築物修繕計畫的制定,以及修繕項目的招投標和契約簽定工作,並負責辦理各項房產房權手續,登記房產帳冊;
負責分署住房制度改革和房改資金的管理工作;
負責分署安全保衛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三)財務職能
負責根據國家及海關總署關於財務工作的政策、法規、規定和辦法,提出具體的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
負責擬訂分署財務、基建和關產管理工作綜合規劃、年度工作計畫以及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辦法,並組織實施;
負責編報各項經費預算、決算和會計報告;負責申領、分配、調度和管理各項經費,編制分署經費年度支出執行預算並負責會計核算工作;
負責廣東分局經費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向總署領撥經費並編報預、決算;
負責分署各項預算外資金、服務性收入以及住房基金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編報有關會計報表;
負責分署財務人員任職資格審查和會計證的管理工作,擬訂財務人員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負責審核機關服務中心經費開支預算、決算及經費的劃撥工作;
負責分署財會檔案的管理工作;
負責解釋有關財務管理方面的問題。
法規處
參與分署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審核工作,對有關業務類規範性檔案和重要檔案把好法律關;
負責海關政策法規及相關法律科學的研究和調研工作,負責提供政策法律諮詢,為重大行政行為的實施提供參考意見;
負責協助總署指導、協調省內海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工作;
負責組織、協調廣東關區“掃黃打非”和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工作;探索粵港海關智慧財產權保護聯合配合機制,加強與香港海關在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的合作;
負責組織實施分署走私案件向地方通報工作;
負責組織辦理由分署承辦的涉及海關政策法律方面的廣東省人大、政府、政協的建議、提案和法規、規章徵求意見的答覆工作;
負責協調組織開展廣東關區執法監督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和糾正執法工作中存在的不當行為,收集、研究廣東關區海關執法熱點和難點問題,及時向總署提出有關建議;
負責與廣東省政府、省人大、省政協、省高級人民法院、省檢察院以及省有關部門法律事務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負責有關法制宣傳和對海關人員的法制教育工作,處理海關日常法律事務;
負責協調省內海關進出口管制政策的統一執行;
完成總署及分署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業務處
(一)通關業務管理職能
負責省內海關業務改革的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工作;
協調省內海關之間海關業務的聯繫配合,負責與省外經、外貿、國稅、外管等相關部門建立協調、配合機制;
負責協調、掌握省內海關業務科技一體化建設情況,開展調查研究並提出意見;
負責組織省內海關有關業務單證的統一印製、發放工作。
(二)關稅、保稅和加工貿易管理職能
負責協助總署研究提出稅收征、管的政策規範,並對廣東省內海關進出口貨物稅收的征、減、退、免工作情況進行綜合和交流;
負責協調、統一省內海關保稅倉庫、保稅工廠、保稅區等保稅業務操作規範和管理辦法;
負責省內海關出口加工區的協調管理工作;
負責掌握省內海關加工貿易的總體情況,協調解決跨關區加工貿易監管的有關問題;
協助總署做好省內海關加工貿易監管模式改革的有關工作;
(三)監管業務管理職能
負責省內海關對進出口貨物查驗、放行等監管業務的協調指導工作;
負責省內海關進出境運輸工具監管業務的協調指導工作;
負責對省內海關中途監管站和來往港澳小型船舶及監管業務協調和指導;
負責協調省內海關對進出境行李物品、郵遞物品、快件的監管工作;
負責省內港口、車場、碼頭、堆場、倉庫等海關監管場所的協調和管理,並負責相關檢查設施的配備管理工作;
負責研究、掌握省內海關物流監控管理情況;
負責掌握、了解省內海關進出口企業管理和報關管理的總體情況。
(四)綜合協調職能
負責與總署及省內海關對口業務部門的聯繫配合工作;
負責組織召開省內海關業務例會,統一、規範省內海關的業務操作和實施細則,協調、解決跨關區業務問題;
負責綜合掌握省內海關的業務開展情況,對省內海關的政策執行情況和熱點難點問題開展調研;
負責海關有關業務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為各級領導提供決策參考;
負責與廣東省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及對口行業主管部門的聯繫配合,及時反饋地方意見,加強海關業務宣傳;
承辦總署和分署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事教育處
(一)人事公共事務職能
負責了解掌握並及時反映省內海關幹部隊伍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情況,協助總署或承擔考察省內海關領導班子和署管幹部;監督、指導、檢查廣東省海關幹部人事管理政策法規規章的執行,協調有關關係,開展調查研究,總結交流經驗;
負責分署公務員和其他工作人員人事管理工作,開發和最佳化配置人力資源,研究、綜合人事工作情況,了解和掌握各級領導幹部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及海關總署人事政策、法規和規定,並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及管理辦法,組織開展人事工作;
負責貫徹實施海關總署關於海關係統國家公務員和其他工作人員職位分類、錄用、考核、考試、獎懲、任免、升降、交流、迴避、辭職、辭退、離退休、工資福利、勞動保護等管理辦法;
負責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辦理選拔、考察、考核、任用各級領導幹部、各級領導班子及後備幹部事項;
負責按幹部管理許可權辦理選拔、考察、任用各級非行政領導幹部事項;
負責海關派駐港澳機構的人員的選派、調換、考核等人事管理工作;
負責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工作;
負責在編制額度內,依據分署工作量的不斷增長或職位需求,編制年度公務員招錄計畫,組織、實施公務員考錄工作;
負責貫徹落實海關專業技術人員的管理辦法,組織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評審工作;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及海關總署勞動政策、法規和保險制度,從事工勤人員和臨時工的計畫、錄用、管理、辭退等工作;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地方和海關總署的有關工資福利政策,編制海關工作人員的工資計畫,對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的分署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和補貼等提出調整、審核意見,並辦理有關手續;
負責員工休假制度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指導,承擔分署公務員、工勤人員的考勤、請假、休假的管理工作;
負責辦理分署公務員和工勤人員的離休、退休、退職等審批手續,負責上述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服務保障工作;
負責分署工作人員派往國外工作、留學、培訓、考察的選派、政審及與有關部門的聯絡等管理工作;
負責分署工作人員因私出國(境)的審核工作;
負責人事檔案的管理、各項人事統計報表的匯總上報等人事信息化管理工作;
負責研究解釋有關幹部人事管理政策問題;
負責接待和處理人事工作方面的來信來訪;
負責受理公務員考核、升降、處分、辭退和勞動爭議的複議、覆核事項;
負責溝通與地方各級人事部門及對口工作部門的聯繫;
承辦總署人教司和分署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教育培訓職能
負責研究制定教育培訓計畫,監督、檢查、協調海關總署廣州教育培訓基地開展教育培訓工作;
負責組織開展分署機關員工崗位培訓、任職資格培訓和各種政治、業務短期培訓,實施培訓證書制度和海關崗位資格制度;
負責分署員工學歷資格的審核、成人教育的組織管理工作;
負責選派在職人員參加系統內外的各類學習班和中、高級人員培訓班;
負責協助海關院校招生,應海關院校的邀請選派兼職教師和輔導員;
負責組織實施分署公務員任職資格等各類資格考試;
負責分署教育經費的使用和教育設備、器材的管理工作;
負責溝通與地方各級教育部門的聯繫;
負責教育培訓基本信息的收集、統計、分析工作;
承辦總署教育培訓中心交辦的其他事項。
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貫徹落實海關總署、省直工委關於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指示精神,指導基層黨組織建設,開展思想政治工作;
負責部署精神文明建設工作並檢查、指導精神文明創建活動;
負責分署直屬機關黨委、分署機關黨委、工會、共青團和婦委會的日常工作;
負責黨組中心組政治理論學習、各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組織工作和對各基層黨委政治理論學習的檢查、督促;
負責各類先進典型的評比、表彰、宣傳工作,總結、推廣思想政治工作和黨建先進經驗;
負責文化和體育建設,負責組織需要省內海關參加的各種文體活動,組織機關職工開展文體活動;
負責黨員的統計工作;
負責工會福利工作;
負責計畫生育工作;
負責統戰工作;
負責與省委宣傳部、省直屬機關工委、統戰部、總工會、共青團、婦聯、計生委等地方部門的聯繫溝通;
承辦總署政工辦和分署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監察審計室(督察辦公室)
(一)行政監察職能
負責根據國家及海關總署有關反腐倡廉的政策、法規和規定,擬定廉政建設方案,提出貫徹意見,監督、檢查、指導各部門和省內海關廉政建設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執行;
負責查辦分署機關並協助總署查辦省內海關發生的違法違紀案件;
負責根據有關規定,對監察對象貫徹國家法令、政令、海關法規的情況進行檢查,保障監察對象依法行使職權;
負責反腐倡廉的宣傳教育工作;
負責對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的幹部任免、獎懲提出監察建議;
負責受理對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調查監察對象違反政紀的行為,並提出處理意見;
負責維護監察對象的合法權益;
負責將監察對象的違法案件移交地方法務部門;
負責對省內海關廉政執紀等情況開展調查研究,綜合分析情況,及時發現帶有傾向性的問題,向有關領導提出報告或改進建議;
研究解釋有關行政監察方面的問題;
負責溝通與省市紀委、行政監察、檢察院等部門的聯繫;
承辦分署黨組紀檢組和分署直屬機關紀委、分署機關紀委日常事務。
(二)督察職能
負責根據國家及海關總署關於督察工作的政策、法規和規定,研究制定分署的督察工作計畫,提出具體實施方案,監督、檢查、指導廣東各海關的督察工作;
負責協助總署督察辦開展對廣東各海關進行行政督察工作;
負責對分署各部門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情況實施督察;
負責建立健全分署經濟活動的內部控制制度,並有效進行監督檢查及做出評估;
負責對分署行政執法和財政財務收支活動的常規督察和專項督察並做出督察報告;
負責海關經費、預算外資金、查私辦案費、罰沒收入、基建經費、大修經費、外匯等財政、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及專項審計調查,並作出審計報告;
負責聯繫、組織、協調接受外部審計事宜,向上級督察部門報告外部審計情況,組織分署落實執行審計署的《審計決定》;
負責審計檔案的管理和各類審計報表的匯總上報工作;
承辦總署和分署領導交辦的其它任務。
機關服務中心
負責機關員工的一伙食供應及客餐保障;
負責分署辦公大樓的水電、空調、電梯等設備的維護保養;
負責分署車隊車輛的管理,為分署機關提供公務用車保障;負責駕駛員管理、安全教育和年審換證工作;
負責溝通與地方水、電等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的聯繫;
負責分署辦公大樓、下塘、江南西宿舍、江南美景集體公寓等物業的管理和分房、調房、賣房及租房,並做好分署幹部職工居住在其他單位宿舍房屋的修繕協調工作;
負責辦公大樓內外場所的清潔衛生和環境綠化美化工作;
組織實施大樓的安全保衛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綜合監控室的值班工作;
負責大堂的接待及信、報收發;負責辦公大樓會議室、接待室、分署和分局領導辦公室的清潔衛生及提供接待服務工作;
負責天台花園、游泳池、桑拿房、圖書室、健身房的管理工作;
根據服務項目、服務內容編制經費預算、決算;負責申領、調度、管理和使用各項經費;
在國家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開展非貿易性經濟實體的生產經營;
承辦分署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成員
| 海關總署黨委委員,廣東分署主任、黨組書記 男,漢族,1962年9月生,山西原平人,1982年2月參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黨校研究生學歷。現任海關總署黨委委員,廣東分署主任、黨組書記,海關一級關務監督關銜。曾任山西省忻州行署交通局幹部,九龍海關行政處、財務處幹部,九龍海關財務處副科長、科長、處長助理、副處長。2000年至2002年任深圳海關財務處處長;2002年至2008年任海關總署財務裝備司副司長;2008年至2009年任海關總署財務裝備司司長;2009年至2011年任海關總署財務司司長;2011年至2012年任海關總署辦公廳主任、財務司司長;2012年至2016年任海關總署辦公廳主任;2016年10月任海關總署黨組成員、辦公廳主任;2017年1月任海關總署黨組成員、國家口岸管理辦公室主任、辦公廳主任;2018年10月任海關總署黨委委員、國家口岸管理辦公室主任、辦公廳主任;2019年2月任海關總署黨委委員,廣東分署主任、黨組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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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分署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男,1954年11月出生,漢族,廣東興寧人,中共黨員,廣東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畢業,現任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副主任、黨組副書記(正廳局級),一級關務監督關銜。1972年參加工作,先後在海南生產建設兵團、廣州海關黃埔分關、海關總署關稅司,廣州海關業務處工作,1991年9月任廣州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2000年1月任汕頭海關副關長、黨組副書記,2000年4月任汕頭海關關長、黨組書記,2002年8月任海關總署關稅征管司司長,2003年11月任海關總署辦公廳主任,2006年10月任海關總署辦公廳主任兼國家口岸管理辦公室副主任。2008年7月任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副主任、黨組副書記。2010年1月任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副主任、黃埔海關關長。2013年1月任廣東分署副主任、黨組副書記。協助負責廣東分署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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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分署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男,1956年3月出生,漢族,籍貫天津,中共黨員,大學普通班畢業。現任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副主任、黨組副書記(正廳局級),一級關務監督關銜。1976年參加工作,歷任九龍海關行李監管一處副處長、駐筍崗車站辦事處副主任、沙頭角海關副關長,1988年任文錦渡海關副關長 (正處級)、皇崗海關關長,1990年任九龍海關黨組成員兼皇崗海關關長,1992年任海關總署政治部副主任、人事教育司副司長、九龍海關副關長(副局級),1996年任九龍海關副關長,1999年任深圳海關黨組副書記、副關長,2001年2月任廣州海關黨組副書記、副關長(正局級),同年6月任大連海關黨組書記、關長(正局級),2007年1月任廣東分署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正局級)兼海關總署第一巡視組組長,2010年1月任廣東分署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分管稽查處、人事教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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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分署副主任、黨組成員 男,1957年3月出生,漢族,河北滄州人,中共黨員,碩士,現任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副主任、黨組成員(正廳局級),一級關務監督關銜。1975年參加工作,先後在衡陽市公安局、長沙市公安局、長沙海關、福州海關、重慶海關工作。1998年任福州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2002年任重慶海關關長、黨組書記,2006年任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副主任、黨組成員。分管法規處、業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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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分署副主任、黨組成員 男,1957年6月出生,漢族,廣東高要人,中共黨員,本科畢業,現任廣東分署副主任、黨組成員(正廳局級),一級關務監督關銜。1974年參加工作,歷任廣州海關黨委辦副主任(副處級)、大鏟海關副關長、調查處副處長、調查局副局長(正處級)等職務,1997年任廣州海關調查局局長(副廳局級),1999年任廣州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2004年任海關總署加工貿易及保稅監管司司長 (正廳局級),2008年任廣東分署副主任、黨組成員。分管加工貿易監管處、全國海關信息中心廣東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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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關總署第一巡視組組長、廣東分署黨組成員 男,1962年5月出生,漢族,廣東惠州人,中共黨員,黨校本科畢業,現任海關總署第一巡視組組長(正廳局級)、廣東分署黨組成員,二級關務監督關銜。1982年參加工作,先後任九龍海關教育處副處長、深圳海關教育處副處長、惠州港海關副關長、深圳海關調查局綜合處處長、皇崗海關副關長(正處級)、廣東分署人事教育處處長,2005年任武漢海關黨組成員、黨組紀檢組組長,2010年任廣州海關黨組成員、黨組紀檢組組長,2013年9月任現職務。分管執法監督處、幹部監督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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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分署副主任、黨組成員兼緝私局局長、黨組書記 男,1958年6月出生,漢族,廣東南海人,中共黨員,本科畢業,現任廣東分署副主任、黨組成員(副廳局級),二級警監。1975年參加工作,歷任廣州海關辦公室副主任、調查局副局長、走私犯罪偵查局副局長等職務,1999年任廣州海關走私犯罪偵查局局長(副廳局級)、黨組書記,2003年任廣州海關副關長、黨組成員兼緝私局局長、黨組書記,2010年任廣東分署副主任、黨組成員。分管緝私局、財務和關務保障處(基建辦)、機關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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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分署黨組成員、黨組紀檢組組長 男,1954年6月出生,漢族,浙江寧波人,中共黨員,本科畢業,現任廣東分署黨組成員、黨組紀檢組組長(副廳局級),二級關務監督關銜。1973年參加工作,歷任廣州海關中專學校副校長、教育處副處長、黨委辦公室副主任、主任、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主任兼政治部副主任等職務。2004年11月任海關總署秦皇島培訓學校 校長、黨委書記(副廳局級)。2012年10月任廣東分署黨組成員、黨組紀檢組組長。分管機關黨委(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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