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運危險貨物貨櫃裝箱安全技術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海運危險貨物貨櫃裝箱安全技術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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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運危險貨物貨櫃裝箱安全技術要求》(GB 40163-2021) 是2021年1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國家標準《海運危險貨物貨櫃裝箱安全技術要求》(GB 40163-2021)規定了海運危險貨物貨櫃裝箱作業的基本要求、裝箱前準備工作、裝箱和封箱操作要求、裝箱後要求以及記錄與單證要求。該標準適用於船舶載運危險貨物貨櫃的裝箱作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運危險貨物貨櫃裝箱安全技術要求
  • 外文名:Safety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packing dangerous goods in containers transported by sea
  • 標準號:GB 40163-2021
  • 發布日期:2021-04-30
  • 實施日期:2021-11-01
  • 標準類別:安全
  • 中國標準分類號:R09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220.40
  • 歸口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
  • 性質:強制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貨櫃行業的迅猛發展,貨櫃相關的技術、標準方面越發細化和多元,同時,中國現有技術、標準相比於國際通用規範存在滯後性,不利於海事管理機構和其他主管機構對該領域的有效監管,不利於消除海運危險貨物貨櫃裝箱質量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
國際海事組織出台的《貨櫃安全公約》《貨物運輸組件(CTU)裝載指南》規範了海運貨櫃運輸和操作。2018年交通運輸部海事局公布並實施《貨櫃法定檢驗技術規則》(2017),該規則吸納了國際海事組織MSC310(88)決議通過的《1972年國際貨櫃安全公約(CSC)》修正案和MSC355(92)決議通過的《1972年國際貨櫃安全公約(CSC)》修正案的最新要求以及IMDG關於裝運危險貨物的貨櫃的相關技術要求。為更好地滿足海運危險貨物貨櫃行業裝箱作業和安全管理的需要,保持與國際技術要求接軌,交通運輸部組織開展了強制性國家標準《海運危險貨物貨櫃裝箱安全技術要求》的制定。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18年1月9日,國家標準計畫《海運危險貨物貨櫃裝箱安全技術要求》(20174026-Q-348)下達,項目周期12個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運輸部提出並歸口。
  • 起草過程
2018年5月,課題組根據交通運輸部下發的《交通運輸部關於下達2018年交通運輸標準化計畫的通知》(交科技函〔2018〕235號)的檔案要求和時間節點,著手編制課題推進計畫和時間表,課題討論、開題、明確研究思路;討論調研需求、走訪調研,深入研究國內相關法律法規、國際公約、相關標準和規範的基礎上,充分考慮中國船載危險貨物貨櫃裝箱發展的實際情況和對貨櫃裝箱檢查員管理的實際需要。
2018年6-8月,標準起草組經過調研、資料收集與整理,研究形成了《海運危險貨物貨櫃裝箱安全技術要求》(徵求意見稿)。
  • 發布實施
2021年4月30日,國家標準《海運危險貨物貨櫃裝箱安全技術要求》(GB 40163-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批准發布。
2021年11月1日,國家標準《海運危險貨物貨櫃裝箱安全技術要求》(GB 40163-2021)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海運危險貨物貨櫃裝箱安全技術要求》(GB 40163-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編制要求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上海海事局、交通運輸部水運科學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劉曉東、劉曉東、常文、王紅艷、徐旻、蔡歐晨、陳俊峰、秦怡雯、陳維、王琦、陳濤、段君雅、薛青青。

標準目次

前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基本要求
2
5 裝箱前準備工作
3
6 危險貨物裝箱操作
7
7 封箱操作要求
9
8 裝箱後要求
9
9 記錄與單證
10
附錄A(資料性附錄)裝箱記錄
11
參考文獻
13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國家標準《海運危險貨物貨櫃裝箱安全技術要求》(GB 40163-2021)規定了海運危險貨物貨櫃裝箱作業的基本要求、裝箱前準備工作、裝箱和封箱操作要求、裝箱後要求以及記錄與單證要求。該標準適用於船舶載運危險貨物貨櫃的裝箱作業。

引用檔案

GB/T 19854 爆炸性環境用工業車輛防爆技術通則
JT/T 812 非冷凍液化氣體罐櫃(UN-T50)充灌要求
JT/T 813 船舶載運非冷凍液化氣體罐櫃技術要求
貨櫃法定檢驗技術規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
IMO CSC 1972 年國際貨櫃安全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Safe Containers 1972)
IMO IMDG 國 際海運危險貨物規則(International Maritime Dangerous Goods Code)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該標準的實施需要有關方面政策、法規及管理規定的支持,建議制定或修訂有關方面的管理政策、措施,使該標準得到更好的貫徹、實施。經過總結、分析海運危險貨物貨櫃裝箱質量方面的理論和實際操作,建議:
  1. 提高海運危險貨物貨櫃裝箱現場檢查員的專業素質,強化源頭管理。
  2. 提高海事管理機構和其他主管機構監督執法人員的業務水平,以確保能夠有效實施監管。
  3. 進一步強化裝箱作業單位的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提高行業法律意識、自律意識、安全意識和規範意識。
  4. 做好該標準的宣貫和培訓工作。使海事管理機構、其他主管機構、裝箱作業單位、貨櫃裝箱現場檢查員、航運公司和行業協會等對該標準有正確的、統一的理解,便於該標準的操作、實施。

意義價值

國家標準《海運危險貨物貨櫃裝箱安全技術要求》(GB 40163-2021)的實施,有利於促進企業有效落實危險貨物貨櫃裝箱作業過程中的各項要求和措施,提高危險貨物裝箱作業的規範性和整體安全水平,保障航運安全。該標準作為海運貨櫃公約規範和法律法規的技術部分,進一步強化、規範了危險貨物貨櫃裝箱作業的流程和技術要求,提高中國危險貨物貨櫃裝箱質量,既符合國際公約要求,與國際公約接軌,提高中國的履約能力,又充分考慮中國實際情況,保護中國外貿出口貨櫃危險貨物的良好形象和國際聲譽。該標準反映出技術和行業作業水平的提升,也可強化危險貨物貨櫃裝箱作業源頭管理,有利於促進中國海運危險貨物貨櫃裝箱作業安全,有利於海事管理機構和其他主管機關加強對該領域的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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