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5月28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1996年7月31日青海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野生動物保護條例
- 發布日期:1996-07-31
- 生效日期:1996-10-01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1996年5月28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1996年7月31日青海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1996年5月28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1996年7月31日青海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批准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發布單位】82725【發布文號】【發布日期】...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以下簡稱《野生動物保護法》),綜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凡在西藏自治區行政區域內從事野生動物保護管理、馴養繁殖、開發利用、科學研究活動的,必須遵守《野生動物保護法》和本...
條例全文 (2015年2月4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通過2015年5月8日青海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批准)第一條為了有效保護和合理利用野生枸杞,維護生態安全,促進生態效益、經濟效益、...
(一)獵捕國家一級保護野生動物,須報林業部批准後,由省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核發;(二)獵捕國家二級和省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經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省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獵捕非重點保護野生動物...
《青海省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管理條例》於1988年4月20日青海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野生動物資源的保護、管理、發展和合理利用,維護自然生態平衡,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的規定,結合我省...
“本辦法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是指: “(一)國務院批准的國家重點保護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 “(二)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的重點保護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 “(三)國務院野生動物保護主管部門組織科學評估後制定、調整並公布的有重要生態、科...
1980年12月22日青海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加強資源保護,積極馴養繁殖,合理獵取利用”的方針,加強野生動物資源的管理,特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分布在我省境內有經濟...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是為了保護野生動物,拯救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維護生物多樣性和生態平衡,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制定的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條例簡介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國務院法制辦公室 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自治條例(2005修正)(1987 年6月5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1987年7月18日青海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
加強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鞏固國家的統一,加速自治州經濟、文化的發展,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民族區域自治法,結合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點,制定本條例。
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是指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以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地方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名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制定並公布,報國務院備案。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
本條第一款規定保護以外的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管理,適用《漁業法》及其實施細則和自治區實施《漁業法》辦法的規定。第四條 保護野生動物資源,是自治區各級人民政府的重要職責。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野生動物保護法》和有關法律、法規,...
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因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財產損失時享有依法取得補償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青海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造成...
內蒙古自治區陸生野生動物致害補償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保障單位和個人因陸生野生動物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法享有政府補償的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
1996年11月22日青海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 根據2005年5月28日青海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關於批准《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沙區植物保護條例〉的...
1996年4月2日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96年7月24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簡介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於1996年4月2日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第八...
1996年4月2日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1996年7月24日雲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 簡介 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野生動物保護條例 (1996年4月2日雲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第八...
法律、行政法規對野生動物保護已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第三條本辦法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是指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省重點保護的陸生、水生野生動物。本辦法...
州、縣人民政府林業和草原、農牧和科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野生動物及其棲息地檔案和保護數據信息管理系統。第二十九條 州、縣人民政府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野生動植物就地保護和遷地保護機制,加強雪豹、普氏原羚、黑頸鶴等...
因保護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受到損失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補償要求。經調查屬實並確實需要補償的,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給予補償。第三章野生動物獵捕管理 第十一條禁止...
因保護國家和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受到損失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政府野生動物行政主管部門提出補償要求。經調查屬實並確實需要補償的,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給予補償。第三章野生動物獵捕管理 第十一條禁止...
(二)組織對野生動物資源的調查,建立資源檔案;(三)審批、發放野生動物管理的有關證件;(四)組織對野生動物的拯救收容;(五)依法查處違反本條例的行為;(六)按規定徵收野生動物保護的有關費用;(七)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
林業部關於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的通知 林策通字[1992]2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已於一九九二年二月十日經國務院批准,現予發布施行。林...
第五條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漁政監督管理機構,有權對《野生動物保護法》和本條例的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被檢查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配合。第二章水生野生動物保護 第六條國務院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