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退役安置補助經費管理辦法

海南省退役安置補助經費管理辦法

《海南省退役安置補助經費管理辦法》為規範海南省退役安置補助經費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退役安置工作順利推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實際而制定的辦法。

2022年5月18日,海南省財政廳在官網發布通知,公布《海南省退役安置補助經費管理辦法》。該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退役安置補助經費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5月18日 
  • 發布單位:海南省財政廳、海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 發布文號:瓊財社規〔2022〕8 號 
印發通知,內容解讀,

印發通知

海南省財政廳 海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關於印發《海南省退役安置補助經費管理辦法》的通知
瓊財社規〔2022〕8 號
各市縣財政局、退役軍人事務局:為規範退役安置補助經費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退役安置工作順利推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通知》(瓊府〔2013〕1 號)、《財政部、退役軍人部、醫保局關於修改退役安置等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9〕225 號)和《海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規範轉移支付管理意見的通知》(瓊財預〔2021〕854 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省財政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制定本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海南省財政廳
海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2022 年5 月7 日
(此件主動公開)

內容解讀

出台的依據
為規範我省退役安置補助經費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退役安置工作順利推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財政部、退役軍人部、醫保局關於修改退役安置等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社〔2019〕225號)和《海南省財政廳關於印發規範轉移支付管理意見的通知》(瓊財預〔2021〕854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主要內容
《辦法》所稱退役安置補助經費,是指各級財政部門安排用於保障軍隊移交政府離退休人員生活待遇及相關管理工作、軍隊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機構(以下簡稱服務管理機構)用房建設、1級至4級分散供養殘疾退役士兵購(建)房、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一次性經濟補助以及免費參加一次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等方面支出的資金。
《辦法》共二十八條,主要內容包括總則、管理職責、資金支出範圍、資金分配與下達、資金使用與管理、績效管理與監督、附則等。一是明確離退休人員和服務管理機構用房範圍。二是明確退役安置補助經費使用必須堅持的原則。三是明確各級財政、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的相關管理職責。四是明確退役安置補助經費的支出範圍。主要參照中央關於該項資金管理辦法的支出範圍,並結合《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做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通知》中明確的支出事項及我省實際,增加了“用於發放自主就業退役士兵一次性經濟補助”相關內容。五是根據預算法、預算法實施條例相關要求,明確了資金的分配方式和下達時限。六是明確了資金的績效管理和監督,要求對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做好績效評價工作,建立常態化監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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