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貫徹落實《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實施意見

《海南省貫徹落實《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實施意見》是海南省教育廳於2008年11月10日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貫徹落實《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08年11月10日
  • 發布單位:海南省教育廳
印發通知,意見全文,

印發通知

關於印發海南省貫徹落實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教育(教科)局、教育工會,洋浦經濟開發區社會發展局,廳直屬中學,及教育工會: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錦濤總書記在全國優秀教師代表座談會上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加強中國小教師隊伍建設,按照教育部、中國教科文衛體工會全國委員會《關於重新修訂和印發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通知》(教師[2008]2號)的要求,我們制定了《海南省貫徹落實〈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實施意見》,請你們認真組織實施,並及時將學習貫徹《規範》的情況報送省教育廳師資管理處和省教育工會。
附屬檔案:海南省貫徹落實《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實施意見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意見全文

海南省貫徹落實《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實施意見
為貫徹國家新修訂的《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2008年修訂,以下簡稱《規範》),提高廣大中國小教師的職業道德水平,根據教育部、中國教科文衛體工會全國委員會《關於重新修訂和印發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通知》(教師[2008]2號)的精神,結合我省中國小校的實際情況,現就全省貫徹落實《規範》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加強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建設的重要性
師德是教師最重要的素質,師德水平是人民民眾對教育工作滿意與否的重要標尺。師德建設是教師隊伍建設的重中之重,教師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直接關係到廣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關係到國家的前途命運和民族的未來。我們要從確保社會主義事業興旺發達的高度,從落實黨的十七大報告“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的高度,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新時期加強和改進教師職業道德建設的重要意義。
二、學習貫徹《規範》,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的基本目標
促進全省中國小教師進一步樹立遠大理想、堅定政治方向、培養敬業奉獻精神、增強教書育人能力,建設一支德才兼備的高素質教師隊伍;積極探索新形勢下教師職業道德建設的特點和規律,建立健全師德建設長效機制,全面提升教師職業道德水平;在全社會樹立良好的師德形象,弘揚高尚的師德師風,營造尊師重教的文明風尚和社會氛圍。
三、全面準確把握《規範》的主要精神和基本內容
(一)愛國守法是教師職業的基本要求
在教育教學中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保持一致,在原則問題上明辨是非、立場堅定、旗幟鮮明,杜絕違背國家法律和方針政策的言行。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正確處理個人與集體、奉獻與報酬之間的關係,反對拜金主義、享樂主義和極端個人主義。
(二)愛崗敬業是教師職業的本質要求
始終牢記教書育人、辦好人民滿意教育的神聖職責,樹立獻身教育的人生觀、價值觀和忠誠教育事業的職業理想。有強烈的責任心,勤奮工作,樂於奉獻,積極承擔和認真完成教育教學及科研任務。
(三)關愛學生是師德的靈魂
堅持以學生髮展為本的理念,關愛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公正對待學生,做學生良師益友。保護學生安全,關心學生健康,維護學生權益,構建和諧的新型師生關係。杜絕一切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行為,不辱罵、諷刺、歧視、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四)教書育人是教師的天職
以育人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實施素質教育。循循善誘,誨人不倦,培養學生良好品行。言傳身教,以身立教,以自己的人格魅力和學識魅力教育影響學生。不以分數作為評價學生的唯一標準,激發學生創新精神,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五)為人師表是教師職業的內在要求
自覺加強師德修養,模範遵守公民道德規範和職業道德規範,樹立良好的教師形象,儀表得體,語言優雅,舉止文明。謙虛謹慎,團結協作,構建和諧人際環境。作風正派,廉潔奉公,不進行有償補習或家教活動。誠信為本,在學習、工作中不弄虛作假及抄襲、剽竊和侵占他人成果。
(六)終身學習是教師專業發展的不竭動力
樹立終身學習理念,認真參加教師繼續教育,拓寬知識視野,更新知識結構,苦練教育教學的基本功,不斷提高專業素養和教育教學水平,加強適應素質教育和教育教學改革的自身發展能力。培養求真務實、嚴謹自律的治學態度和學術精神,踴躍投身教育創新實踐,積極探索改革教學內容、方法、手段。
四、實施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主要措施
(一)採取多種形式組織教師學習《規範》
 1、通過座談會、報告會、組織生活會、網上研討等形式多樣的教育活動,把集中學習與個人自學、通讀檔案與專題研討相結合,引導廣大教師深入學習《規範》,準確了解新時期教師職業道德的基本要求,自覺規範思想行為,全面提高師德素養。學習貫徹《規範》要注重貼近實際,重在實踐,重在自律,重在行動。
 2、當前學習貫徹《規範》,要結合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要從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實施《規範》的重大意義。緊密聯繫本單位的工作實際,及教師本人的思想、工作實際,對本單位、教職工本人的師德水平與人民民眾要求之間的差距,要認真研究解決。每位教師在學習提高認識的基礎上,要對照《規範》總結自己的師德師風情況,實事求是地對自身存在問題進行剖析,認真撰寫心得體會,並進行公開評議。
(二)大力宣傳《規範》的精神和要求
 充分利用教育系統的報刊、校園網、宣傳欄等宣傳陣地,廣泛宣傳新《規範》頒布的重大意義,做好相關學習的報導工作,努力為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規範》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和社會氛圍。開展師德承諾活動,每位教師向社會、全體學生、家長做出遵守《規範》的保證,把學習成果落實在行動中。
 當前學習貫徹《規範》,要結合學習宣傳抗震救災英模教師先進事跡和高尚師德,激勵和引導廣大教師向抗震救災英模教師學習,以他們為榜樣,模範地履行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三)加強師德制度建設,構建師德建設的長效機制
 1、研究制訂貫徹落實辦法。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校要把貫徹實施《規範》列入師德建設的重要議事日程,結合本單位和學校內設崗位的實際情況,提出具體的師德要求,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和工作計畫。
 2、把師德培訓工作作為教師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保證學習培訓的常規化和制度化。把學習《規範》列入教師的繼續教育計畫,堅持經常教育和集中培訓相結合。建立和完善新教師崗前師德教育制度,按照“先培訓,後上崗;不培訓,不上崗”的原則,對所有新任校長和教師進行上崗前教師職業道德專題培訓。
3、完善師德考評獎懲制度。參照《海南省義務教育階段中國小校績效考評實施意見》和《海南省中國小教職工績效考評實施意見》(瓊教師〔2008〕14號)規定,採取切實措施,把遵守《規範》作為教師崗位考評的重要內容,建立師德檔案,定期考核檢查,做到定量考評與定評考核相結合、年終考評與日常督查相結合。把師德考評結果作為校長聘任、教師評聘評優以及學校整體辦學水平評價的重要依據。對師德先進典型表彰獎勵,對師德表現不佳者及時告誡,對師德考評不合格者嚴肅處理。對有嚴重失德行為者,依據有關規定撤銷教師資格並解聘,以及追究學校領導的責任。特級教師、優秀教師、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評選和教師職務評聘等工作中實行“師德問題”一票否決制。師德建設工作推動不力、問題較多的學校,不得參評先進學校、文明學校、示範學校等榮譽稱號,主管部門要予以通報批評並責令限期整改。
4、把師德水平作為錄用教師的必要標準。把好教師入口關,擬聘人員要由原單位或畢業學校向用人單位提交思想品質材料。嚴格執行教師聘用的試用期制度,把遵守《規範》情況作為試用期考核的首要內容,實行“師德問題”一票否決制。
5、解決關係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師德熱點問題,建立師德建設監督機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面向社會公開師德舉報電話、設立師德舉報投訴信箱、發放師德調查問卷等,自覺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對師德建設的監督和評議,督促教師切實保護學生安全,全面落實素質教育,預防和減少教師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如亂收費、有償家教補課和推銷商品等。
五、加強對貫徹實施《規範》的組織領導
1、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工會,在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時要把師德建設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規範》的貫徹落實,深入研究探討《規範》實施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有效地指導開展師德師風建設工作。各級教育系統工會要發揮自身優勢,組織開展民眾性師德建設活動。
2、學校是師德建設的主陣地,要把規範教師職業道德行為擺在教師隊伍建設工作的首位,貫穿於管理工作的全過程。充分發揮黨團組織、教職工代表大會、工會在教師職業道德建設中的作用,動員教職工全員參與,引導學生、家長和社會積極配合,形成加強和推進師德建設的合力。學校領導要帶頭學習和落實《規範》,率先垂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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