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國教科文衛體工會全國委員會關於重新修訂和印發《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通知

教育部中國教科文衛體工會全國委員會關於重新修訂和印發《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和胡錦濤總書記“8.31”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全面提高中國小教師隊伍的師德素質和專業水平,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對1997年國家教委和全國教育工會聯合印發的《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進行了修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中國教科文衛體工會全國委員會關於重新修訂和印發《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通知
引文:,充分認識重要意義,準確理解內容,認真學習宣傳落實工作,

引文: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教科文衛體(教育)工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教育工會,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
,現予印發,並就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充分認識重要意義

一、充分認識新時期加強教師職業道德建設的重要意義
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是青少年學生成長的引路人。教師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直接關係到中國小德育工作狀況和億萬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關係到國家的前途命運和民族的未來。加強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建設,提高教師的師德素養,對於確保黨的事業後繼有人和社會主義事業興旺發達,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長期以來,廣大教師教書育人,敬業奉獻,贏得了全社會的尊重,教師隊伍中不斷湧現出一批又一批可歌可泣的模範人物。在今年發生的四川汶川大地震中,震區廣大教師奮不顧身地保護學生,表現了崇高的師德精神。在新形勢下修訂並重新印發《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對於激勵和引導廣大教師向全國教育系統的模範教師,特別是抗震救災英模教師學習,樹立崇高的職業理想,自覺規範思想行為和職業行為,做讓人民滿意的教師,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準確理解內容

二、全面準確地理解《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2008年修訂)》的基本內容
《規範》的基本內容繼承了我國的優秀師德傳統,並充分反映了新形勢下經濟、社會和教育發展對中國小教師應有的道德品質和職業行為的基本要求。《規範》對教師的職業道德起指導作用,是調節教師與學生、教師與學校、教師與國家、教師與社會相互關係的基本行為準則。《規範》不是對教師的全部道德行為和教育教學工作的要求,不能取代學校的其他各項規章制度。《規範》的許多內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相關條文的具體化,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在學習貫徹時應注意和教育法規的學習結合進行。

認真學習宣傳落實工作

三、認真做好《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2008年修訂)》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
1.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系統工會和中國小校要高度重視,並認真組織好《規範》的學習宣傳。要通過開展主題學習、研討會、座談會等形式多樣和紮實有效的教育活動,組織廣大教師深入學習和貫徹《規範》,幫助廣大教師全面了解新時期教師職業道德的基本要求,統一思想認識,規範職業行為,全面提高師德素養,營造良好的教書育人環境。學校領導要言傳身教,率先垂範。
2.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系統工會和學校要把貫徹實施《規範》列入師德建設的重要議事日程,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和工作計畫。要將學習《規範》的內容和要求列入教師的繼續教育計畫,把教師貫徹落實《規範》的情況列為教師崗位責任制的要求,定期考核檢查。
各地學習貫徹《規範》的情況請及時報送教育部師範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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