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餘的學費和住宿費(每學年按10個月計算,實際學習時間或住宿時間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並對代收代支費用進行清算,對未發生的代收費用全額退還,對已使用的代收代支費用,剩餘部分予以退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民辦高校學生退(轉)學退費辦法
- 文號:瓊教計〔2008〕158號
- 發文單位:海南省教育廳
- 實施日期:2008年7月4日
根據學生實際學習時間和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餘的學費和住宿費(每學年按10個月計算,實際學習時間或住宿時間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並對代收代支費用進行清算,對未發生的代收費用全額退還,對已使用的代收代支費用,剩餘部分予以退還。
瓊教計〔2008〕158號 海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海南省民辦高校學生退(轉)學退費辦法》的通知 各民辦高校,獨立學院:根據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印發的通知》(發改價格[2005]309號)精神,為進一步規範...
(九)建立民辦高校收費公示制度。各民辦高校必須嚴格執行價格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和收、退費辦法,對各項收費予以公示,接受輿論和社會的監督。三、落實政策,積極扶持,為民辦高校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環境 (一)依法落實民辦高校稅收優惠政策。
(發改價格[2005]309號)的精神,為進一步規範民辦高校退學退費管理,維護社會和諧與穩定,保障民辦高校與學生的合法權益和學校正常的教學與學習生活秩序,促進民辦教育持續健康發展,現將我廳研究制訂的《江西省民辦高校學生退學退費辦法》...
海口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的《海口市民辦教育促進和管理辦法》,已經海南省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於2006年9月27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學院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蘭區瓊山大道18號 錄取規則 1、學院錄取工作在各省招生機構的指導和監督下開展。2、我院招收學生無男女比例限制。3、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我院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4...
退學退費關係到學校、學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也關係到社會穩定。為了維護學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妥善處理實際問題,進一步規範收退費行為,根據黑教聯[2003]20號檔案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的實際情況,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北京市民辦學校退費管理辦法》是一則由相關主管部門制定並下發的一則規範,作為行為準則和工作準則。解釋 問:民辦高校可以收取重修費嗎?哪些項目屬於亂收費?答:2005年5月,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印發的《關於做好2005...
學生休學期間,學校保留其學籍,所收取學費和住宿費直接抵交復學後的學費和住宿費;學生休學期滿申請復學,經學校複查不合格給予退學處理的,應給予退費,標準參照本規定第二條執行。第五條 本規定自二0 0 五年秋季招生起執行。第六條 ...
《北京市培訓機構收費退費管理辦法》是為促進本市民辦教育的健康發展制定的辦法。檔案內容 第一條為促進本市民辦教育的健康發展,維護民辦學校及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