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幼稚園“國小化”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通知,內容,

通知

海南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海南省幼稚園“國小化”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教育(教科)局,三沙市社會事業與後方基地管理局,洋浦經濟開發區社會發展局,省教育研究培訓院:
為深入貫徹落實《幼稚園工作規程》《幼稚園教育指導綱要》《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推進幼稚園科學保教,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幼稚園“國小化”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18〕57號)的部署,根據海南實際,我廳制定了《海南省幼稚園“國小化”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現予印發,請結合本地實際貫徹落實,並將本通知精神傳達到轄區內所有幼稚園和國小。
2018年8月8日
(此件主動公開)
抄送:海南大學海南師範大學瓊台師範學院,各省屬幼稚園。
海南省教育廳辦公室 2018年8月8日印發

內容

海南省幼稚園“國小化”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
防止和糾正學前教育“國小化”,是一項需要堅定不移、堅持不懈抓好的系統工程。我們必須針對學前教育“國小化”的各種表象,對症下藥,重拳出擊,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儘快解決好各類突出問題,加快建立起有利於提高保教質量、有利於幼兒健康成長、有利於學前教育科學發展的長效機制。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幼稚園“國小化”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18〕57號)精神,結合我省學前教育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專項治理總體思路
針對學前教育“國小化”的各種表象,重拳出擊,集中時間、集中精力儘快解決好各類突出問題。通過自查摸排、全面整改和專項督查,促進幼稚園樹立科學保教觀念,落實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堅決糾正“國小化”傾向,切實提高幼稚園科學保教水平,促進幼兒身心健康發展。
二、治理任務及主要內容
(一)嚴禁教授國小課程內容。
對於提前教授漢語拼音、識字、計算、英語等國小課程內容的,幼兒教材採用國小課程內容的,要堅決予以禁止。對於幼稚園布置幼兒完成國小內容家庭作業、組織國小內容有關考試測驗的,要堅決予以糾正。幼稚園不得以舉辦興趣班、特長班和實驗班為名進行各種提前學習和強化訓練活動,不得以任何名義進行有損幼兒健康的比賽、表演或訓練等。社會培訓機構也不得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等名義提前教授國小內容,各市縣要結合校外培訓機構治理予以規範。
(二)糾正“國小化”教育方式。
幼稚園要依據《海南省幼稚園一日活動常規和保教工作細則指導建議》,科學、合理地安排幼稚園一日活動,努力提高幼稚園保教質量。幼稚園不得違反國家相關規定超額編班,堅決糾正大班額現象。針對幼稚園不能堅持以遊戲為基本活動,脫離幼兒生活情景,以課堂集中授課方式為主組織安排一日活動;或以機械背誦、記憶、抄寫、計算等方式進行知識技能性強化訓練的行為,要堅決予以糾正。要引導幼稚園園長、教師及家長樹立科學育兒觀念,堅持以幼兒為本,尊重幼兒學習興趣和需求,以遊戲為基本活動,靈活運用集體、小組和個別活動等多種形式,合理安排和組織幼兒一日生活,促進幼兒在活動中通過親身體驗、直接感知、實踐操作進行自主遊戲和學習探究。
(三)整治“國小化”教育環境。
對於未按規定創設多種活動區域(區角),未提供充足的玩教具、遊戲材料和圖書,缺乏激發幼兒探究興趣、強健體魄、自主遊戲的教育環境的,要調整幼稚園活動區域設定,合理利用室內外環境,創設開放的、多樣的區域活動空間,並配備必要的符合幼兒年齡特點的玩教具、遊戲材料、圖畫書;各市縣(單位)要鼓勵支持教師參加全省幼稚園優秀自製玩教具的展評活動,要充分利用本地生活和自然資源,遴選、開發、設計一批適宜幼兒的遊戲活動,豐富遊戲資源,滿足幼兒開展遊戲活動的基本需要。城區、縣鎮的國小和所有獨立設定的幼稚園不得舉辦學前班。尚無條件普及學前三年教育的農村地區需在國小附設幼稚園、學前班(幼兒班)的,要做到“五個相對獨立”,即在園舍場地、師資隊伍、保教工作、作息用餐、經費收支管理等五個方面與國小分開,相對獨立,比照獨立幼稚園配足配齊玩教具、遊戲材料、圖畫書等。
(四)解決教師資質能力不合格問題。
對於不具備幼稚園教師資格的,要督促其參加專業技能補償培訓並通過考試取得幼稚園教師資格證,仍不能取得教師資格的,要限期予以調整。對於不適應科學保教需要,習慣於“國小化”教學,不善於按照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和特點組織開展遊戲活動的,要通過開展崗位適應性規範培訓,提高幼稚園教師科學保教能力。
(五)國小堅持零起點教學。
對於國小起始年級未按國家課程標準規定實施零起點教學、壓縮課時、超前超標教學,以及在招生入學中面向幼兒組織國小內容的知識能力測試,或以入讀指定幼稚園、幼兒參加有關競賽成績及證書作為招生依據的,要堅決糾正,並視具體情節追究校長和有關教師的責任,納入規範辦學誠信記錄。國小不得提前招收不足入學年齡的幼兒接受義務教育。
三、治理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全面部署:2018年8月。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制定治理方案,明確工作要求,於2018年8月底前完成,並於2018年9月10日前將本市縣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報送至省教育廳。
(二)自查與摸排:2018年9月—12月。幼稚園、國小、培訓機構在10月底前按要求進行自查並提交自查報告至屬地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在12月底前組織完成抽查和摸排工作,並於2018年12月31日前將本市縣摸排情況報告至省教育廳。
(三)全面整改和省級督查:2019年1月—4月。各市縣根據自查和摸排的情況,堅持邊查邊改、及時整改,堅決糾正“國小化”傾向的各種錯誤行為,存在重大問題的幼稚園(機構)要依法依規予以清理整頓。總體整改工作於2019年4月底前完成。2019年4月底前,各市縣要牽頭建立“國小化”傾向嚴重的幼稚園“黑名單”、招收不足學齡幼兒教授國小內容的校外培訓機構“黑名單”,以及“非零起點教學”現象突出的國小“黑名單”等,面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省教育廳將對各市縣摸排情況進行抽查,抽查市縣比例為30%,每市縣抽查5—6所幼稚園(機構)。
(四)專項督查:省政府教育督導室將“國小化”專項治理督查與規範幼稚園辦園行為專項督查結合起來,並於2019年5月底完成,迎接2019年6月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的專項督查。
四、工作要求及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開展幼稚園“國小化”專項治理,事關人民民眾切身利益,事關幼兒身心健康成長,事關學前教育事業科學發展,意義十分重大。治理工作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務必高度重視,統籌協調和指導督促專項整治工作,做到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並從人力、物力、財力上予以充分保障,將幼稚園“國小化”專項治理工作逐條細化,分解落實到人,落實到每個環節,確保專項治理工作不流於形式,不走過場,如期完成治理任務。各級各類幼稚園和國小要按照各地制定的治理工作方案,對照《幼稚園工作規程》《幼稚園教育指導綱要》《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要求,認真查找幼稚園“國小化”和國小助推幼稚園“國小化”的突出問題,制定整改措施。
(二)加強專業引領,實施科學保教。省教育研究培訓院、各市縣教研部門要發揮組織、指導、服務等方面作用,把落實《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作為教研部門的中心工作,把落實《指南》當作“國小化”專項治理工作的重要舉措。要將落實《指南》的教研活動覆蓋到各級各類幼稚園,讓所有的幼稚園都動起來,形成科學保教的氛圍。教研員和專家要深入幼稚園特別是民辦幼稚園,與園長、教師一起分析問題、研究破解“去國小化”、解決問題。要及時總結“去國小化”中的好做法、好經驗並在本市縣乃至全省推廣。
(三)加強園長教師培訓,提高科學保教能力。省教育廳通過“幼兒教師國家級培訓計畫”“海南省鄉村教師支持計畫(2015-2020年)”等培訓提高幼稚園教師教育活動設計和實施的基本能力,為市縣鄉鎮幼稚園輸送合格的學前教育師資,提高我省幼稚園教師隊伍整體素質。各市縣要按教育部和省有關要求,認真制定幼稚園教師專項培訓方案,本著“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切實加強新教師入職培訓、初任園長任職資格培訓、民辦幼稚園園長專項培訓、幼稚園轉崗教師崗位培訓、幼稚園教師專業技能補償培訓、師德師風和安全意識全員培訓等,在2020年12月底前,要對幼稚園園長和教師進行一輪全員培訓,省教育廳將組織各省級教師培訓機構、“國培計畫”項目承辦機構有關人員對我省各市縣幼稚園全員教師培訓情況進行抽樣調查。各市縣要完善區域教研和園本教研製度,確保基層幼稚園園長和教師能夠得到經常性的業務指導,切實提高園長教師科學保教能力。各鄉鎮中心幼稚園要切實發揮示範指導作用,要將轄區範圍內幼稚園的師資培養、教研活動等工作納入中心幼稚園工作計畫,通過公開課、送教、培訓、資源共享等形式,提高轄區內幼兒教師的保教能力和水平。同時,還要承擔起對農村家庭、社區的學前教育指導工作,使之真正成為農村學前教育的指導中心和信息資源中心。加強國小初始年級的教師培訓工作,國小教師要落實教學大綱內容,不得違反國家課程標準規定壓縮課時、超前超標教學,各市縣要在每年秋季開學前組織一次國小初始年級教師的零起點教學專題培訓會。
(四)加強規範管理,健全長效機制。幼稚園量大面廣,辦園水平參差不齊,規範管理任務繁重。各市縣要進一步健全幼稚園資格準入制度,完善幼稚園年檢制度,將“國小化”現象相關內容納入辦園基本條件,嚴格審核、審批,定期清理整頓未註冊幼稚園。市縣教育督導機構要認真落實掛牌責任督學制度,以每年的辦園行為督導評估為契機,把糾正“國小化”問題作為督導的重要內容,建立定期督導與報告制度。對辦園教學行為不規範、存在“國小化”傾向的幼稚園、國小及社會培訓機構要責令限期整改,對問題頻發、社會反映強烈的,實行年檢一票否決,並嚴肅追究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各級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要設定專門舉報監督電話和電子信箱,自覺接受家長和社會監督。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科學育兒理念,為廣大幼兒身心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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