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海南省簡化最佳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民眾辦事創業工作方案》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1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海南省簡化最佳化公共服務
流程方便基層民眾辦事創業工作方案
根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簡化最佳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民眾辦事創業的通知》(國辦發〔2015〕86號)要求,為了解決基層民眾“辦證多、辦事難”等問題,進一步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和效率,為基層民眾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更好地推動
大眾創業、
萬眾創新,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國務院關於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協同推進的部署,堅持問題導向,創新工作思路,綜合施策、標本兼治、立行立改,務求在簡環節、優流程、轉作風、提效能、強服務方面取得突破性進展,不斷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和民眾滿意度。
二、基本原則
(一)服務便民利民。簡化辦事環節和手續,最佳化公共服務流程,明確標準和時限,強化服務意識,豐富服務內容,拓展服務渠道,創新服務方式,提高服務質量,讓民眾辦事更方便、創業更順暢。
(二)辦事依法依規。嚴格遵循法律法規,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規範公共服務事項辦理程式,限制自由裁量權,維護民眾合法權益,推進公共服務制度化、規範化。
(三)信息公開透明。全面公開公共服務事項,實現辦事全過程公開透明、可追溯、可核查,切實保障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四)數據開放共享。加快推進“網際網路+公共服務”,運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強化部門協同聯動,打破信息孤島,推動信息互聯互通、開放共享,提升公共服務整體效能。
三、主要任務
(一)全面梳理和公開公共服務事項目錄。
1.全面梳理列出公共服務事項目錄,並逐項編制辦事指南。
各市縣、各部門以及相關國有企事業單位、中介服務機構要全面梳理列出公共服務事項目錄,以創業創新需求為導向,明確有關政策支持、法律和信息諮詢、智慧財產權保護、就業技能培訓等綜合服務事項;以公共服務公平、可及為目標,明確公共教育、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住房保障、文化體育、扶貧脫貧等與民眾日常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服務事項。要對所有公共服務事項逐項編制辦事指南,明確辦理依據、受理單位、基本流程、申請材料、示範文本及常見錯誤示例、收費依據及標準、辦理時限、諮詢方式等內容,並細化到每個環節。
牽頭單位: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省政府直屬各單位、各市縣政府。
完成時間:2016年5月。
2.統一公布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和辦事指南,並實行動態管理。
各部門2016年4月29日前將編制完成的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及辦事指南,報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由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匯總後報省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辦公室,並通過省政府網站統一向社會公開;各市縣政府負責本級政府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及辦事指南的審定,以及在本級政府入口網站公布;對已經公布的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及辦事指南,要根據法律法規的頒布、修訂、廢止、職能變化及時調整完善公共服務事項目錄及辦事指南。
牽頭單位: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配合單位:省政府直屬各單位,各市縣政府。
完成時間:2016年5月
(二)最佳化辦事流程,創新服務方式。
3.取消不必要的證明,進一步簡化手續。
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和蓋章環節,原則上一律取消。確需申請人提供的證明,要嚴格論證,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並作出明確規定,必要時履行公開聽證程式。辦事部門可通過與其他部門信息共享獲取相關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證明材料。
牽頭單位: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各市縣政府。配合單位: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
4.探索承諾辦理制,加強事後核查監管,提高辦事效率。
各市縣、各部門結合實際,探索由申請人書面承諾符合相關條件並進行公示,辦事部門先予以辦理,再相應加強事後核查與監管,進一步減少由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在標準不降低、監管不放鬆的前提下,提高辦事效率。
牽頭單位: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各市縣政府。配合單位:各級職能部門。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
5.減少省級重點園區投資建設項目審批事項。
結合“多規合一”改革,加快推進園區
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試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在海南生態軟體園、海口美安科技新城和博鰲樂城國際醫療先行區3個省級重點園區,探索八個方面改革,即“六個試行”、一個授權和最佳化政府服務。“六個試行”:“規劃代立項”、區域評估評審取代單個項目評估評審、“準入清單”和“項目技術評估”制度、企業“承諾公示制”、“聯合驗收”機制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項目退出”機制。一個授權:省、市縣政府授予園區管委會行使省級政府經濟社會管理許可權。最佳化政府服務:實行單一視窗受理、創新企業登記註冊線上線下服務方式、實行高效便捷的通關模式、提供主動上門特色服務等。最大限度簡化園區投資建設項目審批。試點完成後形成可複製經驗,逐步在全省範圍內推廣。
牽頭單位: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配合單位:省直各有關部門、海口市政府、
瓊海市政府、
澄邁縣政府。
完成時間:2016年6月。
6.加快各級政務服務大廳升級改造,推動公共服務事項全部進駐各級政務大廳辦理。
各市縣、各部門將全部公共服務事項納入各級政務中心辦理,探索將部門分設的辦事視窗整合為綜合視窗,變“多頭受理”為“一口受理”,為民眾提供項目齊全、標準統一、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務。建立健全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並聯辦理、限時辦結等制度,積極推行一站式辦理、上門辦理、預約辦理、自助辦理、委託代辦等服務,消除“中梗阻”,打通民眾辦事“最後一公里”。
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完成時間:2016年12月。
7.最大限度精簡行政許可事項的申報材料。
全面梳理省級360項行政許可事項申報材料,按照五個“再砍掉一批”的要求,再砍掉一批審批過程中的繁文縟節,最大限度精簡申報材料。凡無法律依據的申報材料一律取消、可合併的申報材料一律合併、能信息共享的申報材料一律共享、對審批沒有實質性作用的申報材料一律取消、兜底條款規定需提交的申報材料一律取消。
牽頭單位: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配合單位:省政府直屬有關單位。
完成時間:2016年6月。
8.推行異地辦理、全省通辦。
在推出第一批異地辦理事項基礎上,工商、公安、社保、民政等部門對涉及企業、個人證件證照等辦理事項推行異地辦理、全省通辦。
牽頭單位: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責任單位: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工商局、省社保局。
完成時間:201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