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上船舶和平台志願觀測管理規定
- 文號:國海預字〔2014〕38號
- 發布時間: 2014年1月10日
- 發布單位:國家海洋局
- 實施時間:2014年1月10日
2014年1月10日,國家海洋局以國海預字〔2014〕38號印發《海上船舶和平台志願觀測管理規定》。該《規定》分總則、組織機構和職責、招募與退出、運行與管理、數據及檔案管理、獎懲、附則7章27條,自頒布之日起施行。通知內...
離岸海洋觀測系統主要由各種浮(潛)標、調查斷面、海上平台、志願船和衛星等組成。我國已建成業務化觀測浮(潛)標40餘個,主要布設在我國陸架海域;漂流浮標常年保持數十個,主要布放在中遠海和大洋;設定海洋標準斷面調查站位約120個...
在深圳海域使用休閒船舶從事經營性海上載客旅遊、觀光、娛樂等休閒活動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的休閒船舶是指核定載客十二人及以下的休閒旅遊船舶和休閒漁業船舶。休閒漁業船舶是指以休閒娛樂為目的,從事水上垂釣、捕撈、觀光、採集、體驗...
《海南自由貿易港船舶通航管理辦法》是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4年3月1日印發的辦法。旨在規範海南自貿港海上船舶航行、停泊、作業的秩序,促進海上交通安全與預防船舶走私協同管控,便利船舶進出海南自貿港。2024年4月1日,《海南自由貿易...
船舶檢驗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船舶檢驗管理,規範船舶檢驗服務,保障船舶檢驗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條例》以及我國締結或者...
第十三條 任何船舶或人員不得非法進入國家禁止進入的水域或島嶼。第十四條 境內船舶不得擅自搭靠外國籍船舶、台灣船舶和香港、澳門地區的船舶。境內船舶因海上事故,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搭靠外國籍船舶、台灣船舶和香港、澳門地區船舶的,事後...
志願觀測船 志願觀測船,海洋科技術語。
第十二條 中國籍國際航行船舶的所有人、經營人或者管理人應當依照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船舶保全制度,制定船舶保全計畫,並按照船舶保全計畫配備船舶保全設備,定期開展演練。第十三條 中國籍船員和海上設施上的工作人員應當接受...
第十七條 海事、海洋發展等部門應當加強船舶信息化建設,促進商漁船監控平台系統一體化發展,實現數據共享。第十八條 在日照近海進行航行、停泊、作業的船舶和設施應當遵守航路管理的有關規定。漁業船舶、體育和旅遊船舶應當遵守法律法規...
交通部關於寧波水上安全監督管理規定 (1995年10月23日交安監發(1995)1006號文批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水上安全監督管理,保障船舶、設施和人命財產的安全,維護國家主權和尊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及其他...
條例修改 2019年3月2日,李克強總理簽署第709號國務院令,3月18日公布《國務院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條例》第三十條修改為:“除從事國際航行的漁業輔助船舶依照本條例進行檢驗外,其他漁業...
營運期間嚴禁超員載客並應嚴格遵守主管機關的其它有關監督管理規定。第三十四條VHF08頻道為秦皇島海上交通管制中心(VTS)工作頻道,供船舶航行諮詢。船舶進出港應遵守有關管理規定。第四章 安全保障 第三十五條港口錨地應由主管機關根據海上...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的相關要求,落實《福建省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應急能力建設規劃》的相關任務,有針對性地加強...
(五)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關認為有其他妨害或者可能妨害海上交通安全的。第十九條 漁港內的船舶、設施發生事故,對海上交通安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機關有權對其採取強制性處置措施。第二十條 船舶進出漁港依照規定應當向...
第九條 船舶由於搶險、救生等緊急事由不能按照規定程式報告進港或出港信息,應當在任務完成後及時補報進出港信息。 第三章 報告方式 第十條 航行於我國沿海水域和內河水網水域的船舶可以通過主管機關確定的相關海事信息平台或系統進行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