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留置權

海上留置權,又稱“海上優先請求權”。是指一種因法律的直接規定而發生的以特定的船舶及其屬具為標的的優先受償權利。法律規定若干類型的債能夠產生海上留置權,這些債的債權人能夠通過司法程式行使其優先受償權利。

英美法系的國家通過對船訴訟,其他國家則可以向法院申請扣留發生特定債務的船舶,進而請求法院變賣該船,並從賣船價金中優先受償。這種權利隨船而行,除非債務人履行了債務、船舶滅失、船舶由法院拍賣等情況發生,不論該船舶轉移誰手,均不影響該船附隨的留置權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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