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銀安盛價值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

浦銀安盛價值成長混合型證券投資基金是浦銀安盛發行的一個混合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浦銀安盛價值成長混合A
  • 基金類型:混合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浦銀安盛
  • 基金管理費:1.50%
  • 首募規模:17.33億
  • 託管銀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代碼:519110
  • 成立日期:20080416
  • 基金託管費:0.2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以追求長期資本增值為目的,通過投資於被市場低估的具有價值屬性或可預期的具有持續成長屬性的股票,在充分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分享中國經濟快速增長的成果,進而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穩定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和上市交易的股票、債券、權證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
對於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創新類金融產品或者衍生工具,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投資管理。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式後,可以將其納入投資範圍。如果法律法規對上述比例要求有變更的,本基金投資範圍將及時做出相應調整,以調整變更後的比例為準。
本基金將通過定性與定量的方法篩選出基本面健康的、具有價值屬性或成長屬性或兩種屬性兼具的股票作為本基金的核心投資目標,本基金將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股票基金資產投資於這些股票。

投資策略

(一)投資策略依據
本基金堅持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投資策略,在投資策略上充分體現"價值"、"成長"和"精選"的主導思想。
"價值"是指甄別公司的核心價值,從公司治理、公司戰略、比較優勢等方面來把握公司核心競爭優勢,通過自下而上的研究,以基本面研究為核心,力求卓有遠見地挖掘出具有核心競爭力的被市場忽視的價值低估型公司。價值因素主要表現在相對市場股價比較高的自由現金流,比較高的每股收益和淨資產,並能給上市公司股東帶來實際收益的增長,而非粗放的規模增長。
"成長"主要表現在可持續性、可預見性的增長。尋找成長型公司重點在於對公司成長性的客觀評價和比較上,不僅僅需要關注成長的數量,同時還要關注成長的質量以及這種較高質量的成長的預期可持續性,通過深度研究,精選個股投資。
"精選"是指借鑑國外先進的公司財務研究模型FFM,一方面通過關註上市公司現金流的形成,排除噪音數據,進行上市公司"被低估的價值"的判斷;另一方面通過對上市公司過往財務數據的分析判斷修正以及對其未來變化的預測,通過嚴格的逐項分析流程,實現對上市公司"可持續的、可預見的成長"的判斷。在基本面分析的基礎上,結合深入的實地調研和估值研究,對於符合本基金理念的標的股票進行精選投資。
(二)資產配置策略
本基金採用"自上而下"的投資方法,基於對國內外巨觀經濟、金融市場、產業景氣等運行狀況及政策的分析,對行業判斷進行修正,結合貨幣市場、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估值等狀況,進行資產配置及組合的構建。同時,在基金運作過程中,根據上述因素的變化,對組合進行戰略和戰術性配置。具體表現在:在基金運作過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將以科學的風險評估方法衡量各類別資產的風險收益特徵並加以分析比較,通過設定可承擔的風險水平,隨著市場風險的變化以及各類別資產的風險收益特徵及其相對變化趨勢,及時調整股票資產與債券資產之間的比例,實現定期調整與主動調整相結合的動態管理。根據調整力度和調整的周期,分為戰略資產配置和戰術資產配置。
1、戰略資產配置
戰略資產配置是主要的、時間較長的資產配置方案。戰略資產配置是在綜合考慮巨觀經濟背景和資本市場狀況及相關影響因素的情況下,對股票資產、債券資產和貨幣資產的風險收益特徵進行分析預測,在絕對服從《基金契約》的基礎上,確定未來一段時間的戰略資產配置方案。這個戰略資產配置方案,由投資決策委員會集體討論表決決定。
每年年初及新基金髮行時,公司投資決策委員會制定具體基金當年或新基金的戰略資產配置目標。只有在發生重大情況變化導致各類別資產的風險收益特徵發生顯著變化時,經投資決策委員會重新集體討論才能改變戰略資產配置目標。基金在投資過程中,整體股票倉位必須符合戰略資產配置目標,一般不會有大幅的變化。
2、戰術資產配置
戰術資產配置是次要的、時間較短的資產配置方案。它是在戰略資產配置方案的框架下,對大類資產比例的一種小幅調整。市場在極端情況下可能會有劇烈的波動,為了應對這種波動,主動進行細微的倉位調整,也即是戰術資產配置。另一種情況,市場整體波動幅度有限,但市場結構分化嚴重時,相應資產的風險和收益特徵也會有較大變動,此時進行組合的最佳化調整,也會相應進行戰術性資產配置。
戰術性資產配置方案不能改變整個基金資產的戰略資產配置目標。在實際投資過程中,戰術性的資產配置調整是由投資決策委員會授權基金經理在確定的範圍內進行,每個季度的投資決策委員會會議決定對基金經理的戰術性資產配置授權範圍。
(三)股票投資策略
1、行業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投資過程中,力求基金資產行業配置的適度均衡。適度均衡是指基金資產儘量分散開來,而不是集中於少數一個或幾個行業,以避免過度集中的風險;同時,力求使基金資產對市場上的重點行業有一定的覆蓋面,但這種覆蓋又不是機械意義上的參考業績比較基準中行業比例的覆蓋,而是在全面研究的基礎上,有取有舍,有輕有重。
對相對較側重配置的行業,我們主要從如下幾個方面評估:
(1)基於全球視野下的產業周期的分析和判斷
本基金著眼於全球視野,以對全球產業周期運行的大環境分析作為行業研究的出發點,再結合對國內巨觀經濟、產業政策、貨幣金融政策等經濟環境的分析,從而判別國內各行業產業鏈傳導的內在機制,並從中找出處於景氣中的行業。
(2)基於行業生命周期的分析
本基金將重點投資處於成長期、穩定期和成熟期的行業。本基金也關注那些雖然大類行業屬於衰退性行業但某些細分行業處於成長期的行業,另外對國家扶持和經濟轉型中產生的行業成長機會也將予以重點關注。
(3)基於行業內產業競爭結構的分析
本基金重點通過波特的競爭理論考察各行業的競爭結構:①成本控制能力;②現有競爭狀況;③產品定價能力;④新進入者的威脅;⑤替代品的威脅等。本基金重點投資那些產業競爭結構較健康的行業。
在基金投資過程中,行業配置方案建立在整個投研團隊的研究支持基礎之上,投資決策委員會負責制定行業配置方案,基金經理負責執行行業配置方案,並進行相應的反饋。
2、個股精選策略
本基金堅持"自下而上"的精選個股策略。通過深入挖掘具有明顯估值優勢、持續成長能力強且質量出色的企業來構建股票投資組合。
本基金主要通過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結合的方式精選個股。定量方面,首先依據市淨率、市盈率、股息收益率等指標來考察個股的價值屬性;依據營業收入增長率、營業利潤增長率、稅後利潤增長率等指標來考察個股的成長屬性。然後通過公司特有的數量化的公司財務研究模型FFM中的PEG、MV/Normalized NCF、EV/EBITDA等主要估值指標來考察和篩選出內在價值較高的股票。定性方面主要考慮:公司具有核心競爭優勢,在行業內處於領先地位;公司所處的行業發展前景良好,主營業務具有持續成長的能力;公司具有良好的治理結構和財務健康度等。最後結合定量和定性研究以及實地調研篩選出基本面健康的、最具有估值吸引力的的股票作為本基金的核心投資目標,進行重點投資。
(四)債券投資策略
在資本市場國際化的背景下,通過研判債券市場風險收益特徵的國際化趨勢和國內巨觀經濟景氣周期引發的債券市場收益率的變化趨勢,採取自上而下的策略構造組合。
債券類品種的投資追求在嚴格控制風險基礎上獲取穩健回報的原則。
1、本基金採用目標久期管理方法作為本基金債券類證券投資的核心策略。通過巨觀經濟分析平台把握市場利率水平的運行態勢,作為組合久期選擇的主要依據。
2、結合收益率曲線變化的預測,採取期限結構配置策略,通過分析和情景測試,確定長、中、短期三種債券的投資比例。
3、收益率利差策略是債券資產在類屬間的主要配置策略。本基金在充分考慮不同類型債券流動性、稅收、以及信用風險等因素基礎上,進行類屬的配置,最佳化組合收益。
4、在運用上述策略方法基礎上,通過分析個券的剩餘期限與收益率的配比狀況、信用等級狀況、流動性指標等因素,選擇風險收益配比最合理的個券作為投資對象,並形成組合。本基金還將採取積極主動的策略,針對市場定價錯誤和回購套利機會等,在確定存在超額收益的情況下,積極把握市場機會。
5、根據基金申購、贖回等情況,對投資組合進行流動性管理,確保基金資產的變現能力。
(五)權證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因為上市公司進行股權分置改革、或增發、配售以及投資分離交易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等原因被動獲得權證,或者在進行套利交易、避險交易以及權證價值嚴重低估等情形下將投資權證。本基金進行權證投資時,將在對權證標的證券進行基本面研究及估值的基礎上,結合股價波動率等參數,運用數量化期權定價模型,確定其合理內在價值,從而構建套利交易或避險交易組合以及在契約許可投資比例範圍內的投資於價值出現較為顯著的低估的權證品種。
(六)其它創新或者衍生產品的投資策略
本基金將根據公募基金的特點和要求,結合創新或者衍生產品的特徵,在進行充分風險控制和充分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制定合適的投資策略進行該類產品的投資。
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據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根據證券市場實際情況對上述投資策略進行非實質性的調整,此類變更不需經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通過。

收益分配原則

(一)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數最多為6次,全年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年度可供分配收益的30%,若《基金契約》生效不滿3個月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二)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紅利或將現金紅利按除權日的基金份額淨值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三)基金投資當期出現淨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四)基金當年收益應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才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五)基金收益分配後任一類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六)本基金同一類別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七)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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