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機關事務管理局,是研究制訂浙江省省級機關行政事務工作的具體政策和規章制度行政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 地址:浙江省
- 屬性:非盈利
- 性質:政府組織
機構職能
(三)負責省級機關房地產綜合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房地產管理規章制度;負責省級機關行政用房等建設的財政預算內資金的管理和基建工作;負責省級機關房產產權、產籍以及房屋修繕管理;在省國土資源廳的指導下,對省級機關土地使用權實行歸口管理;負責省直屬單位住房制度改革的組織實施。
(四)負責供給關係在省委、省紀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省高級法院、省檢察院的副省級以上領導(含離退休)以及省委、省政府指定的其他領導的有關生活服務。
(五)負責省政府序列部分單位汽車的配備計畫、更新等管理工作。
(六)負責省委、省紀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協副省級以上領導、省級機關部分單位領導(含離退休)和內賓接待用車等工作,負責省召開的重要會議的總務工作。
(七)負責省行政中心規劃的實施和管理;負責省行政中心大院有關後勤保障和服務工作;指導和協調省級機關綠化等工作。
(八)承擔省委、省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