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智慧財產權獎勵辦法

《浙江省智慧財產權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設立浙江省智慧財產權獎,對在該省智慧財產權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獎勵。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智慧財產權獎勵辦法
  • 頒布時間:2022年10月
發布信息,內容解讀,

發布信息

2022年10月,浙江省政府辦公廳正式發布《浙江省智慧財產權獎勵辦法》。

內容解讀

《辦法》明確,浙江省政府設立浙江省智慧財產權獎,每3年評審1次,下設浙江智慧財產權大獎、專利獎、商標獎、著作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獎。
《辦法》明確,浙江省智慧財產權獎堅持激勵導向,鼓勵數字經濟、生命健康、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文化創意產業和傳統特色優勢產業創新發展,推動智慧財產權高價值創造、高效益運用、高水平保護、高效能管理、高標準服務。
“這與浙江的產業提升規劃保持同頻共振。”浙江省市場監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智慧財產權獎項的設定,旨在激勵全社會創造創新,將為浙江最佳化產業結構夯實創新底座。
《辦法》規定了參與浙江智慧財產權大獎、專利獎、商標獎、著作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獎等各類獎項評選的基本條件。如浙江智慧財產權大獎主要授予在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保護方面取得重大改革創新突破,產生巨大示範引領效應,或在智慧財產權全鏈條保護中取得卓越成效,產生巨大社會、經濟和生態效益的單位或個人。
《辦法》還對“其他智慧財產權”所包括的地理標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商業秘密和其他智慧財產權成果參評條件作了原則規定。後續還將編制《浙江省智慧財產權獎勵辦法實施細則》,對參評條件等作具體說明。
根據《辦法》,浙江省智慧財產權獎由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授予並頒發相應證書和獎金。其中,浙江智慧財產權大獎獎金每項300萬元,專利獎、商標獎和著作權和其他智慧財產權獎獎金每項分別為一等獎30萬元、二等獎15萬元、三等獎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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