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情簡介
新昌法院地處新昌縣東南部,院內設有政治處、監察室、辦公室、立案庭、書記員管理科、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第一庭、民事審判庭第二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司法警察大隊、司法行政科等13個內設機構,下轄澄潭法庭、大市聚法庭、儒岙法庭三個人民法庭。共有在編幹警104名,事業編制15名,其他審判輔助人員20餘人。
機構設定
新昌法院新審判綜合大樓於2014年3月份啟用, 建築面積19840平方米,新建法庭用房10690平方米,法院辦公類用房9150平方米,新建人員集散場地、停車場、法院專用裝備、整體法院景觀配套工程。截止2014年11月份,新昌法院實有政法編制幹警104人,共有本科以上學歷幹警91人,占87.5%。
法院建設
新昌縣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對新昌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依法審理管轄範圍內的各類一審及執行等案件。2013年,新昌縣人民法院在縣委領導、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監督和上級法院指導下,在縣政府、縣政協和社會各界關心支持下,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2013年,新昌法院共受理各類案件5593件,辦結5654件(含舊存),一審民事行政息訴率96.7%,民商事案件實際履行率92.3%,
所獲榮譽
2013年以來,新昌縣法院執行局被省高院表彰為全省無執行積案單位,被省高級法院榮記集體三等功;隊伍建設、審判工作被市中級法院評為先進基層法院。同時,新昌縣院還榮獲縣委表彰的黨群工作先進、創新工作二等獎等各類獎項。另有20餘名幹警分別立功授獎,文明創建工作取得了豐碩的成果,有力提升了新昌區域形象。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