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江(新昌縣政務服務辦公室原黨委書記、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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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江,男,漢族,1971年5月出生,浙江新昌人,1994年8月參加工作,1994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浙江省新昌縣政務服務辦黨委書記、主任。

2021年2月,周明江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周明江
  • 民族:漢族
  • 籍貫:浙江新昌
  • 出生日期:1971年5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4年8月至1998年5月,新昌縣人民法院儒岙法庭書記員
1998年5月至2000年9月,新昌縣紀委工作人員
2000年9月至2003年4月,歷任新昌縣政府辦公室法制科副科長、科長
2003年4月至2008年1月,新昌縣招投標辦黨組成員、副主任
2008年1月至2011年3月, 新昌縣新林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2011年3月至2012年11月,新昌縣水利水電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2012年11月至2017年2月,新昌縣環境保護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
2017年2月至2017年12月,新昌縣經濟和信息化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縣招商局局長(兼)
2017年12月至2020年1月,歷任新昌縣大市聚鎮黨委書記,新昌工業園區(新昌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兼)
2020年1月至2020年9月,新昌縣沃洲鎮黨委書記,新昌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兼)
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新昌縣政務服務辦公室黨委書記、主任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0年12月23日,新昌縣政務服務辦公室黨委書記、主任周明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目前正在接受新昌縣紀委縣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1年2月2日,浙江省紀委省監委網發布。經查,周明江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為本人謀求特殊待遇且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違反組織紀律,對個人有關事項隱瞞不報;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且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權謀取利益;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周明江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周明江主動投案、如實交代、配合審查調查,退出全部違紀違法所得。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共新昌縣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中共新昌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周明江開除黨籍處分;由新昌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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