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下村(浙江省新昌縣巧英鄉橋下村)

橋下村(浙江省新昌縣巧英鄉橋下村)

橋下村是離鄉政府最近的一個自然,自然村總面積7929畝,全村266戶,891人口,有耕地543畝,其中水田486畝,旱地57畝,山林總面積4610畝,其中毛竹山2200餘畝,村級集體經濟年收入2萬餘元,主要是茶葉、山林等項目承包收入。2005年度農村經濟總收入達到7800萬元,農民人均收入6031元。

基本介紹

基本介紹,山林資源,村規民約,

基本介紹

橋下村是離鄉政府最近的一個自然村,自然總面積7929畝,全村266戶,891人口,有耕地543畝,其中水田486畝,旱地57畝,山林總面積4610畝,其中毛竹山2200餘畝,村級集體經濟年收入2萬餘元,主要是茶葉、山林等項目承包收入。2005年度農村經濟總收入達到7800萬元,農民人均收入6031元。
橋下村

山林資源

山林資源比較豐富,特別是毛竹資源較多,全村具有2200畝毛竹山的有利條件,村幹部結合實際,帶來民眾外出進行實地考察,發動民眾因地制宜,進行開發整理“竹筍”兩用山,提高山林經濟效益,增加農民收入。
橋下村

村規民約

一、社會治安
1、每個村民都要學法、知法、守法,自覺維護法律尊嚴,積極同一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2、村民之間應該團結友愛,和睦相處,不打架鬥毆,不釀酒滋事,嚴禁侮辱、誹謗他人,嚴禁造謠惑眾、撥弄是非。
3、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擾亂公共秩序,不阻礙公務人員執行公務。
4、嚴禁偷盜、敲詐、哄搶國家、集體、個人財物,嚴禁賭博、嚴禁替罪犯藏匿贓物。
5、嚴禁非法生產、運輸、儲存和買賣爆炸物品;經銷煙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須經公安機關等有關部門批准。不得私藏槍枝彈藥,拾到槍枝彈藥、爆炸物品,要及時上繳公安機關。
6、愛護公共財產,不得損壞水利、道路交通、供電、通訊、生產等公共設施。
7、嚴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準隱匿、毀棄、私拆他人郵件。
8、嚴禁私自砍伐國家、集體或他人的林木,嚴禁損害他人莊稼、瓜果及其他農作物,加強牲畜看管,嚴禁放浪豬、牛、羊。
對違反上述社會治安條款者,觸犯法律法規的,報送司法機關處理。尚未觸犯刑律和治安處罰條例的,由村委會批評教育,責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加強野外用火管理,嚴防山火發生。
2、家庭用火做到人離火滅,嚴禁在將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戶內、寨內,定期檢查、排除各種火災隱患。
3、加強村寨防火設施建設,定期檢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證消防用水正常。
4、對村內、戶內電線要定期檢查,損壞的要請電工及時修理、更新,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5、加強村民尤其是少年兒童安全用火用電知識宣傳教育,提高全體消防安全知識水平和意識。
三、村風民俗
1、提倡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移風易俗,反對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為,樹立良好的民風、村風。
2、紅白喜事由紅白喜事理事會管理,喜事新辦,喪事從儉,破除陳規舊俗,反對鋪張浪費,反對大操大辦。
3、不請神弄鬼或裝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動,不聽、看、傳淫穢書刊、音像,不參加邪教組織。
4、建立正常的人際關係,不搞宗派活動,反對家族主義。
5、積極開展文明衛生村建設,搞好公共衛生,加強村容村貌整治,嚴禁隨地亂倒亂堆垃圾、穢物,修房蓋屋餘下的垃圾碎片應及時清理,柴草、糞土應定點堆放。
6、建房應服從村莊建設規劃,經村委會和上級有關部門批准,統一安排,不得擅自動工,不得違反規劃或損害四鄰利益。 違反上述規定的給予批評教育,出具檢討書,情節嚴重的交上級有關部門處理。
四、鄰里關係
1、村民之間要互尊、互愛、互助,和睦相處,建立良好的鄰里關係。
2、在生產、生活、社會交往過程中,應遵循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
3、鄰里糾紛,應本著團結友愛的原則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申請村調解委調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樹立依法維權意識,不得以牙還牙,以暴制暴。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愛幼的原則,建立團結和睦的家庭關係。
2、婚姻大事由本人作主,反對包辦干涉,男女青年結婚必須符合法定結婚年齡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自覺遵守計畫生育法律、法規、政策,實行計畫生育,提倡優生優育,嚴禁無計畫生育或超生。
4、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擔家務勞動,共同管理家庭財產,反對家庭暴力
5、父母應盡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禁止一切違法犯罪行為。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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