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浙江省台灣同胞投資保障條例》的決定

2001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浙江省台灣同胞投資保障條例》的決定 附:修正本
  • 頒布單位:浙江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1.12.28
  • 實施時間:2001.12.28
第六章 附則,

第六章 附則

浙江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對《浙江省台灣同胞投資保障條例》作如下修改:
刪去第八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
此外,根據本決定對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台灣同胞投資保障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